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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连流浪狗都没见过,更不要说流浪的人了。

不过那个穿着破旧不合季节的T恤、短裤的邋遢男人,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人。

还留了一头长发。

云霄已经走出了几步,但是想想又止住了脚步,重新走了回来。

“嗨,兄弟,吃饭了吗?”

云霄在流浪汉面前蹲下,对着人露出一个带着酒意的和善微笑。

双眼微眯,有点迷糊的可爱。

流浪汉抬眼,露出一双暗红色的瞳色。

吸血鬼啊!

云霄过了两秒才让被酒精迷住的大脑重回清醒,这可不是吸血鬼,这是蛮荒星人!

地球人也有各种瞳色的,但是红瞳,长发,这几乎是蛮荒星人的标配。

再加上比起地球人更加高大强壮的身体,就像把哈士奇和狼放一起,再怎么像,你也不可能分不清楚哪个是哪个。

“吃饭吗?”

云霄见对方没有回答,又问了一遍。

这个蛮荒星人与他对视了两秒,点头。

那姿态,就如草原上优雅的黑豹一般。

看就是个能打的。

云霄转头看了两眼,旁边不远处有家做宵夜的大排挡。

“去那里行吗?”

他伸手一指。

蛮荒星人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然后,吞了一口口水。

云霄一个响指,行了,就是这家了。

一个小时间后,云霄酒醒了,钱包也空了。

“哥们,你太能吃了。”

蛮荒星没有被他们的原住民吃干净也是神奇。

这位蛮荒星人吃饱喝足了,坐在那里看云霄付钱,又在那里嘀咕,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你,需要,护卫吗?”

话说得结结巴巴,腔调也怪得很。

云霄摸了一下自己的下巴,又伸手捏了一下对方胳膊上的肌肉。

护卫,他好像是需要一个,但是就在路边捡一个?是不是有点草率了?

他在考虑,没有说话,对面这位这会儿却是有点急了。

“我,可以!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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