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林毅不喜欢这个女儿,所以更不会领她的情。
“不用。”
夏倾歌也不想拿钱,可她先前就答应了彩蝶,如若她从今往后安分守己,那必要时帮她大办婚礼。
“当初大夫人因身怀六甲,所以没有和父亲行成婚之礼,现在要娶彩蝶,全长安城的人都知道父亲要操办婚事,不日成亲,同僚亲戚知道后都很高兴,都说父亲终于想开了,广纳妻妾,延绵子嗣,现如今,一再延后,恐怕会招来流言蜚语。”
夏倾歌说的没错,特别是娘家亲戚,简直是穷山恶水的刁民,知道他婚事延后,还指不定怎么传呢!
越想越发的后怕,夏林毅毕竟是个男人,讨厌那些夫人以讹传讹,胡说八道。
“那你哪里这么多的钱。”
“从前长安城最有名的药铺被我包下,现在经营的还不错,月月盈利。”
现在更名换牌,再加之名声在外,所以每日宾客如云,不过几日就需要进货。
不用说娶一个姨娘了,就算是娶十个。对于夏倾歌来说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
夏林毅冷哼一声,在他心中,极为重男轻女,即使夏倾歌再优秀,在他看来,终究抵不过一个男儿。
“那好,事后,只要账目上腾出来钱,立马还给你。”
夏倾歌无奈,她出钱操办,而夏林毅没有一句感激的话,还从他的话中,感受到一丝嫌弃。
夏倾歌摇摇头,示意不用还钱。
“不,该是你的,必须要还。”
既然他执意如此,夏倾歌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事后,夏倾歌决定回去,却被父亲叫住,“听说我要大婚,所以过些日子你祖母那边的亲戚要来,大夫人那里我先不去了,叫她好生招待,你帮忙转达一声。”
即将临盆还要忙理家事,招呼亲朋好友,未免也太辛苦了。
“我到时会出去到庄园住几日,和同僚商要秘事,我也知道夫人有所不便,但一家主母不出来迎接他们,而是让妾来出面,反而他们也会说我不重视他们这些乡下来的亲戚。”
这倒能理解,亲朋自远方而来,一家之主不在,那就需要主母来招待了。
夏倾歌点点头,旋即就到了李氏那里,把事情告诉她。
其实夏倾歌心里有数,乡野之人虽行为蛮狠,说话恶俗,可终究心思简单,容易相处,但李氏家风正派,识书达礼,看那些人是自然看不惯的。
所以她好生劝导,希望李氏不要跟那些亲戚计较,若他们有失礼之处,还希望她能体谅一些。
“大娘,他们若说错了什么,做错了什么,您莫要生气,忍一时则风平浪静,否则金氏又该挑毛病了。”
李氏像个孩子,再三劝解才肯答应。
夏倾歌把她扶到床上,“这几日好好休养,等那些亲戚来了,您又要劳累辛苦了。”
*
三日后,门口并排五辆马车,夏倾歌搀扶着李氏,在外等候。
他们穿着撒花长裙,头戴都一支显眼红色簪花,越发衬得皮肤黝黑铮亮。
首先下来的妇人风风火火而来,臂弯处还挎着一个包袱,手上拎着一支活生生的老母鸡。
“我说这城里的人就是水灵,手指一掐都能掐出水似得。”
那妇人刚要抬手,捏捏这吹弹可破的肌肤,李氏稍稍后退,“外面风大,快进去吧,午膳都已准备好了。”
一听吃的,后面的人蜂拥而至,朝着一个方向疯狂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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