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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三人又钻进了他的板房,这老头即便在流浪汉里算爱干净的,但这个屋子里仍然不可避免地弥散着难闻的气味。屋内陈设简单,一对捡来的破桌椅,后面铺着一个钢丝床,床头搭了个架子,上面用来挂他的衣服。床另一侧也搭了个架子,上面全是些乱七八糟的物件,堆得密密麻麻,也不知道存在这里多久了。
桌子上摆放着一份饭盒,里面还有吃了一半没吃完的饭菜。老头进屋后先是把自己的饭给收了起来。然后指了指那个堆满杂物的架子,意思是东西都在里面,让张志毅三人去找。
三人只觉得头皮发麻,这么多东西,要找到猴年马月?
想了想,颖姐干脆拿出自己的手机,调出记事本,在上面打了个行字:2006年7月15日晚间10点后,你记不记得自己见到了什么人,捡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有没有见过刚才照片上的女孩子?
随即周颖把这句话拿给流浪汉看,她其实并不指望流浪汉能回忆起什么,但该做的尝试她还是要做的,她希望把时间再精确一点,让流浪汉能更精准地回忆起某些尘封许久的记忆。
流浪汉蹙着眉看着这段话,看了半天。周颖还以为他不识字,结果他其实是识字的。他好像回忆起了什么,费劲地拉开了他那破桌子的抽屉,从里面找出了一支笔和一本几乎要翻烂了的厚厚的大本子。
然后他翻开大本子,开始查找些什么。周颖、张志毅和陆念文探头过去看了一下,惊呆了,这本子上居然全是账簿,标记着日期、捡了什么东西、卖了什么东西、吃穿用度花了多少钱、存了多少钱。每过一段时间,他都会把这几项内容记下来。
这流浪汉应该起码有小学文化,甚至可能有初中文化。他知道管理自己,也有理财意识,所以这么多年了,虽然他一直在流浪,但生存状况还算好,看上去身体也没什么大病。
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会一直流浪捡破烂为生,社会的角落里,总是会有这样的人。
流浪汉把本子一直往前翻,他并不是每天都有记录,而是隔一周、甚至两到三周,才会记录一次,这样比较省纸和笔。
本子翻到了最前面,时间也来到了2006年,周颖、张志毅、陆念文和手机里的许云白一起提心吊胆的看着他翻本子,生怕他翻到最前面还是没到2006年7月15日。
好在,这本笔记本是2006年6月开始做记录的,在7月16日,也就是这一周的最后周日这一天,流浪汉记述了这一周他捡了哪些值钱的东西,卖了哪些东西换了多少钱。
这里面最末记述:捡到弹弓一把,弹丸一颗,服装几件(烧坏了),手机两只(烧坏了)。
张志毅、周颖、陆念文几乎要跳起来,他们找到了,真的让他们找到了!
那流浪汉此时已经转身,跑到自己那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杂物架子旁,竟然十分准确地找出了一个生锈了的曲奇盒子。看来他的条理性,外人不那么容易理解。
他把曲奇盒子打开后递给三人看,里面躺着一把烧焦了一半的木质弹弓,一颗包有坚硬铁质外壳的六尖角球体弹丸,表面也有些焦黑,一部焦黑的直板按键手机。
“还有一部手机呢?”张志毅奇怪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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