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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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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凉睡了一上午,下午才终于有了精神,沈珩等他吃过午饭,带他上楼换衣服准备出发。

主卧的衣帽间里不知不觉多了很多衣服,有些白凉一点印象都没有,也不知道是沈珩什么时候给他置办的。

白凉习惯了沈珩的照顾,连穿衣服这种事情都不想自己动手,他一屁股坐在衣帽间地面铺着的长毛地毯上,盘着腿抬头看沈珩在衣柜里给他挑选衣服。

沈珩已经习惯了事无巨细地照顾他,也乐于其中,白凉之于他来说就像个稀罕的宝贝,如果可以,白凉的任何事情他都不想假人之手。

衣柜里的衣服大多没有牌子,白凉也不知道那些衣服都出自哪个设计师之手。他除了要以艺人身份出席各种公共场合,为了不失身份令人耻笑而不得不穿一身贵得吓人的名牌之外,平日里穿的私服都很随意。没有牌子,没有logo,款式简单得比街边摊卖的还要普通,但料子和手工却比一线品牌还要昂贵。

当然他本人是没有什么时间去给自己买衣服的,他也从来没有自己买过衣服。早年他父亲还在的时候,因为他父亲也是个沉迷实验室对生活很随便的男人,对儿子的日常关心也不到位,对于白凉的照顾很多时候都是在金钱方面,能陪他的时间少之又少。白凉经常跟保姆两个人一起生活,于是衣服方面就交给保姆去置办。保姆是个保守的女人,也不太赞成男孩子穿得花里花俏,给白凉买衣服经常都是选质量上乘,款式中规中矩的,一次就买好几套。白凉生活技能为零,也没有挑剔的余地,保姆给他买什么他就穿什么,穿来穿去都是那几款差不多的,也好在他面相好,穿普普通通的t恤卫衣都不让人觉得他老土乏味。

到了沈珩这里,沈珩也不是什么有照顾过孩子经验的男人,一开始白凉的衣服也是让助理去购置,等白凉出道了,就由白凉的生活助理和经纪人去做决定。有一次他突然回家,看到白凉穿着一件不伦不类的大领印花t恤,一弯腰胸前一览无余,实在没品又艺术感,当下就很火大,直接把人抱回房间换了件保守的棉质卫衣,还把负责给他买衣服的苏丽莎给训了一通。

苏丽莎也很委屈,白凉作为一个年轻的明星,衣着方面肯定要有年轻人的时尚,不然按她老板那种只想看到白凉穿得乖乖巧巧的品味来给白凉买衣服,那白凉出去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那还有什么大牌明星的风范嘛。

白凉对穿也没什么要求,只要穿着舒服不碍事就好,一般是苏丽莎给他买什么他就穿什么,他也实在不想在穿衣服上纠结,至于那些潮牌品牌奢侈品服装,也都是给苏丽莎看着办。他有时候都不知道他出门穿的衣服是几千块的,还是几万块的,被狗仔拍到说他一身大牌奢侈品他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后来沈珩跟苏丽莎约法三章,穿时尚衣服可以,但是不要太出格,白凉如果没有工作,就必须得穿得正常一点,末了他还不放心,又在国外办了个工作室,聘请了几个从事青少年高定服装的知名设计师专门给白凉做衣服。

说起来那几个设计师也是憋屈,他们读了那么多年的服装设计,被导师一次次要求捕捉美感和时尚感,要把自己的作品定位在时尚最前沿,好不容易混出了成绩,结果被大老板签去专门给他家的小孩做衣服,还要求风格必须健康阳光。

于是几个设计师每个季度都绞尽脑汁想尽一切办法,花式改良t恤卫衣衬衫毛衣羽绒服外套裤子,末了把方案交去给沈珩的生活助理过目,惨烈的时候几乎设计稿全部阵亡。

要不是看在沈珩给的待遇比在奢侈品牌公司工作时的还要好,他们都不想干了。

沈珩请的那些设计师里有一位外籍国人,是位年轻的妈妈,她的时尚细胞没有其他人的好,在原先公司工作时也很不得志,后来被沈珩一起挖过去,反而她的设计频频得到沈珩的青睐,甚至还被提拔成工作室的设计总监。对此其他人很是不解,曾经在沈珩面前旁敲侧击地问过为什么,沈珩说因为她做的衣服里包含了一位母亲对于儿子的所有冀望。

白凉应该像所有长辈眼里所期望的孩子一样,乖巧可爱,活泼阳光,这也正是沈珩心中所想。

当然白凉不可能知道这些,他只会偶尔地嫌弃沈珩给他穿的衣服有各种各样的恶趣味,即使随意如白凉这样,有些衣服他都不敢穿出去,他会觉得自己是个故意卖萌装嫩的大龄巨婴。

白凉称之为沈珩这个老男人的别样浪漫情怀。

沈珩在衣柜里挑选一番,拿出一件白色的加厚卫衣和淡蓝色的短款羽绒服,然后帮白凉穿上,还给他围了一条米黄色的针织围巾。

拜访恩师的礼品已经准备好,就一箱珍贵的药酒,一篮子水果,老先生为艺术奉献了大半生,从不过度享受生活,也不接受别人的厚重物品,白凉跟在他身边近十年的时间,对他的品行了如指掌。

白凉本来想自己开车去就行了的,但沈珩担心今天大年初一,路上容易堵车出车祸,就执意要送他去。白凉坐上车,看着沈珩也坐进来,突然感叹道:“要不是我老师年纪大了我怕他接受不了男男关系,我肯定把你也带去给他看看,虽然你年纪大了点,但丑媳妇也得见公婆不是?”

沈珩也没有反驳他,只是握住他的手,跟他说:“不急,我们可以慢慢等,等到大家都能接受的那一天,等国内通过同性婚姻法,我们就去领证。”

白凉来了兴趣,一条腿跪在座椅上面对沈珩:“那到时候是你入我家户口,还是我入你家户口啊?”

沈珩笑着看了他一眼,说道:“那就各凭本事了。”

白凉夸下海口:“只要你愿意嫁给我,我就拿出我一半的财产给你做聘礼,再为你承包爱琴海一个小岛,让人在那里给我们打造一个举行婚礼的教堂。”

沈珩要被他势在必得的小模样给逗笑了,捏着他的手掌说道:“那你可能还得多赚点钱,我怕你给我举办婚礼之后就只能去要饭了。”

白凉想到网上一句调侃的名言,狡黠地跟沈珩说:“到时候我偷电瓶养你啊。”

作者有话要说:恶趣味之给自家小受受穿衣~老攻可以说是真的很有少女心了,打扮洋娃娃一样安排小黏黏的衣食住行hhh

第97章

老先生住在旧城区, 在一个公家的小区里, 那个小区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围墙都有点破旧,上面还留着青苔的痕迹, 白凉记得夏天的时候还能在墙上看到一些藤蔓,郁郁葱葱的。

小区的入口是两扇铁门, 铁门已经生了锈,外面放着两只威严的石狮子, 门里的保安亭坐着几个老大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沈珩让司机把车停在大门一侧,让白凉下车。这个小区虽然老了点, 但终归是公家的地盘, 里面住的也是些上了年纪的老一辈,所以安保方面还是很严格的,外来车辆要进去还得让住户出来认领。

白凉也是怕麻烦, 又怕惊动他恩师老人家, 让他一个老人走下楼又要走那么远到大门口来接自己,太不应该了。

沈珩帮他整理好他的围巾和衣领,叮嘱他说:“你走路的时候慢点, 别在雪地里摔跟斗了,在室外一定要记得穿厚点,要走之前先给我发个信息,我过来接你。”

白凉把下巴从围巾里弄出来,还没开口跟沈珩要亲亲, 就被从天而降的帽子盖住脑袋,白凉深怕沈珩又把那顶垂耳帽戴给他,吓得他马上抬起手去摸,等确认这只是一顶普通的针织帽,才放下心来。

他把帽子挪正,黏黏糊糊地又靠近沈珩,在沈珩脸上啵唧一下,又把自己的脸贴在沈珩唇边,假装是沈珩亲了他。

白凉做完这一系列动作,打开车门一脚就踩了出去,想了想又回头跟沈珩挥挥手,说:“你一定要记得来接我啊,不然我就只能走路回家了。”

沈珩笑:“你不会打车吗?”

白凉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满脸无辜地说:“我没有带钱。”

他习惯了被别人管着现金的日子,沈珩不在的时候,他的零花钱和现金都是苏丽莎负责管理,为的就是不让他乱买东西吃,所以才有了先前白凉跑龙套得了三百块钱还开心那么久的事情发生。

沈珩摸出他自己的钱包,从里面抽出两张粉票票递给他,说道:“好了,你拿着,以后自己出门要记得带钱,万一走丢了还能打车回家。”

白凉笑眯眯地从沈珩手里接过两张粉票票,乐得不行,嬉皮笑脸地跟沈珩说:“谢谢老板给我零花钱。”

沈珩见他还皮上瘾了,对他笑着摆手:“你快走吧,再不进去,你师母就不做你的晚饭了。”

白凉想到师母的手艺就忍不住流口水,他小时候跟着老先生去话剧院学习,可没少跟着老先生回家蹭饭。他师母退休得早,孩子又在外地工作,家里就俩老人,除了偶尔拌拌嘴,也无话可说,所以每次白凉过来,二老都把他当做自己亲孙,好吃的好玩的都给他。

“那我先走啦,如果有好吃的我会给你带一份的。”

白凉说完就关上了车门,提着要送给老先生的礼物就脚步轻快地往小区门口走去,在保安亭那里登记了名字,才能进到小区里面。

这个小区几十年如一日,完全没有变化,四层高的宿舍楼一栋接着一栋,道路两边种着杨树,不过这会杨树光秃秃的。白凉走过很多次这条路了,即使失去了杨树的标识,他也不会在小区里迷路。

今天这里还挺安静,估计这会人都去外面玩了,要么就是到外地去过年没有回来。

球场上的积雪还没人清理,以前这可是兵家必争之地,小区里好几队篮球队员,这一个球场都不够他们打的,所以每次打球前,这里都很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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