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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兵临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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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钲一脸苦色的看向身边的脱脱儿,这鞑子好像根本不知道恐惧为何物,一脸兴奋的望着城头,俩眼睛都在放光,胯下战马似乎也感受到主人强烈的侵略欲望而不停的走动。

脱脱儿举起从明军身上得来的长柄朴刀,指着城头用满语呜嗷的说着一堆正常人听不懂的话,作为翻译的周钲不得不扯脖子喊道:

“城上明狗给爷爷听着,识相的赶紧把你们钱和女人送出来,不然等爷爷杀进去当你们的面玩你们的娘们,让你们亲眼看着再杀了你们这些明狗,还有那小皇帝跪着出来含爷爷的…”

由于剩下的话太过粗俗,周钲勉强支应了过去,但他之前的话对城上君臣兵卒可谓侮辱至深,城上守军有一大半都是二十岁左右的青年人。

遭受如此辱骂,他们无不义愤填膺,恨不得冲下去宰了那俩人,作为守将的陈子龙也是如此。

这个时代讲究的是君君臣臣、主辱臣死,很少有人能摆脱这种阶级局限性,周钲的话不光是侮辱他的这些兵将,更是侮辱了天子,这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忍的。

“陛下,臣这就下令击毙这俩鞑子。”

说着陈子龙抬手就要下令却被朱由检摆手制止,“不急,你问问那喊话的他还是汉人么?”

“遵命。”

陈子龙走到墙垛边扯着嗓子喊道:“城下的我问你,你可是汉人?”

“汉人?”

听到这个称呼的周钲像是听到什么特别好笑的笑话一样,哈哈笑道:“我才不是你们软弱的汉人,我是金人,大金国人。”

说着为了显示自己的身份,周钲特意把头上的瓜皮帽摘下,出现在城上守军眼前的是一个油光锃亮的脑瓜,只有后脑勺的一处铜钱大小的地方留着一缕长长,好像猪尾巴一样的辫子。

“看到没,我是金人不是汉人。”

在后世,这条金钱鼠尾是落后愚味,懦弱的象征,但在这1628年,这根金钱鼠尾依然代表着落后愚味,只是绝不是懦弱,反而代表着野蛮,勇敢。

自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起兵后,后金军连战连捷,最后竟一举攻克辽东,据沈阳为都城,每每侵犯辽东。

边疆的大明兵将只要远远的看见这根辫子,喊一声鞑子来了,无论己方人数是敌人的多少倍,都会转身就逃。

边关堡垒经常能见到,一个落单的八旗兵追着七八个明军喊打喊杀,边疆守军中要是哪个小兵能杀一个鞑子,都是能吹嘘好几年的事了。

但情况不同的是,原历史上清军入关后,那根辫子反倒成了勇敢的象征。

在战场上投降过去的大明士兵,只要将头发剃成这个模样,马上勇气培增,再上战场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可以追着是己方数倍的袍泽杀,且战而胜之。

这根金钱鼠尾有魔力一般,但现在周钲脑后的这根猪尾巴引得城上守军一阵不屑与唾骂。

身体肤发,受之父母,要是把头发剃成那样,那死后都没脸见祖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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