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丈夫外遇后,露霭直到现在都滴水未进。
因为不想待在那个家、不想见到丈夫,她开车在外头乱晃——却发现自己实在没地方可去,于是她又回到大学时最常厮混的那间咖啡厅。
戴着婚戒的手不停地抖,点餐时,不小心还将找的钱弄在地上,“对?对不起??”她下意识朝地面道了歉,拾起零钱,瑟缩在靠窗的老座位。
母亲说得没错,这世上,不可能总是发生好的事,距离母亲乳癌病逝,也已经五年了,那年露霭大四,隔年她就嫁给了现在的丈夫。
丈夫大她4岁,经营贸易进口,优秀、善良、老实。对当时的露霭来说,是无可挑剔的对象,连刻薄的父亲也很满意。没有任何缺点,待她也算体贴。
结果,原来都是谎言。
露霭慢条斯理地转着无名指上的戒指。因为配戴的时间太长,戒指早陷进肉里,冰冷的金属,紧吮着她泛白的指根。
虽然,她早清楚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只是,最让露霭无法接受的——是她的丈夫,她精挑细选的那个丈夫,到头来,原来也只是只精虫冲脑的生物。
露霭几乎可以听见母亲那同情的叹息。
她一口口啜着苦涩的液体,从包包取出打算要读的书,书名戏剧性地讽刺,叫《让人幸福的方法》,是她刚才在书店随手挑的。里头所给的建议,则纯粹是空谈。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幸福需要的不是方法,而是理由。
读到接近尾声的篇章时,一个上班族模样的男子,敲了敲她的桌子,露骨地示好:“请问,我能请妳喝一杯咖啡吗?”
露霭对于这种落单就定会有的搭讪,几乎可以习以为常了,但今天吸引来的等级,感觉却是格外的差。或许,是她刚沉浸在自艾自怜里,散发出好欺的氛围了吧?
她毫不掩饰排斥的意思,拿起包包,起身,“不必,我要走了。”
那人却死缠烂打地跟上来,“小姐,妳失恋了吧?真巧~难道是命运?要不就干脆凑成一??哎唷!”猥琐的家伙突然惨叫了声,整个人结结实实地仆在地上。
一道平静、稳重的年轻嗓音,在露霭耳边响起:“没事吧?”
她错愕地抬起头。站在她身边的年轻店员,个子很高,系着围裙,露出衬衫领口,有张清秀的娃娃脸。那双笔直望向自己的眼睛,黑曜石般的烁亮。
“喂,你该关心的是我吧?”搭讪男忿忿地爬起来,也不管整间店的视线全集中在身上,大声呛道:“脚伸那么长,是故意的吗?”
貌似是店长的中年大叔,忙出现来打圆场。场面十分难堪,露霭正打算离开现场时,手腕却被那男孩子给抓住了。
她疑惑地转过头,见他脸颊染着红晕,错开了与她交会的视线,“那个,我??就快要下班了。”
“所以?”露霭不明所以。
那人头低得更低,“妳很久没来这里了。”
她仍一头雾水,甚至开始不耐烦,“我们认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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