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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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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代表什么?

难道……

燕昭正在心里猜测一万种可能,顾朝歌忽然上前行礼,双手将印绶递上。燕昭看着那白玉的印章,想着这还是伊崔亲自找巧匠给她刻的,不由一怔:“顾朝歌,你这是做甚?”

他不接,顾朝歌便小心地将印绶置于案几上,然后解释:“君上,朝歌想离开一段时间。”

☆、第58章

顾朝歌这句话一说出来,燕大将军整个人是懵逼的。

“你要去哪?”

“不知道,往西边走走吧,湖广,岭南,黔贵,巴蜀,要去拜访的地方太多了……”顾朝歌扳着手指头数,燕昭却是寒毛直竖:“这些地方民风彪悍,又是辛延和石威的地盘,辛延还好,石威被喊做‘活阎王’,你在红巾军这里待得不好?为何非要去犯险?”她要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跑了,不知道伊崔会不会用眼神杀死自己。

顾朝歌将袖中的医术递上去,认真地解释:“我从薛先生赠我的启玄子注金匮要略中,以及吴叔赠我的文一刀手札里,均读到了一种神秘的肌骨重生之术。我想循着医书中记载的地点去实地求教,以期能掌握这种神秘的医术。”

“书中记载的地点,在辛延和石威的地盘?那医书是多少年前的,指不定现在江浙这边也有这种神秘医术流传呢?你不妨先在苏州问问?医道乃是终生的嘛,不必急于一时,待我军休整完毕,再往西进把那些地方都收复,我派人随你同去实地求教,又安全又便捷。”燕昭巧舌如簧挽留她。

顾朝歌眨巴眨巴眼,目不转睛盯着他。等他说完,才慢慢吐出一句话:“君上,你觉得伊哥哥能活多久?”

她说什么?

燕昭怔住。

顾朝歌在燕昭面前缓缓立起三根手指。她犹豫了一下,把第四根手指——小拇指也竖起,道:“四十,他活不过四十。他早就知道,却不让我跟你说,可是他再这样熬下去,神仙也救不了他。”

燕昭的震惊无以复加,完全吞并张遂铭地盘的成就和喜得贵女的兴奋,在这一刻通通烟消云散。他的心如坠冰窖,冻得他连说话都不利索:“顾、顾朝歌,你、你、你和本、本将开玩笑?”

你不是一直在给他治病吗,治了这么久,难道没有起色,只是和伊崔一起做戏给众人看?

他的吃惊和愤然写在脸上,顾朝歌叹了口气,她最近叹气的次数比以前二十年加起来都多:“我一直在调理他的身体。但是如果一个病人每日都有处理不完的卷宗,不按时用膳,不按时歇息,殚精竭虑,不把自己当一回事,哪怕是神仙来也救不了他。”

她的话并没有职责燕昭的意思,可是燕昭却像被什么猝然击中,他的脸色刷一下全白,嘴唇轻微而不自觉地颤抖:“是我的错,我太放心他,所以什么事都交给他,从来没有考虑过他的身体状况,他和正常人不一样……”

“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啦,”顾朝歌觉得自己好像说得过分了些,她安慰他,“他现在的身体比以前好了很多,长途奔袭啊天气突变啊什么的,他没有那么容易感染风寒了。而且又努力坚持每日锻炼,一直按照我的药方吃下去,会越来越好的!”

“但依然活不过四十?”燕昭抓住关键的问,心里已经在想着如何多招一些得用文吏减轻伊崔的事务,还不能让他察觉自己知道了。

“这个,人的寿命,谁又能真说得清呢?我只是预测,谁都只能预测。”

燕昭默然片刻。

“你此次西行求肌骨重生之术,是为了他的腿?”

顾朝歌点了点头:“他的右腿如今是身体的巨大拖累。如果再过几年,待右腿彻底废掉并截取,那反倒于他身体有益,可是他一定接受不了自己少去半条腿吧。”大蜘蛛是那样死要面子的一个人,伤兵营里普通士兵废去一条腿都心如死灰,更何况是她。

“朝歌,你对他太好了。”燕昭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觉得伊崔那个混蛋欠她太多,忍不住就将曾经答应伊崔不说出去的秘密泄出口来:“之岚喜欢你的,他一直都很喜欢你。那次在扬州拒绝你之后,当晚回来就找我要酒喝,他心里苦闷,觉得……觉得自己配不上你。”

燕昭有种背叛好友的心虚和愧疚感,可是这件事说出来,他又觉得心里轻松许多。他一直觉得,这两个人本来都互相喜欢,非要折腾彼此,这不是闲着慌找虐吗?

而且主要脑筋不清楚自己找虐的那位,还是他的多年好友,生死之交。

傻不傻。

“朝歌,你知道,他腿不好,如今我们干的事看着风光,其实说白了就是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要么成要么死的事儿。他怕有一天会连累你,不敢……”

“呜呜你别说了!你再说我会真的哭的!”顾朝歌低头揉着眼睛制止燕昭:“我都知道,都知道的!你别再强调一遍了,我会舍不得走的!”昨日她半晚没睡,辗转反侧想今日应该如何面对燕昭并说服她,她本来想得好好的,也做得很好,祭出杀手锏,不怕燕昭不同意。

可是谁知道燕昭也有杀手锏,他的杀手锏就是伊崔的真正心思。

“那,那你就别走,起码见阿崔一面,多好。”燕昭一看她低头弄眼睛就心慌,手忙脚乱找手帕,奈何他从来不备这种玩意,只有把一叠裁好的上好湖宣推过去:“别嫌弃,将就着用啊。”

“我才没哭!”顾朝歌猛地抬头证明自己,揉得红通通的兔子眼睛里竟然真的没有眼泪,她说:“我现在不走,就会走不了的!等我师兄也到了苏州,他肯定不放心我一人远行,我又不想让他不高兴,肯定就……”她的声音越说越低,最后转而问燕昭:“最近无战事,我师兄很好,身体没问题,健健康康没有危险,对不对?”

“呃,是,东垣挺好。”报告说追打落水狗的时候他过于兴奋,被人砍了一刀,不过是皮肉伤,他自己又会一些乱七八糟的医术,如今已然无事。望着顾朝歌红红的兔子眼,燕昭绝对不敢把这个小插曲告诉她。

燕昭道:“东垣已经率船队北上,不日便将到达苏州。你既然知道东垣挂记你,不如……”褚东垣要是知道自己师妹是为了伊崔去犯险,他的帐下不日即可上演一场精彩血战,或者是天天都能上演。

“可是伊哥哥的腿,要赶紧啊。你们什么时候能打下辛延和石威,说不准,是不是?我什么时候能寻到那种秘术,也说不准,是不是?如今不去,那什么时候去呢?”

顾朝歌很坚定:“我不能等我师兄来,麻烦君上将这个东西交给我师兄,算是……算是赔礼。”她有几分扭捏地从袖中掏出一个小盒子。如果不是因为对面坐着顾朝歌,这种儿女情长的小事本不应该麻烦燕大将军亲自帮忙。燕昭无奈接过,本想立即好生收起来,谁知道顾朝歌阻止他:“啊呀你都不打开看看吗?”

又不是给我的,有什么好看?燕昭表示没有兴趣,可是既然顾大大夫要求,他唯有照办。

旋开小盒子的银旋钮,盒盖一展,里面赫然放着两个小袋袋。

一个藏青近黑,布料顺滑泛光,无图案,只在一角用金线绣着“褚东垣”三个字,字体娟秀,显然是给她师兄的。针线比起另一个要细致,而且更新。里面鼓鼓囊囊,低头凑近,闻到一股混合的淡淡香气,燕昭只能闻出隐约的藿香气味。藿香祛暑湿,同时也辟秽和中,褚东垣常年在外征战,难免因水土导致身体不适,这个香包准备得很用心。

至于香包旁边的另一个东西……呃,燕昭只想称呼它为东西。

“这是……荷包?”燕大将军表情纠结,两条粗眉快拧到一起去。这个瘪瘪的,米分红米分红的颜色,正背面都绣着一只五彩斑斓大蜘蛛的东西,确定是个荷包?

不是诅咒?

“那个,是给伊哥哥的,”顾朝歌拧衣角,吞吞吐吐,“我走后,如果他怪你,你就把荷包拿出来给他消气。蜘蛛图案是我亲自找绣娘特地画的绣样,也是我亲自绣的,本来在扬州就该给他,不过……”

顾朝歌的停顿,燕昭一听就明白,这个……呃……荷包应该是那天晚上她想送出去的信物吧。

燕昭有点儿心疼,顾朝歌这个姑娘真是好,他开始觉得伊崔那小子真是混蛋到家,无可救药。还不如褚东垣呢。

“这两样东西,我都会转交,”燕昭将盒子妥善收起来,叹了口气,“你去意已决,我也不能再拦。可是望你能多待几日,让我安排一下人手护送你。”

“我能保护自己。我要去的地方不是红巾军的地盘,指不定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多久,让士兵大哥跟着我耗,我过意不去,而且那样目标太大,若引来匪徒,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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