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书轩在姥姥家小区很是有几个好朋友,在一起追跑打闹玩得不亦乐乎,杨锦华在小区里人缘很好,跟一帮年龄差不多的坐在一起讲着自己女儿的事,“唉……当初我就不同意她结婚,现在不同意她离婚,可是我闺女不听我的啊……再说余家也确实过份。”她又把余家的行事说了说,“要我说啊,真不应该找凤凰男。”
“嗯,是啊,我家有个亲戚也是……”另一个老太太又讲了别家的事。
他们聊得热热闹闹的,难免忽略了孩子,杨锦华根本没看见典书轩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小区花园的角落,跟什么人说着话……后来一辆车开了过来……
她聊完天再找外孙子,已经看不见了……“典书轩?典书轩?”
一个也是带孩子的女人说了一句,“典书轩坐车刚走。”
“啥?”
103.第十一章 争子风波(三)
陆鹤鸣是个极配合的病人,无论针炙怎么疼都不肯叫一声苦,无论复健训练怎么辛苦都不叫一声累。
陆天放却觉得自家老头变化很大,他身上那种唯我独尊的气魄没了,取尔代之的是一种藏得很深的愤怒。
是的,愤怒,老头眼睛里有一种火一样的愤怒,陆天放明白,这种愤怒是对命运的不甘,也是想要扼住命运咽喉的渴望,陆天放觉得这种愤怒对老头子是种好事,至少他因为这一口气,这一股愤怒,恢复得很快。
汪思甜拎着新煲好的黄豆猪蹄汤走到陆鹤鸣的病房前,轻轻敲了敲门。
陆天放开了门对着她笑了,“又煲了汤?”
“很简单的汤,给叔叔补一补。”陆鹤鸣这人不地道,但她是冲陆天放,不是冲陆鹤鸣,陆天放这个纨绔子,在陆鹤鸣病了之后居然摇身一变成了孝子,跑前跑后忙里忙外,做事肯吃苦又有章法,就是照顾陆鹤鸣的事,陆家本来请了护工陆天放也没少帮忙,汪思甜心里有些心疼他,嘴上却说是为了陆鹤鸣。
“哈哈哈哈,先让我替我爸尝尝味儿。”陆天放也不揭穿她,陆鹤鸣复健的时间是固定的,汪思甜赶着这个点来送汤,是给谁的不言自明,他掀开了保温壶盖就想要伸手去抓,汪思甜打了他手背一下,用勺子替他盛了一碗汤。
陆天放没有喝汤的耐心,直接用筷子夹已经熬得脱了骨的猪蹄,不大一会儿切成四块的猪蹄被他消灭了两块,他还想去拿,汪思甜已经把壶盖盖上了,“还有叔叔呢。”这人整天整夜的伺候陆鹤鸣,偏偏在吃上不孝起来。
“他不吃猪蹄。”
“什么?”
“嫌脏。”陆鹤鸣不吃一切动物的脚,嫌脏……
“那岂不是少吃了很多美食。”
“是啊。”陆天放道,“像我这样的就很好,只要煮得够好吃什么都吃,算命的说我是有口福!走遍天下都饿不死的。”
陆天放在吃的方面的确生冷不忌,无论多怪的东西只要能吃有人吃,他就想尝尝,汪思甜在吃的方面跟他并不合拍,比如他最爱吃的榴莲,汪思甜就退避三舍,他最爱的蚕蛹,汪思甜看着都浑身发痒。
听说他去云南玩的时候还吃过那边的百虫宴,开心得跟老鼠掉米缸里面一样,汪思甜却连他晒的照片都不敢看。
“是啊,有口福,什么都想尝一口,有人还爱吃牛粪呢,你吃不吃?”
“我吃过,好吃得很,再说也不是牛粪,是牛没是倒刍的青草,人家特意喂的小麦芽、绿豆、黄豆……
汪思甜本来想恶心一样陆天放,看着陆天放一边说一边夹了口黄豆入口,一股酸气上涌,没恶心到别人倒把自己恶心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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