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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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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斯,作为一个英国人你应该是不喜欢吃鱼头的,这道菜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吃完了,你正好陪着你叔叔,不然他太孤单了。”夏玛觉得自己真是个小机灵鬼。

既保住了鱼头又全了跟珀森的情谊,再没有比这更好的主意了。

汉斯是珀森的亲侄子,但是珀森跟他亲哥哥很小就被迫分离,一个跟母亲一个跟父亲,一个在英国长大,一个在印度长大。

信仰,饮食习惯都不相同,距离也很远,但并不妨碍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汉斯毕业以后一直跟着珀森做事这一点就可以看得出来了,夏玛说汉斯不喜欢吃鱼还是有道理的,仰望星空实在是太有名了,就是夏玛都知道了。

夏玛自己是印度当中的奇葩,算是杂食动物,百无禁忌的那种,什么都吃,即使印度人很多都不吃的白牛肉,都吃的很是欢乐,这也为他的厨师之路带来了不少便利和阻碍。

就个人来说,他是很喜欢自己什么都能吃的胃的,只有尝试过许许多多的食材才会找出适合的食材做出完美的菜肴。

因为这些种种原因,夏玛虽然是印度厨师,但他在新加坡更有名一点,餐厅也在新加坡的。

“不用了,夏玛叔叔,我很喜欢吃鱼的,尤其是鱼头,放心我只吃一面就好,剩下的归叔叔,一人一半刚刚好,刚才我点的菜也是这么分配的,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俗话说‘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夏玛的理由无懈可击,但是架不住汉斯不买账。

加上夏玛刚刚吃红烧肉的劲头简直不要太足了,吃得着实多,而且他还没有学会过河拆桥的戏码,只能默默贡献了鱼一起分享。

完全没有讨到便宜,少吃了一些但是夏玛还是很豁达的,当然要不是想着珀森他们三道菜绝对吃不完,他可以帮忙多吃一点的话,这件事情用不用凳子解决问题,这就得看手今天的心情了。

夏玛很少跟许多人一起在厨神小店吃饭,一般都是一个人吃,所以倒是不是很清楚,在面对袁州做的菜时,平时的胃口绝对不能作为参考的,因为没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不过今天生活会交给他一课,不能小看任何人的胃,即使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也不例外。

看似想了很多,其实没过一会,等到咖喱鱼头被吃的一点不剩,就是料都被吃光了以后,新的菜上来了。

这是夏玛帮助珀森点的豆腐煲,作为粤菜里面的一个菜,其味道自然不用说的,还没有放到桌子上,一股浓郁的豆香味就扑鼻而来,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存在似的。

本来就被咖喱鱼头馋的差点忍不住的珀森这下子是彻底破功了,打算一会一定要吃点这个里面的素菜,闻起来真的是佛都要跳墙过来了。

“这是给你点的菜,你可以试试。”夏玛好心说了一句。

他虽然也是很想吃,但是还算是有道德心,这是别人主点的菜要是主人还没吃,自己就先吃了感觉不太好。

听到这话珀森的眼睛噌的一下子大亮了起来,这道菜是素菜意味着他可以吃很多点。

名字是豆腐煲,做菜的方式自然是不太一样的,所以端上来的餐具也不太一样是一个深褐色的小砂锅的样子,大约是两个巴掌大的砂锅上面盖着盖子,只有小孔洞的地方徐徐冒着白气,刚刚闻到的香味就是从那里来的。

“嗞啦”

盖子被掀开,发出响声,一阵白气猛然上升,过了几秒才在越发浓郁的香气里散了开来露出里面的内容。

煎制的金黄的豆腐,表面撒着翠绿的葱花末,金黄和绿色交相辉映,看起来很是好看,旁边还有一些咕噜,咕噜冒着小泡的汤水,显示着它的温度,显然是极烫的。

珀森是等不及了,顾不得烫,夹起一块豆腐吹了吹就直接往嘴里塞,不过为了多吃一点,就算是很着急,也没有将一整块豆腐都放进嘴里,而是先试探着咬了一口。

表面因为勾过芡的原因,看起来像是穿着一件透明的纱衣,不是很显眼,吃进嘴里就很有存在感了,浓厚的酱汁味道鲜美,连同表面本来炸得酥脆的表皮都变得不一样了。

本来酥脆的外皮因为酱汁的浸染变得韧性起来,不如一开始的脆,但是却多了些嚼劲,本来不是很明显,咬到里面的时候,内里很是软嫩,几乎是嫩豆腐原来的口感,一抿就化了,衬托之下自然各种微妙的感觉就更加明显了。

热烫的滋味随着浓厚鲜醇的汁水在嘴里一哄而上,各种味道杂陈,让人觉得仿佛吃的不止是一块豆腐,而是什么高级的食材一样,如此高雅鲜美。

豆腐只是表面的一层,下面是一层蟹味菇,矮胖健壮的模样,经过热气的熏蒸显得更加的漂亮,仿佛还要茁壮成长一样,看起来品质一流。

吃到嘴里的时候恰到好处丰盈的汁水才让人知道不可貌相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词,别看蟹味菇看起来似乎跟生的时候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吃到嘴里就知道一切都是不一样的。

不说汁水就说表面浸染了其他菇类的气息,使得蟹味菇本身有点点蟹的鲜美滋味更加的突出,味道复合,反而各自和谐相处。

既有蟹的鲜美滋味又有菌菇本身的野性,吸收了山里的日月精华,味道鲜美极了。

……

第四十五章 提升联盟

豆腐煲本是属于粤菜中的名菜的,自然点的人也算多,尤其是店里有一波以姜唐为首的人特别喜欢吃各种豆制品的东西,所以夏玛对于这道菜还算是熟悉,不过他吃的豆腐煲是用瑶柱做的,味道极鲜美。

给珀森点这道菜,夏玛也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因为只要是在小店吃过几次饭,尤其是像是夏玛这样顶尖的厨师,自然就会注意到袁州会根据个人口味调整菜肴口味的事情。

毕竟一名出色的厨师需要有一个敏锐的舌头,剩下的不用解释也就懂了,因此夏玛一点也不担心珀森点的豆腐煲里会出现荤菜。

果不其然,菜一层层的吃下去,除了蟹味菇就是茶树菇,最后是一层肥厚的杏鲍菇,吸收了全部的底汤,一个个看着就油光水滑的,一咬一口的汁水,味道鲜美醇厚,恨不得将舌头一起吞下去。

虽然珀森并不知道这道豆腐煲还有些曲折的故事,但是并不妨碍他对于这道菜味道的欣赏。

“素菜这么多花样和味道,不用咖喱我都能吃两盘这样的菜,夏玛这个菜真的不能再点一份吗?”珀森不甘心道。

刚刚的红烧肉和鱼头他都没有吃到,但是刚刚的几种菇类,他倒是吃出了一些不一样的感觉,很是鲜浓,不比刚刚闻到的肉味差,所以他特别想要再吃一点,说不定就不会想吃刚才的肉了。

作为素食主义者,他是从心理上接受不了自己馋肉的事实的。

“不可以,小店规定了,一个人只能同一道菜在同一时间内点一次。”夏玛肯定道。

“那我可以帮我叔叔点吗,我还没有点过呢。”汉斯在一旁道。

年轻脑子转的就是快,汉斯听到夏玛的话,和叔叔的意思,立刻就想到了解决方法,主要是他也想吃,刚刚根本没有吃得尽兴。

他刚刚觉得红烧肉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没有想到就是这看起来朴实无华的豆腐煲居然都这么好吃,简直违反常理,以前还觉得叔叔从小吃素食,那真的是错过了许多的美好了,现在汉斯才发现自己是个傻逼,明明素菜这么好吃,以前都不知道。

汉斯自己在心里默默打定主意以后要将食谱丰富一些,荤素兼备,这样才能领略完整美食的魅力。

“你说的好像有道理,我们可以试试。”夏玛想了一下道。

然后接下来的事情就给夏玛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一个人吃饭固然爽快,没有人抢菜吃,但是这样会使得原本想吃二次的美食不能吃,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看来以后还是要时不时跟李正光他们一起吃吃饭才行,这样可以选择的范围更大一点。”夏玛在点第二份豆腐煲成功以后打算改变一下之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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