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放手|枪,因为有枪的话,即使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也能借此击溃成年人。
武器,对于自身缺乏武力的小孩子来说,太重要了。
原著剧情不重要,揍敌客的报复也不重要,关我屁事,我要杀了席巴,把他剁成很多块,就在此地,立刻,马上。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十倍奉还。
什么狗屁惊喜,让我平白吐了那么多血,也没向我道歉。
吃下有毒的土豆,头昏目眩的那一刻,我感到可能被背叛的愤怒,只是危急关头,无暇顾及情绪问题。
多年以来,对席巴积累的喜爱尽数变为杀意,拔刀出鞘,我握住刀柄。
哼,可恶的职业杀手,天性狡诈,神经异常敏锐,他们不可能睡死,稍有风吹草动便会警醒——我发现席巴在屋内的气息消失了。
既然被他察觉到,那我就不必极力压抑杀气了。
随手把刀鞘扔到床上,我提着刀,沉下气,赤着脚,慢慢走出卧室。
我想起我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杀人。
握着餐刀,对着男人的尸体乱捅乱戳不叫杀人,在我动手前,他已经被杀手掏心死了。尽管捅刀的时候,我不知道他已经死了,把他当成活人,但从死因来看,人根本不是我杀的,法律应该只能判我侮辱尸体罪。
男人死了,死得透透的,杀他的职业杀手完成了任务,大概就迅速离开了吧。
希望如此,多一个人就多一个变数,犯罪现场的人越少越好。如今圈养我虐待我的男人已死,我得为自己收拾残局,谋求生路了。
原计划是杀了男人就立刻逃跑,宁愿当流浪儿饿死也比死在这里舒坦。当时我认为成功希望渺茫,便没有对成功后的情形做详细规划。所以当男人真的死了,我反而有点不知所措。
冷静,想想这个凶案现场被发现后,人们会做什么?
男人死于凶杀,警察、或者男人的亲属之类的人,他们肯定要找出凶手。
验尸的人应该能确认死因是“掏心”吧?毕竟餐刀的杀伤力有限,捅腹部并不能立刻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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