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改变主意了。”
“那雅微……”卢建明沉吟片刻,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雅微有自己的主意,她的决定我不干涉。”易嘉言淡淡地笑了,“而我也有自己的主意,我们俩的事情,卢总你也不要干涉了。”
三天后,易嘉言飞走了。
南桥没有去送,只是站在窗边看着他把行李拎上车,然后远远地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
她静静地站在那里,笑着跟他挥手。
阳光太耀眼,她眯着眼睛,也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看见他也朝她挥了挥手。
依稀记得她来到这个家的那天,他站在门口,姿态闲适地朝她笑,温柔地说了声:“南桥,你来了。”
我来了,而你却走了。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易嘉言走以后,南桥的生活平静很多。她认真地看书,认真地学习,认真地听好每一堂课,认真地准备保研面试。
也没有必要继续执意留在北市了,能去远方,那就去远方,反正北市也没有什么牵绊她的人或事了。
她申请了上海的大学,想要看一看张爱玲笔下那个五光十色的城市。
“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如此,安好。”
只是像易嘉言这样的人,总是活在众人的瞩目当中,不管走到哪里,他总会时不时地出现在她的世界里。
报纸,电视,新闻,他人口中……信息世界真的很可怕,走到哪里都能遇到他。
南桥总会在杂志上读到他的专访,得知他又在法国赴宴了,受邀去总统府上参观了,与某某知名法国明星共进晚餐了,与国际公司洽谈合作项目了……而无一例外的,他的身旁都有个漂亮女人的陪伴。
卢雅微,那个女人总是笑得优雅俏皮,任何场合都不会逊色于那些高挑白净的欧洲女人。
见多了,南桥的心好像也死了。
她不得不承认他们很配,是从各个方面都很协调合衬的那一种。
聚光灯下他们同进同出,相视一笑也带着十足的默契。
南桥也总算安心了,看他过得不错,她也就没什么理由自怨自艾了。背上行囊,她挥别北市,踏上了去往上海的旅程。
临行前与沈茜和靳远聚了聚,几个月前的事仿佛成了一道难以丈量的沟壑,三人相对无言,再也没有了以前的放任自如。
沈茜说:“一定要走吗?”
“要走。”
“为什么一定要离开北市呢?你的家在这里,为什么一定要选择那么远的地方,要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城市里浪迹天涯?”她有些急切地说,“我和阿靳都在这里,你就不能留下来吗?”
目光定格在南桥光洁的额头上,她颓然地靠在椅背上,“南桥,你还在怨我,是不是?”
“要怨也是怨我吧。”一直没有出声的靳远慢慢地开口说,“如果你觉得看见我会不自在,我可以不出现在你面前。南桥,你没必要去那么远的地方。”
南桥笑了:“你们在说些什么?我是去读研的,在同一个地方待了这么多年,也该换个环境独立生活了。至于什么浪迹天涯,要不要说得那么诗意?”
她曾经读到过这样一段话:“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那里都是在流浪。”
所以在北市还是在上海,有什么不一样吗?
那一夜,南桥和沈茜与靳远一同沿着北市的河沿走了很远。
河堤两岸都是复古造型的路灯,在苍茫的夜色里散发出暖融融的光。这么冷的天,白鹭却像是觉察不到寒意,依旧乐此不疲地从河面上一跃而起,盘旋在暗沉沉的天际。
这样走着,走着,竟忽生出一种错觉,仿佛又回到了在吴镇的时候。
那个时候,他们骑车在河堤上说笑打闹,大声吼叫。
沈茜提议说:“来来来,我们一人大吼一句自己的梦想,要用尽力气把肺吼破,以示决心!”
说罢,她第一个大吼:“我,沈茜,今后一定要做一个很有钱很有钱的女强人!我要开自己的公司!要有花不完的钱!要傲娇到全世界的男人都臣服在我脚下任我挑选!”
回头瞪着哈哈大笑的南桥和靳远,她吹胡子瞪眼睛:“笑什么笑?该你们了!快点!”
靳远双手放开车把,也跟着大吼:“我,靳远,今后一定要做一个很厉害的摇滚歌手!我要开演唱会!要有满场为我欢呼的观众!要写很多很多歌,让全世界都用心听!”
沈茜欢呼着鼓掌,南桥也情不自禁笑着拍手。
“你现在就有为你欢呼的观众了!”她说。
靳远眼神璀璨地望着她,但笑不语。
沈茜嚷嚷:“好了,到你了,南桥!快,大声吼出来!”
南桥茫然地思索了片刻,却始终找不到梦想所在。
为了不扫兴,她只能大声喊道:“我,南桥,今后希望和我最爱的朋友一直在一起!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始终不离不弃,永远永远做最好的朋友!”
沈茜没好气地对着她的后脑勺不清不重地一拍:“什么鬼?让你说自己的梦想,你这是什么破梦想啊?”
“可我的梦想就是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啊……”南桥弱弱地分辨。
“做人总该有点志气啊!你这是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事,根本不算梦想!”沈茜还在翻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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