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迁坟人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七百七十七章 拿命来还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我且信你一次。”

余军疲惫的说:“如果你们不能救活我女儿,我要你们拿命来还!”

“还不是你对我们赶尽杀绝,如今也算是自食恶果!”

灵雀低声嘟囔了一句,余军一下子暴怒起来,却没做什么,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就要离开。

我说等等。

“如果我救活了你女儿,你就要放我们出城,这买卖划算吗?”

“你们还敢和我讨价还价!”

余军彻底生气了,“我要把你们关起来,千刀万剐!”

“余军叔叔可要慎重考虑哦。”

灵雀的刀横在了余秋月白皙的脖子上,“你说的我好害怕啊,万一一个手抖,不小心让你这小可怜一命呜呼了怎么办?”

“你!”

余军拂袖而去,“若救不活我女儿,我要你们拿命来还!”

确认余军是真的离开了,灵雀才收起了刀子,笑嘻嘻的,“这个人一看就不是言而有信的人。”

离开了关押我的房间,我渐渐的感觉到被压制住的能力已经开始复苏,这才笑笑,我说当然,我被他阴了一次还会再被阴第二次吗?

灵雀歪头,“那你要怎么做呢?”

我说为了防止那个家伙再言而无信,我当然也要留一手了。

余军这个老狐狸,诡计多端,又深不可测,本来以为今天要栽在这里,没想到……

要不是余秋月站出来为我挡着,我怕是已经死在了这里。

“话说回来,你和余军是认识的吗?为什么当时,你们说的话像是在打太极一样?”

这是我当年比较关心的问题,看出来余军对于灵雀是很忌惮的,只不过当时他和我一样能力被压制住了,所以余军才敢那么大胆的把我们两个都关在那里。

不过换一个角度想,以灵雀的身手,他一个人跑出去应该是不难的,他之所以没走,是因为我吧。

“他不认识我。”

灵雀说道:“但是他的主人很有可能认识我。”

我说他的主人?是和你活了一样多年岁的人吗?

“如果真是那样,那就不能称之为人了。”

灵雀依旧是那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表情:“你说几百年的人早就不能算是普通人了……算是怪物吧。”

我问他是在指自己吗?

“当然不是。”

灵雀朝我眨眨眼,“我和他们不一样的。”

我倒是有些好奇,我说那你觉得,这个认识你的会是谁呢?

“认识我就自然认识你。”

灵雀说的模棱两可,“毕竟在那个时候,你也是一方英雄啊……不过,也不一定认识我的人我就一定认得,如你所说,那些都是怪物,而经过了这么几百年,他们变成了什么样,谁又说得清。”

我半晌没有说话,难得见灵雀这么正经。

看他的意思,我们两个很久以前就认识了吧。

我转移话题,我说他娘的,老子也太窝囊了,等回去之后非得做两件法器防身。

“不需要的。”', '”')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