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朝歌掩嘴咯咯笑起来:“我以前一直好奇谁会请这种气死人的大夫来诊病,别说给钱,不把他们轰出去就算好的了,没想到,这路人还真有啊。”
“小丫头懂得还挺多,”吴叔的语气有点蔫蔫的,“我也想给人看病的,但那医书,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活了大半辈子,没拜到过一个靠谱的大夫,专靠家传的这点微末道行混饭吃,老夫我也不容易的。”
“原来是家传啊,吴叔,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你同我说说,你是怎么断人生死的,真的能精确到具体日子和时辰吗?”她好奇得很呢,饶是她,也没法做到这么神奇的精准。见着隔壁狱友是个奇人,她一时间连自己身处牢狱的事情都忘了,扒住他问个不停。
吴叔嘚瑟起来:“那可是家传绝学,老夫岂能告诉你一个小丫头。”
顾朝歌逗他:“你都快死啦,还管什么家传不家传,有人愿意听就不错了。”
我去,这个小丫头之前看起来很乖巧,嘴巴原来这么毒?吴叔满脸的郁闷,幸好她看不见:“别说我了,你也快死了,我告诉你这个有p用?”
“我?我有办法出去的呀。”顾朝歌摸了摸头上,将发髻上插着的一支细细的银簪拔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我从一些书上看到的记载,过去真有这么一路奇怪的医生……
掐指一算wuli大蜘蛛已经不远了
☆、第 24 章
俗话说,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很幸运,狱卒们没有丧心病狂地夺走顾朝歌浑身上下唯一的首饰——用来束发的银簪子,还是掺了铜,不纯的那种。
但是这并不代表实践经验为零的顾朝歌真的能按照那个病人的传授,把手铐脚链和牢房门通通打开。
她试了半个晚上,无果,反遭吴叔嘲笑:“小丫头,是不是话本看多了,你以为打造牢房的锁匠们都是白痴吗?”
“有人教过我的。”顾朝歌很郁闷地睡了,庆幸的是,因为包裹札记的口袋是经过特制防虫的,没有臭虫来咬她。
第二天晚上,她接着锲而不舍地尝试。
在她不长的铃医生涯中,诊治过很多平民百姓,当然也有些经历奇奇怪怪的人,包括一个转职做开锁匠的盗贼。
那是个技术很好的盗贼,偷盗多年从未被捉,后来爱上一个女子,洗心革面从良。不过对自己那手开锁绝活后继无人之事念念不忘,儿子要好好读书,不能学这个。心事重重的盗贼因此病了,路过的顾朝歌顺手把他治好,于是,这个很相信缘分的盗贼死活都要把开锁绝活传授给顾朝歌。
可以想见顾朝歌当时是一脸大写的囧,不过人家盛情难却,便勉为其难认真听了。她记性很好,听一遍就全部记住,手也灵活,操作几次就完全能上手。
可是,那是好几年前了,许久不用的铁器都会生锈,更何况是她那从来没做过贼的脑袋呢?
老吴没有向狱卒告发她的“努力”,而是日复一日地嘲笑她。听闻顾朝歌这手烂技术竟然是跟一个盗贼所学,那贼还是她的病人,老吴哈哈大笑:“小丫头,你居然是个大夫?那贼碰上你,真倒霉啊。”
顾朝歌囧囧的:“我怎么不能是大夫了,我把人家治好了的。”
“真有本事,去治治人家卫大小姐,碰个运气,比你在这儿瞎开锁的好。”
“那,那我试试?”顾朝歌傻乎乎的,试着凑近牢门吼了一嗓子,要求狱卒带她去卫家看病,说她是大夫。结果,换来的是狱卒的鞭子:“滚滚滚,有一个混吃混喝的,以为卫家能救你,等死吧!唉,你们倒好,坐在这儿等死便是,老子我可不想死啊……”很奇怪的,狱卒这几天的鞭子少了,而且今天还出乎意料地开始自怨自艾起来,似乎……似乎扬州城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令他感到不安,甚至是恐惧。
顾朝歌并不知道狱卒的恐惧来源于常州的大批难民,以及势如破竹的红巾军。她颓丧地坐回去,一面吐槽吴叔的建议不靠谱,一面继续锲而不舍研究开锁。
吴叔嘿嘿笑:“我早知道不会成功,人家才不相信高人会窝在这种地方呢,谁傻不是?我就是想告诉你,别瞎折腾,没用。”
“我才不是瞎……”
“咔嚓”一声,清脆的解锁声从未像这一刻那般悦耳动听。以致于顾朝歌的声音戛然而止,隔壁的狱友老吴更是倏地从地上站起来,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靠近那条缝,小心翼翼地悄声问:“丫头,你……真的成功啦?”
顾朝歌也不敢相信,试了那么久无果,突然就成了,她将手上的拷链取下,然后又去解脚上的。“咔嚓”一声,也成功了!
老吴贴着墙壁听动静,听见这悦耳无比的声音,他激动起来,手舞足蹈,说话都结结巴巴:“丫、丫头,高人,高人那!那啥,你先别动,别让狱卒发现,等晚上,深夜,再开牢门,懂吗?”
顾朝歌点点头,然后想起来老吴看不见,于是“哦”了一声表示明白。
老吴更激动了:“还有,别忘了老夫我,我们是难兄难弟……哦不,难姐难妹,也不对,啊呸,随它是啥,总之你逃走的时候别忘了带我一起啊!”
顾朝歌得意地拍拍小胸脯:“那是当然,不过,你说清楚,我是不是傻,是不是话本看多了,是不是瞎折腾?”
“不是,不是,都不是,您是高人,大大的高人!天仙下凡,观音菩萨,王母娘娘!”
顾朝歌开心地笑起来。还从来没人这样夸赞过她,没想到第一个将她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人,竟然不是因为她的医术,而是某个病人教的“开锁”术。
既然解开了镣铐,她的心便定了下来。对面的老吴虽然激动得要死,可是也知道此刻不能暴露,于是也不再和她说话,两人安心等着深夜到来。
然而,凡事皆有意外。
深夜未至,狱卒的靴子却出现在了顾朝歌的牢门外。
莫非是提审?不,不对,怎会有人深夜提审犯人。那是杀人?不,也不会,深夜阴气重,杀人忌讳。
“姑娘,您……真的是大夫?”这不是那个甩鞭子的狱卒,而是他的副手,负责放饭的那位。他的声音听起来很迟疑。
顾朝歌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便如实点头答道:“不错,我是。”
“那、那您能救救我儿子吗?”狱卒副手的声音听起来居然带点哭腔:“我儿子病了七八日,请了扬州城里好些大夫都无用,十个里有七个说是瘟疫,瘟疫会死人啊!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啊!求求您,救救我儿子!”
瘟疫?
对面靠墙坐着闭目养神的老吴,倏地坐了起来:“丫头,不成!”瘟疫那是会传染的。这狱卒打得一手好算盘,让牢里的大夫看病,既不需要付药钱,就算大夫被传染了瘟疫,他也不用负责任!
顾朝歌听见了老吴的阻止,她明白老吴在担心什么,可是这个狱卒,真的跪在牢门外的地上,在给自己磕头。
男儿膝下有黄金。
他没有对她隐瞒,直言其子是瘟疫,想必也不是太坏的人。
“好呀,你带来给我瞧瞧,我会尽力医治。”顾朝歌很认真地点了点头,狱卒闻之大喜,对她连磕三个响头,然后匆匆奔了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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