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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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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才四岁,还是个长身体的崽呢!

太阳渐渐西沉,橙红色的余晖均匀洒落,给灰绒绒的马毛和漆黑的头发镀了层金边,看上去又亮又暖。

忙活一通后出了身汗,白星索性将前院小库房里几件腐朽的家具、农具拆了烧水,足足泡了个热水澡后,终于能安稳躺在床上。

窗纸已经有些破了,但她并不是很讲究的人,将随身行囊胡乱一堵就是。雪窝都睡得,区区几个小洞又算得了什么?

奈何习惯了风餐露宿危机四伏之后,陌生的安定环境反而睡不踏实。

比起关外仿佛要捅破天地般狂野的西北风,桃花镇的秋风简直柔和得不像话,只将院中几颗黄了叶子的树左右摇摆几下,发出虚弱的无力的刷拉声。

甚至就连月色下投在纸窗上的影子,与其说张牙舞爪,倒不如说憨态可掬了。

晚风像调皮的孩子,将几片开裂的窗纸吹得扑簌簌作响,墙角下有不知名的秋虫高低起伏的叫着,她约莫眯了两刻钟便睁开眼睛,在夜幕中盯着空荡荡的床顶划算起来。

快入冬了,别的不提,被褥总要添置些的。

然后呢?

习惯了江湖上漂泊流离的生活,忽然闲下来,白星竟有点不知该做什么好了。

她绞尽脑汁想了许久,然后,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第二天,白星是被一股朴素而浓郁的香气熏醒的。

是米味儿,可能掺了杂粮,然后还有油煎的香味……

白星还在怔怔出神时,外头的阿灰已经尥蹶子造/反了。它不断用蹄子去踹马厩的门,等白星闻声过来时,这小混蛋已经把缰绳啃破皮。若再晚些时候,指不定又要自己跑去正院要饭吃呢。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放在动物身上也是一般,成年人吃了攒力气养膘,可小崽子们却需要大量养分构成血骨肉……

白星先把讨债的阿灰喂饱了,这才带上昨天装草料的麻袋,一人一马各叼着半个苹果,咯吱咯吱咬着往城外去了。

她起得很早,街上还没有行人,只从各家各户高高竖起的烟囱中咕嘟嘟往外冒着烟,雾蒙蒙的空气中依稀浮动着各色香气。不过她总觉得似乎还是自家隔壁的更香一点吧。

是一种简单却又无可取代,让人安心的香气。

每到一地,白星都习惯先观察地形,以备不时之需。正巧屋子里没有米粮下锅,就去城外山上打些猎物、干柴,回来时顺便采买些其他的吧。

话说,正常百姓家过日子需要什么来着?

桃花镇地形相对平坦,要往城外朝北走四五十里才有像模像样的群山,山上有许多桃树,每年春天漫山遍野都是粉红色,听说会吸引许多书生前来作酸诗。

白星对桃花不感兴趣,只是有点遗憾来的不是时候,不然或许可以摘一大筐粉扑扑的桃子回去吃。

好在桃树只长在外围的平缓山丘上,再往里走一段儿,山势便复杂起来,树木品种也增多,内中多有野鸡、兔子、野猪,甚至还有狼和狐狸。有些有本事的猎手就会往里走,打了野味贴补家用,肉可以吃,皮子可以换钱。

异色瞳被视为不详,白星刚出生就被丢入深山,若非一个姓白的老猎人经过,早就被野兽叼走吃了。她从小跟着老头儿穿梭于深山密林之中,喝的是野兽奶,吃的是野兽肉,未入江湖之前做的,也是狩猎的营生,自然是个有本事的猎手的。

老猎人身上似乎有许多故事,一身功夫出神入化,奈何他不主动说,白星也从不问。后来老头儿旧伤复发撒手西去,故事也只能是故事了。

一人一马慢悠悠往山里走了小半日,果然见到许多果树,什么山楂、核桃、板栗、银杏的。这些树并非人为栽种,而是小型鸟兽吃了果实后排泄的粪便中含有种子,这才落地生根,所以长得很随意,东边一棵西边一棵的。

霜降已过,大部分野果也过了丰盛期,但这边捡一点,那边摘一些,倒也陆陆续续凑够了两麻袋,都让阿灰背着。

其中生银杏果的味道极其可怕,阿灰非常抗拒白星把这种玩意儿往它背上放,一开始还故意颠下来,明目张胆地踩一脚。

白星无奈,只好先把银杏果放下,准备等回来的时候再拿上,又用短匕剥了几颗板栗给它吃。

生板栗口感清脆,微微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涩,但越嚼越香,阿灰很喜欢,尾巴越甩越快。

它学着白星的样子去找板栗,被长满尖刺的外壳扎得乱蹦,气得一蹄子踩瘪了几个,结果那些尖刺又卡在它的蹄铁之间,怎么都甩不掉

白星大笑出声,弯腰替它清理,又赶在它恼羞成怒之前摘了山楂投喂。

桃花镇的百姓不缺粮食,大山深处的山楂少有人采摘,一嘟噜一嘟噜长得鼓鼓囊囊,紫红色的外皮上零星点缀着斑点,微微用力就捏来开,露出里面黄白色沙瓤的果肉。

酸甜软糯的口感迅速征服了没见过世面的小马阿灰,它双眼中闪烁着欢乐的光芒,甚至都等不及被投喂,开始主动伸长脖子啃食树上紫红色的浆果。

它单纯的小脑瓜内甚至分不清究竟是今天这种小颗的酸果子好吃,还是昨天和早上那种大个儿的甜果子好吃……都好吃,实在难分高下!阿灰都想要!

但山楂吃多了倒牙伤胃,马儿又天生不会呕吐,白星不敢让它吃太多,警告一番就牵着走远了。

阿灰显然对这片山楂林很是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的看,可大眼睛的余光瞥见自己背上装满果实而显得尤为饱满的口袋后,又开心起来。

白星看得好笑。一般来说,正常的马儿对山楂这种东西应该没什么兴趣,但这匹小灰马显然是个个例,它拥有无比旺盛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不管见到什么都想咬一口尝尝看。而且口味非常庞杂。

第6章 那书生(三)

书生照例起了个大早,从左边第二口咸菜缸里掏了一把粗盐揉制的香椿芽,用清水略冲洗下表面过多的盐分,快刀切成碎丁子。配一勺掺了高粱面的面粉与鸡蛋一起搅和成微微泛着淡黄色的糊糊,因香椿芽本就是腌制的,不必再额外调味,只用一点猪油煎成夹杂着淡金色锅巴壳子的菜饼子即可。

香醇菜饼就着黏糊糊香喷喷的红豆粥下肚,原本冷飕飕的身体也渐渐有了热乎气。书生先用草木灰吸去盘碗表面的浮油,再使热水烫过,远比一般的清洁胰子来的更干净。

他一边背书一边打八段锦,还顺便用秃毛笔蘸水在石砖上写了一首诗,诗的右下角有“孟阳”二字落款:这是他的学名。

眼瞅着橙黄色的浑圆日头从东边慢慢爬上来,他又撸起袖子准备腌糖蒜。

腌制糖蒜需要酱油、白糖、香醋、白酒和八角等等,用料丰富,成本堪比炒菜,最要紧的是不管饱,所以他平时很少舍得这样铺张。

可王大娘给的这些大蒜实在很好,像一群围坐一团的胖娃娃,圆润、光滑、饱满,剥开一粒,隐隐带着辛辣的清香扑鼻而来。浸泡过后越发显得圆鼓鼓的蒜瓣洁白如玉,竟有十分动人颜色,更使人不舍得辜负了。

一个人吃不了这许多,平白放着发芽、干瘪可惜了,正好最近多入账了几钱银子,偶尔为之倒也罢了。

安慰完自己的孟阳迎着初升的太阳,在院中撅着腚挑挑拣拣,留出来几头略有磕碰的炒菜用,剩下的剥出来四十多头腌了一整个中等粗陶罐子。用油纸细细封存,那盖子略低于边沿,中间又有隆起,倒入清水可彻底隔绝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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