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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日子,我时时刻刻抱着丽华,与她说话,逗她开心。

可终究留不住,她死在了风雪夜里,死在了我怀里。

走之前她对我说,她要先去找父亲和祖母了,姐姐,好好活着,下辈子咱们还做姐妹,还在一起下棋。

我想哭,可早都流干了眼泪。

我想死,像五姐那样撞墙自尽,可我已经没了力气。

昏昏沉沉间,我看见走进来个身量高大的男人,他让狱卒将丽华的尸体用草席子卷起拖走,淡淡说了句:“景安三年,冬,申时,高氏妍华殁。”

曾几何时,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死的明明是丽华,他怎么说是妍华呢?

可事实证明,这是真的。

当晚,我被人打晕,装进麻袋里,扔到车中,不知走了多久,马车停了。

我不敢动,仍装作昏迷。

隐隐约约间,我听见个熟悉的女人声音,温软柔绵,如酒般醉人,是素卿。

还记得素卿隔着麻袋,轻轻抚了我片刻,最终叹了口气,说了句话:“万般皆是命,半点都不由人,咱俩好了场,我本该……哎,我不能让他……”

后来的许多年,我琢磨了很多很多遍,才琢磨清素卿这句含糊不清的话什么意思。

大抵,李昭动了想要救我的心思,可张家怎么可能让威胁到素卿地位的女人活?

当年的素卿到底年轻,心不似大人那般硬,她既不想李昭沾惹我,又不愿我死了,便找了两个“妥帖”人,给了笔银子,让他们将我毁容,带到越国,找个本分农人嫁了,也算平安度过此生。

十七岁的我,家没了、亲人没了、前途、好友通通没了。

我踏上了一条未知的路,注定了坎坷、充满屈辱,午夜梦回时还会被惊醒。

可是,我活了。

我不用像四姐那样被仇家凌.辱,也不用像五姐那样撞墙自尽,更不用像可怜的丽华那样,被人算计毒杀。

十七岁的我,变成了贪生的蝼蚁,艰难地活在这肮脏的人间。

第4章 初见 我这样人家的闺女

像我这样人家的闺女,素来将名声贞洁看得比性命更重要。

我的一举一动,就是国公府的脸面,关系着家族的声誉,姊妹们前程,可是要谨言慎行。

没了贞洁,我也想一了百了。

可转而一想,高氏一族的人已经死得差不多了,就靠世上残活着的这几只蝼蚁来延续血脉,苟延残喘吧。

我从云端跌落到泥里

我眼睁睁看着抄家

我的至亲一个个在我面前被草席子卷了抬走

所以,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屈辱绝望的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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