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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编辑发来消息,要把她之前的短篇小说做成单行本合集。颜绮薇闲得无聊,干脆把她曾经的所有纸质版废稿都从书房搬出来,试图从中找到几篇勉强看得过去的作品。

于是当梁宵隔了一天再来到她家时,一眼便在客厅看见那座由稿纸堆成的小山。

自己写的稿子看起来难免索然无味,她正愁没有人协助着挑选,于是顺水推舟,拜托他帮忙评鉴。

颜绮薇喂他一口慕斯:怎么样?

很好。梁宵张口将其含下,抿着唇笑,我以为你只写剧本和严肃文学。

在他的印象里,她一直活跃于话剧与传统文学创作,那都是属于阳春白雪的文字艺术,而这些稿子大多是科幻和推理小说,文风多变、构思精妙,虽然仍有瑕疵,但足以称得上精彩。

只不过是看起来与颜绮薇完全搭不着边的类型。

这句评价也太不走心了!颜绮薇把勺子放在一边,侧过头饶有兴致地问他,梁宵,我们俩还没接触的时候,你对我是什么印象啊?

其实他对于那些千金大小姐根本就没有任何明晰的印象,她们好像有同样的白白的脸,说话时声音很轻,保持礼貌又疏离的模样。

梁宵很努力地从回忆里寻找那个瘦瘦小小的身影:很文静,我看过你的几部作品我妈说她很喜欢和你打麻将,因为你总是输。

说到这里,他轻轻笑了笑,目光像一汪春水落在她身上:她说当你输牌时,总是会很懊恼地皱起眉头,看起来非常可爱,让人想起雪团子。

无意识的温柔最是勾人,颜绮薇被这道视线看得心跳加速,赶紧拿起勺子,依靠甜食转移注意力。

上帝保佑,她以后要是和梁宵在一起,千万不要被他撩出心脏病。

奶油在口中顷刻融化,她又挖了勺慕斯送到梁宵口边,却发现对方不知何时红了脸。

这些稿子里应该没有任何让人脸红心跳的开车桥段啊。

颜绮薇困惑低头,视线极快掠过那张薄薄的白纸,只需一眼,心脏就猛地提起来。

那是一篇她大学时写的言情小说,全文充斥着天马行空的浪漫绮想,最要命的是,小说里男女主人公的原型正是她和梁宵。

少女悄悄倾慕着某位沉默寡言的学长,可她太过羞涩,只能把这份懵懂的悸动藏在心里头。

她会为了他泡在不喜欢的图书馆,虽然对方从来都埋头看书;会为了他加入稀奇古怪的学术性社团,虽然对方几乎没有参加过社团活动;也会在秋天跟着他行走在长长的坡道,小心翼翼避开枯黄落叶,不发出一点声音。

因为有他的存在,每天中午去食堂吃饭都会成为一种曼妙的乐趣。少女总是掐着时间点前往那里,然后在汹涌人潮中寻找对方身影,哪怕是这样微小的一件事,也能让她开心一整天。

就像《小王子》里的那段话: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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