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世泉冷眼看着摔倒在地的小余鹤,声音冷漠阴沉:“废物,这点东西都记不住。”小余鹤猝不及防被推倒在地,穿着短裤的膝盖磕在水泥地上,一下子流出血来。余鹤完全呆住了。花园里其他的小选手、家长、老师都看向小余鹤。很多的目光落在小余鹤身上,火辣辣的,比膝盖上的伤口还要刺人。窃窃私语的声音萦绕在小余鹤耳边。余世泉转身离开,小余鹤追了上去。鲜血顺着膝盖淌到小腿上。在上车前,余世泉嫌弃地看了眼小余鹤流血的腿:“擦擦再上车,别弄车上,不好洗。”小余鹤无措地看了看四周,拽下来一片杏树叶子,摸去了膝盖上的血。*“不要用树叶擦伤口。”余鹤仰面平躺,黑亮的眸子清澈得吓人:“树叶上面可能有虫卵。”小男孩跑跑跳跳,膝盖摔伤是常有时,小余鹤整日里活蹦乱跳,每到夏天膝盖上都会有这样摔伤的伤口。伤口会结出黑红色的血痂,然后微微发痒,等到血痂翘起皮,就预示着这块儿伤口快好了。小余鹤喜欢一点点抠掉结痂,等不及里面的嫩肉完全长好,他就把血痂全部抠掉了。新长好的皮肉是粉红色的。膝盖伤口从结痂到恢复,这是每个小朋友都经历过的,小余鹤更是经历过太多次。可这次伤口的发展过程和以往不一样。这个伤口是被树叶擦过的。鸡蛋大小的疮面很快结了一层红色的软痂,但这层软痂没有变硬,一弯膝盖就会开裂流水,下面有一个个小米粒大小的凸起。是从树叶上蹭到的虫卵。很多很多,大概有三四十个。虫卵在小余鹤膝盖上的疮口里扎了根。余鹤撩起裤腿露出膝盖,把当年伤口的位置指给余清砚看:“就是右边的膝盖。”余清砚垂眸去看余鹤的膝盖,乍一看是看不到伤痕的。幼时摔伤留下的疤痕,除非是瘢痕体质,否则大多都会在长大的过程中消失。余清砚小时候摔出的那些伤口就完全看不出来了。但仔细看余鹤的膝盖,有一小块儿皮肤似乎是不太一样,像是有一点皱,但这种差别太细微,余清砚也不知道是真不一样还是自己的心理作用。余鹤的手指按在自己膝盖上,用无比平静的语气陈述:“他们带我去医院,医生用针把伤口里的虫卵一个、一个地挑了出来,用镊子夹起时会带走血痂和新长出来的肉,然后他们用酒精擦掉原有的结痂,倒上酒精和双氧水反复消毒。”余清砚只是听着就后背发寒。用针在伤口肉里挑虫卵,听起来简直像封建社会的酷刑。针扎在完好的皮肉都疼痛难忍,更何况在没了表皮的肉里来回挑弄。反复近四十次。而且是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一遍遍承受这份痛苦。余鹤笑着说:“当时,整个外科楼道里全是我的惨叫。”余清砚心疼地握住余鹤的手腕:“这就是你晕针的原因?”“对啊。”余鹤的眼神很淡,仿佛很无所谓一样:“我本来都忘了,但最近记忆比较好,给你处理伤口时又刺激了记忆回闪,刚才睡觉的时候,我把整个过程完完整整的梦了一遍,从朗诵比赛开始。”余清砚脸上担忧的神情不似作伪,他真的很担心余鹤:“那你现在还好吗?”余鹤闭上眼:“当然了。”正在这时,余清砚的手机振动起来。余清砚拿过手机看了眼:“是傅总。”余鹤摸了摸身上:“你接吧,他应该是给我打电话我没接,着急了。”余清砚接通电话:“傅总......是的,我和余鹤在一块儿,没什么事,他应该是没拿手机.......好的,我让他跟您说。”余鹤接过手机,侧过身背对着余清砚跟傅云峥讲电话:“傅老板。”“怎么不接电话?”“手机在楼上,我忘了带下来。”“吃饭了吗?”“没胃口。”傅云峥那边微顿:“我马上就回去了。”余鹤看了眼时间:“你不和他们守岁了?”傅云峥说:“嗯,提前回去了,我身体不舒服。”余鹤撑着手臂坐起来:“哪里不舒服?”“没有真的不舒服,”傅云峥的语气里多了丝笑意:“我是这么和他们说,好能早点回家。”余鹤也笑起来:“傅总怎么还说谎啊。”“没办法。”傅云峥声音平稳:“家有娇妻独守,使我神思难安。”余鹤嘶了一声:“是娇妻吗?”傅云峥:“不然呢?”“好吧,”余鹤很好说话,他应下了‘娇妻’的名头:“那早点回来,你家娇妻做了一下午噩梦,马上就要神志不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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