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啥时候生第二个?”
“把金宝培养好就行了,第二个随缘。”典思涵其实有点后悔用孩子挽回夫妻关系了,余策对她来讲越来越陌生了。
余策一改往日的温良形象,跟典思涵大吵大闹,吵完了自己睡客厅,孩子半夜哭得震天响跟没听见一样。
第二天回家接着找茬吵架!
最让典思涵不能忍的是爷爷过九十岁大寿,余策风光登场,喝醉了之后破口大骂,什么陈芝麻烂谷子都拿出来说了,总之典家瞧不起他,他现在成功了一个个围拢过来把他当成自家亲戚了,原来都不拿正眼看他!他诉苦!他吹嘘!他骂!
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余策跟公司的一个小姑娘不清不楚的,半夜还抱着手机聊微信,典思涵质问他他说是在聊工作,人家是纯洁的同事关系,屁啊!纯洁的同事关系半夜问你睡了吗?
典思涵眼里不揉沙子,跑去跟那姑娘“谈心”,余策半路来了,护着那姑娘不说,一通的数落典思涵,自私、霸道、任性、不体贴、大小姐脾气,干扰他工作,污辱他同事……
到了这步,除了离婚还能怎么样?典思涵选择了离婚,余策这个时候觉得自己吃亏了,他们结婚之后余策又买了一套房子,夫妻两个住了一年觉得位置不好,又搬回典家买的房子了,新房子租了出去,还有余家人住了十年的三室一厅,原来那位置偏,现在是新兴小区,还是市重点校的分校校区房。
重点是离婚之后三室一厅不能住了,余策“自己”买的房子要分给典思涵一半,最不能忍的是典思涵要儿子的抚养权,那可是他儿子!
于是对簿公堂了,于是……他输了,婚姻法上明确规定余策“自己”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他们住的房子是典思涵父母的名字,余家人住的三室一厅还是姓典的,跟您没关系不要讨论,孩子还小,典思涵明显更有时间和精力带孩子,您还是记您的事业去吧,孩子归典思涵。
余策发现自己奋斗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当庭宣判的时候他傻在了那里。
102.第十一章 争子风波(二)
刘警有点烦,他原来做刑警队长的时候,不死个两三个的不要跟他提,分局有分局的刑警队,市局有下面的分队,他只需要负责总揽一下就行了,真出大案子他亲自出马那是另一回事了。
现在到了分局……颇有些兵遇见了秀才的尴尬,首先就是各种会,一周五天工作日,最少三个会,开完了会就要发文件抓落实,落实不落实两说,报告您得打!鸡毛蒜皮归派出所吧,可派出所有顾及不到的地方,就找你分局!文的武的刘警没吃过猪肉总算见过猪跑,再说还有局党委和副局呢,实在不行就推给他们,最可怕的就是上访的,人家来了就一句话:找局长!
今个儿他一上班,就遇见一个找局长的,看着挺年轻个姑娘,梳着短发烫着微弯,脸上化着淡妆,白衬衫阔腿裤高底鞋,背着的包是寇驰的,应该有些家底,人看着斯斯文文的,一张说话挺冲,“你就是局长?”
“是我。”
“我问问你,法院是不是代表法律代表政府?”
“是。”刘警点头。
“法院的判决有没有法律效力?”
“当然有了。”
“私人的财产是不是受到保护?”
“必须的。”
“有人霸占我家的房产拒不搬离是不是应该派出所管?”
“是。”
姑娘拿出判决书跟房产证拍在桌上,“我家的房子被人占了,我找派出所,派出所凭什么不管?他说是家庭纠纷,可我跟姓余的已经离婚了,法律上我们已经不是夫妻了,在你们这里怎么就是家庭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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