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却笑,陡然松开我的手,“我们来日方长,我给你打扫了房间,去你自己的房间睡吧,我在楼下。”
我挣了一会儿,茫然点头,心道,或许是我想多了。
隔日,我起床下楼,厨房站着的的男人叫我很意外,沈之昂不在,卓风却在。
“姐夫。你……”
“才来的,过来吃吧。”
“沈之昂呢?”
“不知道。”卓风没好气的说。
我无奈的笑笑,“跟个孩子似的,你就那么看不起他啊?”
“恩,看不起,坐,我做了你爱吃的三明治。”
他才说我爱吃的三明治之前我还以为他做了煎饼,说实话,我自己都有点不知道自己爱吃什么。可能从前觉得三明治很新奇吧,味道也还行,可自从吃了煎饼,确切来说是沈之昂做的煎饼之后我就觉得我最爱吃的是煎饼。
我笑笑,坐下来,等他递给我餐具,他帮我擦了手,才将餐具给我,交代我说,“牛奶喝光。”
我喝了一口,有些烫嘴,“姐夫,事情处理好了吗?周家知道了吧,会怎么做?”
他还是不肯对我说,只告诉我,“看新闻就知道了,现在我也知道这么多,不过问题不大,等一下,我还做了你爱吃的榴莲酥。”
昂,这个的确是我爱吃的。
我惊喜的大叫,瞪着他将榴莲酥端上来,好闻的味道瞬间打开了我的味蕾,我高兴地眼睛都迷到了一起,“姐夫,好吃,好吃。”
他也呵呵的笑,“那就多吃点吧,还有一点,我没多做,你想吃了我在做给你吃就是了。”
有些烫嘴,我还是贪吃的塞进了嘴里面,嘿嘿的看着他,“好,好,嘿嘿。”
“小笨蛋。”
他揉了揉我头发,坐在我对面,一面看报纸一面漫不经心的吃着。
到了学校,街道沈之昂的电话,我才知道,一大早,卓风将沈之昂赶走了。
他现在住在宾馆,才定下房间,距离我学校非常近。
靠之!
我当时第一个反应就是,沈之昂故意的,他不想走卓风也没有办法,这一出来就离我更近了。
这要是叫卓风知道了,肯定还动手。
我无奈的跑出来,看着他依靠在门口的车子门口冲我微笑,一脸的得意。
“沈总,您生意那么多,整天还无所事事的,不觉得有点玩物丧志吗?”
他哈哈大笑,“那就玩物丧志吧,我工作这么多年都没清闲过,不然趁此机会休息一段时间。昨天卓风的话倒是提醒了我,既然我家里那么有钱了,我不做好公子哥只能是对不起我自己,还搞什么生意啊,就等着接家里的班就醒了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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