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过君不欢之后,花九才知道这还是和凌天帝君以及凌天界六道共存有关系。
一来,修士们从六万年前开始就秉承凌天帝君‘不依外物,强炼己身’的法旨,从修炼之初就不食丹药,勤练术法,少用法器。
二来,是因为丹药所用的材料多是灵药,越好的丹药越需要年份高的灵药,而年份高的灵药十之七八都会化形成妖。想要人家的身体炼药,总得付出代价,若是强取,那就等着被妖族追杀吧。
故而,丹药的价格十分昂贵,一直居高不下,这一点对于法器同样。
因为法器的材料除了矿石好取之外,必不可少的部分基本都是妖兽身上的皮骨经血丹,化了形的妖,可不会牺牲自己给别人炼器。
但是若出得起价,也有穷困潦倒的妖愿意卖掉身上的东西给别人炼器。
君不欢在药铺里询问的时候,花九就看到一个凝气五层的黑熊妖进去抽了三小瓶他自己的血。
现抽现卖,刚刚卖完就被一个筑基期的符师买去调符砂,还挺抢手。
花九冷不丁的看了蠢狗一眼,蠢狗浑身一抖,不自觉的加紧了尾巴。
花九撇撇嘴,其实严格的说,猫妖和狗妖都算是家畜成妖,没有人家野生的猛兽那么值钱,就是萝卜妖也只是成精的菜而已,更不值钱。
无东西可卖的花九朝远处伫立在广场中央的宝塔看去,看到一个被姑娘挽着手臂,一身金光灿灿的男人时,双眼噌的亮了。
肥羊!
那男的二十上下,凝气三层修为,长得白白净净,眉宇间有几分自傲。
穿一件金灿灿的长衫,衣襟和袖口皆用银线绣着华丽的龙纹,从酒楼里走出来的刹那,仿佛周围的一切都黯然失色,只有他在那里金光闪耀。
路过的人不住的朝他看去,他下巴不禁扬了几分,从怀里摸出一块二品灵石扬手抛给送客的伙计。
“伺候得不错,赏你的。”
“多谢金公子,金公子下次还来啊。”伙计一脸讨好千恩万谢。
“金公子可真是大方啊。”
挽着男人手臂的少女看起来十五六岁,凝气二层修为,生得小巧玲珑,明媚可爱,一双大眼忽闪忽闪的看着男人。
“这有什么,我们金灵洲的人岂会小气?”男人一本正经的回答,飞舞的眉毛上却写满得意。
“天呐,金公子原来是金灵洲的人啊,人家听说凌天富豪榜前一百全都是金灵洲的人耶,公子排第几啊?”少女瞪大双眼,一脸惊讶与仰慕。
“呵呵,出门在外还是低调些好,我们早些去传送阵那吧,最好入夜前能赶到抚仙郡。”
男人往传送塔去,花九看到那个少女撇了撇嘴,似乎察觉到花九的注视,少女忽然转头朝骑驴的花九看来。
四目相对,少女调皮的冲花九眨了下单眼,然后两步追上男人。
“传送阵前怎么这么多人,要等好久啊公子。”
“现在正是鸿蒙仙院开院纳新的时候,各个地方都一样,都赶着去抚仙郡。”
花九看着高塔前那宛如长龙一般的队伍,再看看金光闪闪的金公子,耳朵一抖,露出小尖牙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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