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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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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姐,你的匕首!”阿柴握住马刀,将那把被北胡人缴走,又被李佑大不知用何种方法拿回来的鱼皮匕首交到顾朝歌手中。

这是一把她太熟悉的匕首。

握着还带着阿柴体温和北胡人血腥气的鱼皮匕首,顾朝歌浑身忽然有了力量。

“走!”

这个初夏的夜晚,凉风习习,隆巴达的宅子却是鸡飞狗跳、人仰马翻,两个汉人俘虏带着他要教训的女人潜逃,在杀了他四个看守的心腹之后,又陆续杀掉数个企图阻止他们逃跑的士兵。隆巴达好不容易送走秦氏母子,然后马上得知这个抓回来的女人跑了,气得半死,想起李佑大那点头哈腰的狗腿模样,他根本不相信此人竟然能连杀他数名勇士!

“本王子亲自去追!”

隆巴达真正发了火,他带上他最精锐的四十名勇士,跨上马,举起雪亮的马刀,向汉人俘虏逃跑的方向奔去。

“那个女人逃跑了?”巴撒送走了母亲,自己却没有真正走远,他一直留心着隆巴达的动静,听到这个消息,他古怪地笑了一笑,说:“哈奇,汉人总喜欢晚上关城门,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习惯。”

不止是他不喜欢,好多北胡上层人都不喜欢,所以他们常常晚上不关城门。不过也并不是每天都如此。

“知道了,”哈奇颌首,按着胸口行礼,“我马上去确认。”

巴撒满意地点点头。

哈奇犹豫了一下,问:“王子为何要放走那个女人?”

“我看隆巴达不顺眼啊。”小王子笑眯眯道。他当然不会和哈奇说出真实理由,即便哈奇是他的心腹。

那个女人的医术好得过分了一些,父汗的身体一日日好起来,他只想要一个还能活个六七年的老汗王,可不希望有一个强壮得像牛一样的父汗。巴撒不想做第二个隆巴达。

而且,知道隆巴达抓走了他的大夫,而且让她逃脱,父汗一定会震怒吧。

想到这一点,巴萨就十分开心呢。

*

追兵,到处都是追兵,顾朝歌伏在马上,她的技术只能说一般,要在夜里避开追兵紧紧跟住李佑大的马,对她来说十分吃力。

李佑大往后一看,看见远远的,隆巴达点燃火把,亲自带人追来。他心中一惊,放慢马速,和阿柴一左一右夹在顾朝歌两旁,低声叮嘱她:“今天晚上北边的城门没有关,我打探好了的,如若失散,不要管我,往北走!一定要逃出城!”

顾朝歌点头,又怕他没看见,出声道:“我明白,谢谢你……李大哥。”

李佑大苦笑一声:“莫说谢谢,若不是我害了你们……”他顿住不说,拉开马距,一个转身,抽出背后缴来的弓箭,往后连发三箭。

李佑大的马上功夫不如他的地上功夫,三箭一箭未中,不过他本来就只是为了减缓追兵的步伐,不得已放箭而已。

然而黑暗中,忽然有一支利箭射/出,精准命中隆巴达身侧两个马距的勇士,那人来不及哀嚎一声便摔落下马。隆巴达一惊,下意识一勒马缰,放慢速度。

“跟我走。”黑暗中低低一声,顾朝歌听出来是哈奇,她愕然:“巴撒让你来的?他让你抓我回去?”

哈奇不答,只道:“北城门,去不去。”说完便勒马转身,朝城中小巷奔去。李佑大咬咬牙:“我们跟他走!”

虽然只占据了这座城不多的时日,不过哈奇对城中小路十分熟悉,带着他们成功绕过隆巴达的追击,送他们到城门。

顾朝歌不知道该不该和这个北胡人说谢谢。不过哈奇似乎也并不期待她说谢谢,他一见城门就在眼前,勒马掉头就走。

北边的城门,果然大开,黑洞洞的城门,以往在夜里看来会感到十分恐怖,如同怪兽的巨口。如今却觉得这巨口十分可爱,只要跨过这道城门,他们就自由了!

哒哒的马蹄声从后面传来,隆巴达虽然失去他们的踪迹,却根据他们的方向判定他们要往北城门来。

李佑大和阿柴朝她一笑:“跑!”

语罢,三人同时扬鞭,三声马嘶,十二只马蹄撒欢地奔向城门,跑过城门,跑出了这个北胡人控制的梦魇之地!

“我真的出来啦!”迎着呼呼的风声,顾朝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她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用这样畅快奔放的声音笑着叫着。夜风里泥尘的味道,她都觉得是自由的味道!

“秫秫,秫秫秫,秫秫……”

忽然间,身后传来古怪的呼哨声,忽长忽短,仿佛某种信号。同时,顾朝歌发现身下的马动了动耳朵,然后跑步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马头向后张望。

“坏了,是信号,这马是隆巴达的,他知道怎么控制!”李佑大一声骂娘。

阿柴急了:“大哥,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使劲跑,能跑多远跑多远!”李佑大狠狠一扬马鞭,强迫马在听到呼哨的情况下置之不理,依然往前狂奔。

顾朝歌也想照做,可是她没有李佑大那样好的技术,她的马时而听话,时而不听话,这让她的速度迅速慢了下来。

身后的马蹄声却越来越近,她不敢回头,她害怕一回头就会被抓回去。

“朝歌姐!”阿柴回头,忽然向顾朝歌射出一箭:“低头!”

顾朝歌应声低头,听见背后传来一声谩骂:“小兔崽子敢射你老子!”

隆巴达的声音!

顾朝歌来不及心惊肉跳,只觉马背一沉,一个男人生生从另一匹马上跳到她的马上,一手揽住她的腰,另一手去控制她的马缰。他的汗臭和膻腥味钻进顾朝歌的鼻孔,她恶心得想吐,而这人却还在拿沾满酒渍的胡茬贴她的脸,热烘烘的试图亲她:“女人,你逃不出我的手心,哈哈哈!”隆巴达的声音听起来得意非凡。

去死!

顾朝歌行医数年,从来没有像这一刻一般,生出妖魔一样的恶毒念头。她的身体反应快过大脑,毫不犹豫地抽出腰间那把薄而韧的鱼皮匕首,猛地转身,朝隆巴达的额骨间狠狠刺进去!

☆、第91章

额骨,的确是人的身体中,最硬的骨头之一。

不过,额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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