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虽说刚刚相识,却已暴露吃货本色。明明美男当前,她却在听说有好吃的时把注意力挪到了他旁边的花坛上放着的食盒上。要不是还记得自己是个女孩子要对外维持自己的淑女形象,可能会扑上去直接趴在食盒里大快朵颐。“谢谢时予哥。”周时予走了,他走在校园的小路上。两边的树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影子,他忽隐忽现的身躯显得越发的挺拔。真正的喜欢上周时予,是因为一次团建。大家一起去隔壁市爬山。我差点坠下悬崖的瞬间,他从天而降一般,将我扯了回去。当时的我吓的哇哇大哭,一点形象也没有,靠在他怀里扯着他的外套擦鼻涕眼泪,像是做惯了这个动作一般。一贯冷清疏离的周时予也一返常态,虽说没有绅士的给我擦擦眼泪什么的,却也没有推开我。后来他见我哭的太厉害,拍着我的背说,“好了不怕,有我在呢,会护住你的。”就是这么一句简单的话,我总觉得空荡荡的心一下子被填满了。那颗十八岁的少女心,就此被周时予俘获,进而和他开始长达八年的爱恨纠缠。闹离婚的那段时间,我总是怪自己眼瞎。现在想想,我的视力很好,遇上渣男也和眼瞎没有关系,而是我的记忆被抽离之后,虽说不记得之前的事,但总有种潜在的意识和习惯。就是这种意识,让我感觉到空虚,总觉得身边少了什么,急需找回来,然后把我的空虚填满。周时予的出现,让我感觉到似曾相识的亲切,恰到好处的填满了我的心,让我以为他就是我所要寻找的,是我想要倾心全部身心去拥有的。原来是这样。原来竟是这样。叶扶苏从未喜欢过周时予,之所以对他势在必得,只是因为我在他身上找到了潜在的对于5号的熟悉之感。还有周时予身上的古龙水的味道。5号不喜欢用香水,却执着于洗衣服时加入古龙水。也就是说,周时予身上我喜欢的味道,来源也还是5号。......“怎么哭了?找回记忆,也没变成白痴,是好事啊,哭什么?”5号站在我床边,扯起被子盖住我,顺便屈指拭去我腮边的泪。找回记忆后,面对我时,他的行为举止倒是自然不少。好比给我拭泪这种动作,在我还是叶扶苏的时候,他几次想做,却从没有一次做的如此坦然的没有心理负担。动作还挺温柔的,就是说的话一如既往的又贱又欠,真想抽得他满地找牙。但是不能抽。他是5号,我一起出入生死过的伙伴,是我的救命恩人,是宠我的邻家哥哥,是带着我打遍小区无敌手的暮江寒,是我的直属上司。“你脱了衣服。”我囔囔着鼻子说道。暮大公子俊脸一红,僵硬的捏着衣角不肯动,“刚说没变成白痴,原来是变成色魔了。睁开眼睛就让人脱衣服,不太好吧。”我看着红晕在他面部不断扩大范围,不由想骂人。想什么美事呢,有病吧。“脱衣服,快点脱。”我不由分说的动手扯他的领带,准备亲自给他来年霸王硬上弓。他反应极大的退后两步,两手抱在胸前,瞪大两只无辜的眼,护住衣襟,仿佛是正在被恶霸强迫的良家妇女。第264章 我的清白我做主“脱衣服,快点脱。”我不由分说的动手扯他的领带,准备亲自给他来个霸王硬上弓。请注意,目的仅在于扒开他的上衣看看他的伤疤,绝无他意。他反应极大的退后两步,两手抱在胸前,瞪大两只无辜的眼,护住衣襟,仿佛是正在被恶霸强迫的良家妇女。而我,就是调戏强迫他的泼皮无赖。这蛋让他装的。“7号,你不能太霸道,我的清白我做主!”我:......不要脸的。眼见着他不肯,我的眼泪又开始涌。不知道怎么回事,白紫苏是个打烂屁股不落一滴泪的倔种;叶扶苏是觉醒后想哭就哭的性情中人。将两者完美融合后,我变得喜欢有泪默默的流。他终究顺着我惯了,拗不过我,更抵不住我的眼泪,咬咬牙,一儿心,当着我的面脱下外套,扯下领带,解开衬衫的扣子,扯起衣襟,“行行行,你可别掉金豆子了。看,给你看,给你看还不行吗?腹肌形状还不错吧,馋你。”又给我玩插浑打科。明知道我的意思,偏要曲解。“衬衫也脱掉,我要看后边。”真以为我是女色魔呢,我那是想看看他背上的伤,没有别的企图。他又是邪邪一笑,见我坚持要看,完全没有放弃的意思,只好无奈的转过身,将半掩着的衬衫完全除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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