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军营门口集合,均是女人打扮,除去那身硬朗的军装,女儿家的小巧姿态倒是本色出演。
与翁宛梦那如剥了壳鸡蛋的皮肤相比,秦歌黑的可不止一个度,不过倒是更符合这塞北豪放不羁的姑娘模样!
她面上遮着一块白色的面纱,只露出那双狭长的凤眼,眸中仍旧清冷的如同三月化不开的冰冻湖泊。却也带着致命的危险诱惑。
“你这打扮恐怕勾引不到人吧!”翁宛梦戏谑的看着秦歌身上的装扮。军营里的人喜欢看风尘的女人,可不是高高在上的仙女!
“反正都是要死的,最后几眼看到什么很重么?”秦歌手里牵着她的宝马,边走边给它嘴里塞草。
翁宛梦看了秦歌两眼,懒得和她废话。这人越发的人语不尽了,冷漠的像是头没有思想的猛兽。
“到了!”翁宛梦将本就不高的领口又往下拉了拉。
秦歌看的眉头一蹙,这冰天雪地的,不冷么?
“好看么?”翁宛梦见秦歌盯着自己,勾了勾唇角,笑的妩媚风情,看着像是拜了都城花魁当师傅,得了什么真传似的。
秦歌抬头鄙夷的看着她,“你有的我都有!”
翁宛梦好笑的瞧着秦歌,“看自己的和看别人的肯定不一样吧!”
秦歌低头想了想,确实不一样。只不过看翁宛梦的就没区别。用那些始乱终弃的男人常说的话就是提不兴趣。
“去吧!”秦歌抬手指了指翁宛梦的胸口,又指了指对方军营两名护卫。
翁宛梦勾着一侧的唇角,开口便甜甜的喊了一声“哥哥”。
惊起了秦歌一身的鸡皮疙瘩。
她在外征战五年,翁宛梦就跟了她五年,她吃粥,她就吃粥,她连夜赶路,她也连夜赶路,她在外杀敌,她就给她出谋划策。
秦歌这些年遇人无数,唯独翁宛梦她看不懂。她不知道她到底要什么?也不知道她到底想要干什么!目的不纯是肯定的,只是对自己却总是尽心尽力。
许是没了都城的尔虞我诈,伤心往事牵绊,她的性子倒不似往常那样阴沉,偶尔还能和士兵开上几句玩笑。
尤其愿意逗弄秦歌。之前打的过秦歌的时候就揍她,把人揍的半死不活再救回来。现在打不过秦歌,她就气她,每次都要气到秦歌甩袖子走人不可。
“什么事!”在这荒山野岭的地方突然看见两个美人!不由的让两人眼前一亮,连忙嬉笑的开口询问。
“哥哥,小女子本要去往阴山,可路上遇到风沙,迷了路一时不察就走到了这里,我与妹妹已是疲惫不堪,想问问哥哥这附近可有地方休息,天色已晚,我们两个人胆子又小,还想早做打算,望两位哥哥指点一二。”翁宛梦从手上摘下一串玛瑙的珠子,悄悄的塞给官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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