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拥有越家的姓氏,但气质像极了慕之。
哪怕在半岁大的时候,都能看出来粉雕玉琢的面容,性子也沉静又温和。
他会安安静静地看着越亦晚笑,有时候还主动凑过去亲一下他的脸。
越亦晚连开童装连锁店的心都有了。
他简直想把自己的一切都送给这两个孩子。
花慕之表面上不声不响地,但其实已经把所有能推的庆典和活动全都推了,连带着悄悄地给孩子递长命锁,给他们每个人写日记,连小世子今天多吃了一勺蛋羹这种废话都能记上去。
长公主虽然认真建议把孩子当猪养,但其实跑朝明殿跑的最勤。
她常常牵着小世子过来看弟弟妹妹们,教他唤小家伙的名字。
这两年过下来,当真是如同一眨眼的功夫。
在小孩一块庆祝满月宴的时候,几乎全临国的权贵政要全部出动,添盆之礼如同金山银海般的快要堆上天花板,各种翡翠珠宝更是如同骤雨一般送了一波又一波。
他们两人是被千万宠爱环绕着长大的,连喝汤的碗都是几百年前的琉璃粉盏,身边的布老虎北极熊抱枕全都是雍王亲手缝制的。
等到了2034年的时候,两个孩子相继都说话越来越流利,甚至能跟小世子叽叽喳喳吵一下午。
两年的时间里,越亦晚的门店规模直接翻了好几倍。
十二个省的省会全部都有了分店,二线城市也开了上十家分店,每个季度的衣服都销量颇为不错,渐渐也终于开始给大众一些模糊的品牌认知。
而不声不响停下工作的,是花慕之。
他的那本《水仙》写的极慢,从过去的日更六千字变成了日更三千,在完结之后就沉寂了许久。
比起副业和那些工作,他愿意用更多的时间来教两个孩子认字读书,睡前也会一个一个的讲完故事再离开。
越亦晚舍不得他这么辛苦,非常自觉地承担了睡前夫夫读书的环节。
他的声音轻快而又带着几分认真,在读起诗句的时候咬字也颇为清晰,让人能不自觉地放松下来。
“我在这里爱你——在黑暗的松林里,风解脱了自己。”
“月亮像磷光在漂浮的水面上发光。白昼,日复一日,彼此追逐”
花慕之抱着他微微闭眼,凝神听着那亲切而又熟悉的每一个音节。
“一个吻,你就知道了我所有沉默的心事。”
越亦晚顿了一下,转头看向了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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