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示意伊丽莎白给众人煮茶,他笑道:“哦,我将它叫过来,给大家瞧瞧。”
“这样能叫来?”连兰开斯特都很吃惊,“你用手机开免提喊了一声,壮丁能知道吗?”
“这有点神乎其神,伙计,这有点让人无法置信了。”总是面带微笑的瓦尔斯-温迪说道,他显然有些不信。
马场距离镇中心有段距离,至少七八公里的路程。
大概二十来分钟后,外面街道上响起人的说话声:“嗨,壮丁,你跑这么快干嘛?又发现了什么漂亮母狗吗?”
众人在政府外的小亭子里喝茶,听到这个声音,威廉士便着急的站了起来。
一条威猛的巨犬从门口窜了进来,目光如炬、胸膛结实而宽阔,四条长腿肌肉殷实,奔跑之间身体前倾,如同冲刺的纯血马。
“我的天!”惊呼声四起,不光为壮丁的外貌,更因为它完成的神迹。
因为一个电话里的声音,就奔跑七八公里的长途距离找到主人,这已经不是执行力厉害的问题了,而是聪明的可怕。
王博招招手,壮丁奔跑过来一头撞进他的怀里,嘴里疯狂喘气:“呼哧呼哧、呼哧呼哧……”
它一出现,斗牛梗泰森便紧张起来,它的耳朵使劲往后抿着,双眼瞪大,呲牙咧嘴发出‘呜呜’的闷吼声。
但壮丁只扫了它一眼,之后再也没有去关注它。
这个目光王博很熟悉:吾观这狗,如插标卖首耳!
壮丁经常露出这样的目光,只要不是母狗,都是插标卖首的,要是母狗,那自然就是插标卖身的。
威廉士吞了口唾沫,喃喃道:“上帝,这可真是神犬!”
王博倒了些清水在手里,壮丁‘吧唧吧唧’舔的干干净净,奔跑这么远的距离,狗大爷很渴啊。
鲁道夫-萨米尔拿出照相机用示意的眼神看王博:“可以给它拍照片吗?”
“当然,它很乐意这么干。”王博笑道。
闪光灯一亮,壮丁眨眨眼,然后赶紧端坐起来,一点点的眉头皱巴起来,狗脸肃然、抿嘴收舌。
这一幕再度让众人倾倒,温迪叫道:“这狗的体内绝对有人类的灵魂!”
王博耸耸肩道:“哦,别误会,它没有人性化到你们想象的程度。是前段时间我们镇子不是进行选举吗?它也是镇长候选人之一,那段时间经常有记者给它拍照,我和我的未婚妻花费了一些时间,教导它面对镜头要这样。”
从这件事来看,这些人没关注过落日镇,随着落日镇大选,壮丁和土豪金在新西兰火了好一阵子。
当然这也正常,以这些人的地位,他们没必要去关注一个南半球的小镇子。这次能来落日镇,王博觉得应该是兰开斯特邀请的,他们是来度假增进感情的。
“不管怎么说,这都太神奇了。”温迪说道。
威廉士看向兰开斯特,说道:“嗨伙计,你和公主快要结婚了是吧?我听说你们婚礼上有个环节,是让你的军犬将婚戒叼上去?我觉得这条狗适合干这个活。”
兰开斯特说道:“我要让我的军犬做这件事,不过我有点犹豫了,毫无疑问壮丁确实是最适合做这种工作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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