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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阮的身后就是墙壁,脖颈还被孙彬握在手里,根本无处可逃。他看着孙彬脸上那道刀疤,乱成一团的思绪中,有一句话在脑海里渐渐变得清晰。
是方森对他说过的。
那是方森留在春光美发店的普通一天,两人在地下室杂物间里,方森躺在他身边,侧过头看着他:“别人欺负你的时候,你别忍着。”
“揍他就行。”
方森教给他这个道理,用一种玩世不恭的语气,自己却走得一干二净。
可杨阮记住了、也想起了这句话,一双秀丽柔润的双眸此时像一把不见血的刀,冷冰冰地剔着孙彬,他抬起手,趁孙彬一时不注意,“啪”地一声,一个耳光扇在他脸上。
这一下使出了杨阮积攒的所有力气,这也是他从有记忆到十八岁以来,第一次还手。
尽管作用微乎其微,远远不敌对方给他伤害的万分之一,恐怕还会招致更加凶暴的对待,但杨阮还是生出一股前所未有的感觉,一刹那的记忆给了他转瞬即逝的勇气。
孙彬的脸上浮起红痕,他难以置信,杨阮到底哪儿来的胆子扇人耳光?!
霎那间,孙彬简直怒不可遏,猛地拽住杨阮的头发,逼迫他抬起头:“操,敬酒不吃吃罚酒是吧?还真是胆子肥了。不过别着急,我今天过来,就是想给你看个好玩儿的。”
杨阮被他扯得发痛,他可以忍受此刻肉体上的疼痛,唯独对孙彬口中“好玩的”感到异常惊恐。
孙彬摸出一根针管,针头竟是对准了杨阮的颈动脉。这种方式有个别名叫开天窗,一旦药注射进去,会直接顺着血液进入大脑,快感来得最强烈,对人的危害也最大,甚至可能当场毙命。
孙彬自己从来没体验过,此时此刻他想跟杨阮一起试试,看看是不是真的会爽死,“一起下地狱吧杨阮,这几年你过得倒是舒坦了,也让你感受感受我是怎么活的。”
杨阮瞳孔涣散,盯着针尖看了几秒钟,眼睫颤抖着阖上双眼,他知道,这一针下去,他的一切,他未来的人生,就全都完了。
孙彬最后欣赏了一会儿杨阮的神色,最后吐出一句:“唉,真该让你那小男朋友也来看看,可惜他看不到喽。那人也是够傻的,我给他看你被我操的视频,结果他当时就受不了了,我现在想起他的表情还想笑。”
他自顾自地说着,像是又陷入了高亢的情绪中,双眼微凸,语速愈来愈快,然而他话音未落,紧接着,有人一脚踹在了他的小腿胫骨上。
那一下绝不是一般人能踢出的力度,既狠且准,像是练过,孙彬支撑不住,被踹过的那条腿直接一软,跪倒在地上。
在那个瞬间,他甚至听见了骨头断裂的声音,他不是没打过架,经验不算少,立刻意识到,自己竟直接被踢折了。
手里的针管掉在地上,被人踢出去数十米远。他仰头,只觑见方森尖削的下巴,那人没有留给他任何反应时间,下巴、胸口、肝脏的位置又分别挨上了几拳,力度有增无减,每一下都蓄了十成十的力气。
方森看似清瘦,爆发力却相当恐怖,下手从不知收敛,当年被他直接揍成残疾的不在少数,论打架他还没输过,这也是为什么他大哥偏爱让他去镇场子的原因——这么一个不要命的疯狗,如果能为己所用,难道不是如虎添翼么?但大哥并不信任方森,平时处处提防着——凶器确实能派上用场,当然也容易把自己割伤。
孙彬瘫软在地上,只觉得完全喘不上气,呼吸粗重得像个破旧的风箱,刺耳嘈杂。下颌脱臼了,嘴巴怎么也合不上,像是要掉下来,血沫从口中溢出,顺着脸又淌到地上,看上去狼狈至极。他偏过头,吐掉嘴里的血,滚落出一颗松动的牙齿。
孙彬已经彻底没了还手能力,几乎半死,方森没再管他,也不屑再多说一句话。他不怕把孙彬打残,因为他知道,孙彬这样的人,根本不敢去报警。
杨阮在旁边目睹了这一切,经历接二连三的过度惊吓后,他像是吓傻了,双眼木然空洞,全无神采,原本白净的脸被灰尘沾染,看不出任何情绪,仿佛一尊无悲无喜的玉面塑像。
方森走到杨阮身边,想扶起他,结果手指还没有碰到杨阮的身体,对方就向后一缩,本能地逃避与方森的肢体接触。方森的心脏像是被人捏紧了,攥出酸苦的汁水来,他喉头一动,只能发出嘶哑艰涩的字句:“杨阮,不怕,没事了。”
杨阮只是呆呆地看着他,不说话。
“还走得动吗?我来背你,好不好?”方森在杨阮面前蹲下来,又让杨阮趴在自己的后背上。杨阮迟疑了很久,始终没有动作。方森维持着一个姿势,静静等待着杨阮,始终没有再去触碰他。
过了许久,直到方森以为不会有任何结果的时候,才感到身上有了另一人的重量,他稳稳当当地起身,托住杨阮的双腿。杨阮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很轻,“你流眼泪了。”
方森没有想过,杨阮开口第一句,会是这样的一句话,又想,难怪视线会这么模糊啊。
“因为我也恨我自己。”方森低声说。
他没有带杨阮回春光美发店,而是沿着反方向走出一段路,走到一个电话亭前,确保附近空无一人,也没有任何监控摄像,才摁下一串数字。
那边很快接起了电话,方森沉默许久,缓缓地深吸一口气,让自己的语调恢复镇静:“是公安局吗?我要报警。榆林路13号春光美发店后面那条街,我路过的时候,看到……”
他简短地概括了一下当时的情况。
对面的警察拿起纸笔做了记录,又问了方森几个问题,方森的回答都很简单。
“好,大致情况我们了解了,谢谢你啊。”
“……不用谢。”
方森挂掉电话,背着杨阮去了一处废弃的街边公园,是他在某次买早餐的路上,无意中发现的。这里荒无人烟,外面被一层又一层的杂树遮盖,连小孩子也不爱来这边玩。方森把杨阮放在一把长椅上,自己则坐在椅子的另一头,两人中间隔了一段距离,他向他保证:“杨阮,我不会再伤害你。”
杨阮又变得沉默,但这个新环境让他表现出新奇,他的目光转移了数次,从光秃的树杈,到生锈的健身器材,再到地上的野草。
这座城市平日里尖锐呼啸的风在这一刻也停止了,世界静得可怕。
旁边的方森在心中斟酌几个来回,最终开口:“杨阮,不知道我现在说的这些话,你能记住多少。其实……记不住更好,忘了我这个人最好。”
“其实我不姓林,我真名叫方森,方向的方,森林的森。我当初来兰城,是因为我杀过人。”
作者有话说:
明天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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