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根的女儿有了人家”的消息传遍了阴月镇,雪峰也从林父的嘴里得知了,伤心是免不了的,但他毕竟是小孩,心眼也不坏,不可能真像去年在粮油铺前放下的狠话,去平江找张少华的麻烦,况且他也听说张家家境不比自家差,诗瑶去了不会受苦。他喜欢诗瑶,所以希望她过得好,同样,只要她好,其他都不重要了。
百无聊赖的雪峰在街上走着,天灰蒙蒙的像是要下雨了,熟识的人叫他他也不理,跟丢了魂一样,那些人只当他癫病犯了,也不觉得奇怪。
直到初春冰冷的雨滴到他衣领里有了凉意才清醒过来,到一家店铺前避雨,里面人不少,大多是成对的年轻情侣,便高声问老板卖的是什么,老板嘻嘻地笑叫他来看,雪峰进去了,见玻璃柜台里摆着各种首饰,材质既不是金银也不是玛瑙翡翠。有伙计跑到他身边介绍,这个是塑料的耳环,那个是镀铜的手镯等等。
都是些他没有听过的新奇物,最后,他的目光落在边上的一个木质的发簪上,于是伙计取了那簪子递给他,那根发簪有四五寸长短,宽而扁的造型,又略呈波浪型,打磨得十分精细,不见一丝木刺儿,于暗沉沉之中透出木料天然的流云般的纹理,她有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用这根簪子绾起来该多么好看,配上那身鹅黄色旗袍,黑色鞋子,简直是画中走出来的仙女。
就要它了,雪峰暗暗地想着,问伙计多少钱,伙计说本来要买六块的,看他是林家二少爷,五块拿走算了。雪峰搜遍了全身,凑齐了给他,高高兴兴地拿了簪子离开了。
“可她要成亲了。”他突然想到这个难以接受的事实;“就当是送给她成亲的礼物吧,做了新娘子的她总需要用到的。”他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林家怎么出了这么一个败家子,樟木的簪子哪里值五块钱,给一块钱我还有得赚,哈哈。”背后的伙计拿着一把钱哈哈大笑起来。
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就算听到了也不在乎了,只要她好,当了这一身衣裤,光着屁股走回去又有什么关系。
转眼到了叁月,张家果然派人送来二十匹绵绸,二十担稻谷,二十斤白糖,二十坛好酒以及二千块钱红包算是下聘,并订下了喜期五月初八。
邻里乡亲纷纷赶来祝贺,一堂屋的东西让他们既羡慕又嫉妒,都说,板根祖坟冒烟了,攀上这样有钱的亲家,穷了一辈子最后靠女儿发了财,要知道,这当地娶亲,彩礼不过几十块,好点的户头也只拿得起一两百,林家另当别论。
梁母宰了鸡鸭,留大家吃了中饭,又打发了果子喜糖,众人一直闹到天黑才散。两夫妻累得直不起腰,诗瑶烧热水给他们洗澡:“爹娘,以后你们不用干活了,我养你们。”
“嗨,活还是要干,也不能总找你要钱,自己有比什么都强。”板根悠哉悠哉地喝着酒:“到底是值钱的酒,比我在镇上打的香一些。”
“女儿啊,你去了后,婆婆对你再好,也要小心行事,毕竟不是娘,不能乱说话,衣食起居按规矩来,她说什么,你只听着不要反驳,不好的也要忍耐。”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到了这个关头,为了女儿的幸福,做母亲的还是要说这些。
“我记住了。”诗瑶听了,忍不住鼻子一酸。
“邵华那孩子看起来还好,不知私底下性格脾气怎样,夫妻间开开玩笑,偶尔骂两句也是常有的事,古人有云,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嫁过去了,就是邵华的妻子,是他的人了,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忍忍一辈子就过了。”
“我记住了。”她已泣不成声。
“你婆家家大业大,亲戚多,好的坏的,善的恶的都有,小事让一让,大事跟邵华商量再做定夺,不能让婆家吃亏丢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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