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潇潇没有想到月嫂的继子打的是老房子的谱子,现在由于国家政策的改变,但凡是老房子拆迁,那么户主一家将会得到新的房子或者钱财,都是按人头划分的,所以说继子想要得的老房子也是有道理的。
闫潇潇把律师的话都告诉了那位月嫂,她没有想到继子这么爽快的就答应了给她一套房子,月嫂表示,她要哪一套房都没关系,只要让她有个栖身的地方就可以了,那老房子既然要拆迁,就给她继子吧,毕竟她家人口多。
闫潇潇又赶紧让律师去和月嫂的继子协调签订协议的事情,律师拿着相关的文件就去了,但是没有想到再打月嫂继子的电话约他出来见面的时候,那位月嫂的继子竟然说不给她房子了,即使打官司也不怕,律师告诉他打官司他一定输,还不如和和气气的把协议签了,这样既省事,也不会把事情闹大。
但是那位月嫂的继子说什么也不签协议,还放言出来说,打官司就打官司,最后律师没办法了,律师告诉他,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那位月嫂也和他构成法律上的形式抚养,所以在那位月嫂死后,若是她没有立相应的遗嘱,那么到时候继子在月嫂死后一样有权分割遗产。
也就是说,现在即使给了月嫂一套房子,但是在法律上他和月嫂还是具有法律抚养关系,所以在月嫂死后他依然有权可以分割月嫂的房产。
那位继子一听,到时候即使月嫂死了,他还是有权继续继承这份房产,而现在就算是先给她住着,给她使用权,但是媳妇提醒他说别忘了那位月嫂还有一个惹人烦的女儿。
这时候月嫂的继子突然想到了她那个异父异母的妹妹,要是她现在给了月嫂一套房子,说的好听,等她死后自己依然享有继承权,但是那个老太婆肯定会把房子给她女儿,怎么可能再留给自己。
想到这里,继子更加不同意把房子给月嫂一套了,没办法,律师只能给他看如果打官司他的后果,如果打官司的话,继子将会失去的更多,甚至连车子都有可能失去,继子和他妻子仔细阅读了文件内容,他们决定先商量商量,要律师给他们三天时间考虑,律师同意了。
回去之后律师把这个情况告诉了程远林和闫潇潇,闫潇潇倒是不担心月嫂的继子变卦,唯独担心月嫂知道这个情况之后会更加伤心,毕竟她曾经把这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继子当成亲儿子来养,没想到到头来她竟落了个这样的下场。
律师敢肯定继子不会选择打官司,一是因为打官司会花费很多钱,他们应该不想出这一部分钱;二是,如果打官司的话,他们会失去的更多,所以综上所述,他们一定会选择协调解决。
果不其然,没用三天,两天之后,继子就给律师打来了电话,说选择协调解决,要求面谈,律师去和他见了面之后,然后说了一些具体的内容,让月嫂的继子回去做准备,第二天签署相关协议,给月嫂一套房子。
第二天,继子带着相关证件,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律师则带着月嫂和她的相关资料,去了房产中西完成过户,之后又签署了相关协议,闫潇潇担心继子日后死不承认,赖账,于是又叮嘱律师让继子写一份具有法律效益的凭证,证明他日后再不干涉月嫂对这个房子的使用权。
律师让继子写了一份凭证,各自签上自己的名字,最后,他们一起到了公证处做了公正,这件事情就算完成了,月嫂和他的继子各得一处房产,根据继子要求,他得到老房子,月嫂得到新房子,以后两个人再无任何瓜葛。
感觉月嫂的继子很不情愿的样子,他全程没有和月嫂主动说过一句话,但是没办法,他毕竟不占理,法律终归是公平的公正的,维护着人间的正义与和平。
月嫂看到房产证和钥匙在自己的手里的时候一直不敢相信,事情就这么办完了,看的出来她很开心,后来回到程家以后,她比以前爱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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