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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何为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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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羲要忙的事又多了一项,练兵之事,怎么想都是一件很累的事,并且要耗时日久,没有停下来的时候。

每天最重要的工作,是教弟弟写字。

一二三四至七八九十,这十个文字教完了,木头的木,田字的田,天空的田,还有水,日,月,就教了这么些字。

字虽然学的可不多,但是弟弟学诗歌学的极快。

像离离原上草,鹅鹅鹅,古朗月行等最简单的诗,读起来朗朗上口,弟弟读起来可喜欢了。

今日,教了弟弟一个手掌的手字,可把李孟羲给纠结坏了。

他伸着手左看右看,怎么看都无法把手掌的形状和手这个汉字给联系起来,虽说是象形文字,可这象形象到哪里去了,为啥看不出来呢?

只能让弟弟死记字形了。

可想而知,以小孩子的理解和记忆能力,死记硬背的进度很缓慢的。

就手这个简单的汉字,足足教了弟弟快半个时辰。

然后,弟弟把字学会了,李孟羲又挑写其他生字,等弟弟把默写了几个字,李孟羲复又重新挑写手字。

“啥?”弟弟挠头,装作没听清的样子。

“手字,写。”李孟羲也点破弟弟的小心思。

“不是写过了吗?”弟弟昂着头看着李孟羲,就是不肯写,“俺不是写过了吗?”

“写过再写一遍加深印象。”李孟羲笑而不语。

“俺都写过了,还让俺写。”弟弟嘟着嘴吧,一副耍赖模样,就是不肯写。

弟弟的小心思哪里能瞒得住李孟羲,这家伙肯定把新学的字给忘了。

“写嘛,这个字写完,咱歇一会儿。”李孟羲鼓励。

弟弟偷偷看了李孟羲一眼,然后手指捣在盾牌上,迟迟不写。

“俺不会写了。”弟弟抿着嘴巴,很委屈,“俺刚才就会写。”

“嗯,我看到了。”李孟羲并不责怪弟弟,他笑着鼓励到,“你看,就没记牢固吧,那会儿会写,这会儿忘了吧。”

摸摸弟弟的小脑袋,李孟羲用手指沾着水,耐心的教弟弟重新写,盾牌上写了一个工整的手字,“是不是这样的?”

李孟羲问。

“嗯!”弟弟欢快的排着小手,“俺想起来了,就是这样的!”

教弟弟写字,可好玩了。

学了生字,弟弟又要李孟羲教他古诗。

还能教什么诗来着,复杂的不能教,越简单的越好。

想了一会儿,李孟羲想到了。

“牧童骑黄牛,歌声震林樾。

意欲捕鸣蝉,忽然闭口立。”

嗯,这一个诗不错,足够简单。

诗所涉及到的物象,弟弟差不多都能理解。

“牧童是什么吗?”弟弟趴在李孟羲的膝盖上,好奇的问。

“嗯……牧童就是,放牛的小娃娃。”

“那不就是我吗?是不是我吗?”弟弟忽闪着大眼睛,天真的问。

弟弟知道自己是小娃娃,他神奇的脑回路,认为小娃娃就是他。

李孟羲忍不住笑了,“嗯,小娃娃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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