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穿成主角受后我攻了偏执大佬_安则【完结+番外】 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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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狗不走开,阮池只好自己走开。

他刚走开几步,小白狗就屁颠颠地再次跟上来。像一块狗皮膏药似的,他走到哪跟到哪。

阮池:……

他只好爬上床躲着。

小白狗当然爬不上距地一米来高的床,即使将脑袋高高扬起,也很难看见躲在床中央的小男孩。

但小狗的嗅觉却很灵敏。它绕着偌大的床转圈,竭力寻找着熟悉的味道,转了一圈又一圈后,终于不动了。

阮池听到小狗走动的声音消失,长长松口气,轻手轻脚地凑到床边一看。

只见小白狗趴在他的拖鞋上,团成一个小球……睡着了。

他好奇地俯身下去,轻轻地抚过小白狗柔软的茸毛。

-

被小狗的舌头舔舐并不恶心。小狗吃的是最干净的食物,舌头是它们为自己梳理清洁毛发的工具,也是它们表达喜爱、宣誓忠诚的标志。

人却不同。

人太脏了。从头到脚、从里到外,无论身心,都是如此。

阮池一直是这样想的。当然他并不会否认,自己也是这样的人类之一。

再漂亮的皮囊,看久了也就无趣了。漂亮皮囊之下的本质即使不算丑陋,却也千篇一律的无聊庸俗。

安澜单方面以为他和宗默有那方面的关系,每次都上赶着把人往他这里推。其实是为了宗默好,希望宗默能讨得金主欢心,好多挣得一些优质资源。

毕竟,再漂亮的皮囊也没有多长的保质期。

宗默并不懂得安澜的苦心孤诣,浑身写满抗拒却又缺乏反抗的胆量。如果他真是那种喜欢玩漂亮男孩的老男人,早该烦了。

花了同样的钱,为什么不挑个积极主动擅长花言巧语的小可爱呢,世界上漂亮的孩子又不缺宗默一个。

但他阮池,就喜欢别人不高兴,看到别人不高兴,他就高兴了。

勉勉强强还算有趣吧。

直到某一天,发生了更加有趣的事。

宗默把他的酒杯抢走了。

阮池:……

不但抢酒杯,还伸手过来揉他的胃。

阮池短暂地僵硬了一秒,便发觉这种感觉并不坏。只是宗默的眼神,让他有些想不明白,这人是到底是出于好心给他缓解胃痉挛,还是冲着胃部上方那层皮.肉来的。

不过宗默至少还记得自己的职责,将他送回了家。

太多的应酬加上过量的酒精,阮池早就身心俱疲,只想先睡一觉。

宗默竟然又闯进他的房间。

然后,一边给他喂粥,一边眼珠子滴溜溜乱转。

阮池:……

这家伙的胆子真的不是一般的大,但感觉还不错。

-

这的确是个陌生人。

或许是某个鸠占鹊巢的鬼魂,继承了原主的部分记忆,所以知道他是谁,但并不怕他。

不怕他,却爽快地答应他的任何要求,比原来的宗默还要更听话。

……有点奇怪。

不过,还是听话一点比较可爱。

每天乖乖做饭和他一起吃,还摇着不存在的尾巴求夸奖。

可惜阮池并没有夸人的习惯。

他向来就事论事,将员工呈上来的方案一一指点优劣。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顺便还可以附上一顿骂,免得这些家伙不知天高地厚得意自满。

至于笼统地夸赞一句“好”“不错”“很棒”,除了增添无用的虚荣心之外毫无意义,还不如将问题一条一条地罗列出来。他受到的教育向来如此。

他和宗默有太多不一样的地方了。

他连骂人都力求言简意赅一语破的,压根不知道有人会因为一些虚无缥缈的事而整夜胡思乱想。

-

宗默大多时候都很听话,却时不时耍点小性子、发点小脾气。

这就更可爱了。

不久后,阮池发现,宗默不仅仅是听自己的话,也不怎么拒绝其他人。

宗默似乎是习惯性地照顾迁就别人,在考虑自己之前先考虑别人,无差别地对人温柔和善。

有点让人不爽。

尽管如此,只要他一天是宗默的金主,宗默就一天不可能离开他。

小狗爱着所有丑陋不堪的人类。可只要在主人身边,他的眼里便只有自己的主人。

永远这样下去就好了,就算宗默不喜欢他也没关系。

-

阮池第一次见到这种对钱毫无兴趣还极其容易上当受骗的小笨蛋。

他也是第一次感到如此无能为力。

除了钱,还有什么能让人开心的东西?

他实在是想不到了。

他思来想去,决定骗宗默一回。

不择手段才能挣到大钱。只要能够达成所愿,无论过程如何下作又有什么关系。他在收购别人视若珍宝的公司时,抢夺至亲的股份时,什么手段没用过。

他的人生字典其实无比简单,会拖累他的东西一概没有。

没有道歉,因为不需要。没有后悔,因为不必要。

得不到想要的结果,不过是自己技不如人。与其后悔懊恼浪费时间,倒不如好好反省,不要再愚蠢地重蹈覆辙

可宗默总是让他后悔。

他的字典里同样没有撒谎,那是因为不屑。但这次他撒谎了,甚至因为自己的谎言感到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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