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林银柳率先把买回来的,这个时候的人还不是很稀罕的猪骨头洗干净放进锅中,准备熬骨头粥,同时让会杀鸡的平安把刚买回来的鸡拿去杀。
喜鹊蹲着生火,目瞪口呆看着小娘子一顿操作。
除了娴熟,她想不出其他词。
她不禁怀疑,这是不是就是天赋?毕竟在林府的时候,娘子也不经常干活。
喜鹊忍不住说出自己的感叹,林银柳听后笑了。
“傻喜鹊,我喜欢做饭啊。”
她没办法告诉任何人,自己的厨艺,是上辈子在乐昌生活那段时间锻炼出来的。
上辈子在乐昌县,她可是过了一段手忙脚乱鸡飞狗跳的日子。从一个厨艺小白,到堪堪会做简单一日三餐。
喜鹊哦了声,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因为喜欢,所以干起来特别得心应手?好像只能是这样。
林银柳忙完这个,平安就拎着杀好的鸡回来。
她看着拔毛的鸡,满意点了点头。
看得出是只养足了日子的鸡,用来熬汤正是好。
紧接着,她又是一顿操作猛如虎,看得平安打了个冷颤。
他们家娘子看上去娇娇弱弱的,可剁起鸡来,那可是不眨眼啊。不知为何,他就是联想到郎君以后若是惹她生气,怕也是被收拾的那个。
唔,不过他们家郎君向来好脾气,应该是不会惹娘子不高兴的。
骨头粥熬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后,整个庖屋都弥漫着大米混合猪骨头的香味。
喜鹊第一次知道,原来大米熬烂后竟是如此芳香诱人。
林银柳试了下味道,满意点了点头,立刻盛出一碗装入食盒,让平安给温谦送去。
她在后衙这头,一上午都在忙着买吃的和做吃的,温谦在前头衙门,也是一直和县丞在对接公务,连口水都没喝。平安来到,他们才停下来休息。
粥还没端出来,两人都闻到了香味。
县丞高天纵才吃过朝食不久,却被这香味诱惑的直咽口水。
平安对谦道:“郎君,这是娘子亲手熬的粥,一煮好就命我趁热给郎君送过来。”
温谦听到是阿柳亲手熬的,还没吃,心就暖洋洋的,紧拧的眉头也松缓不少。
高天纵当了十几年的县丞,人称流水的县令铁打的县丞,自然也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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