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厉害!你高音唱得特别棒,我就唱不了那么高。”阮棠说。
康茜被阮棠夸得有点脸红,紧抿着的唇角微微上翘了几分,说道:“你弹琴也很厉害,没有看过谱子都能弹得这么好,功底比好些音乐学院的学生都强。”
“我也是从小就学,我妈妈是教钢琴的,是她教的我弹琴。”阮棠是从五岁那年开始学的钢琴,她的琴声比起妈妈唐曼来说,却多了几分匠气。
显然,她在音乐上的创造力远不如文字。这也是为什么,她从没考虑过去学音乐的原因。
辅导员拿着琴谱回来的时候,阮棠和康茜已经练了三次。
辅导员走进大礼堂的时候,康茜正在唱第四遍,两人配合的十分默契。
两个颜值颇高的女生,一个坐在那弹琴,一个站在琴旁放声歌唱,画面竟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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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边阮棠认真练琴的同时,阮经海也下了飞机,紧赶慢赶地回到家中。
周阿姨给他开了门,接过行李箱后说,“阮先生回来了,太太等您半天了,说要等您回来再用午饭。”
“诶,这都几点了!”阮经海赶忙换上拖鞋,一边朝屋里走,一边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
唐曼正坐在客厅里看着杂志,阮经海一进来,她就将手中的杂志放下。
“回来啦?锰矿那边事情办得还顺利吗?”
阮经海将手中的文件包往茶几上一放,就坐到了妻子身旁,“顺利,这以后和政府合作,锰矿的事就不用我多操心了。哪怕让出些利润,也好比天天守着这个金鸡提心吊胆的强。”
“那就好,三号那场地震可把我吓坏了.....我就担心你在那边....”
唐曼话还没说完,就被阮经海打断道,“放心放心,这不是没出意外吗?我还有你跟棠棠呢,可舍不得让自己出事儿。”
两人说话的功夫,周阿姨已经将菜热好端上来桌,“阮先生,太太,可以吃饭了。”
将餐具也摆好后,周阿姨就又进了厨房,将外面的空间完全留给这对久别重逢的夫妻。
“先喝个汤暖暖胃。”阮经海拿起汤碗,帮妻子盛了碗乌鸡汤,还不忘数落道:“这都快一点半了,你还不吃午饭。现在可还在养身体呢,怎么能这么折腾自己的胃?”
唐曼虚心听着丈夫难得的说教,等阮经海都说完后,点了点头,笑着说:“我记住了。可是你不在,我一个人吃饭也吃不香呀。”
这话似乎带着几分撒娇的口吻,阮经海这下连脸都板不住了,立马投降于妻子的温柔攻势下。
“诶,那我以后早点回家陪你吃饭....”
说着,他见妻子已经拿起汤匙,便夹了一筷子番茄大虾,开始剥起虾壳,剥好后蘸了蘸番茄汤汁,放到妻子面前的饭碗中。
如果阮棠此时在这,一定会惊讶的发现,父亲和母亲吃饭时的表现,简直和宋书瑜与她一起吃饭时的样子如出一辙。
“对了。”阮经海又夹起一只虾,边剥壳边问,“阿曼,你喜欢什么品种的猫或者狗啊?我记得咱爸原先是不是养过一只?”
他口中的“爸”是指唐曼的父亲,唐鸿义老先生。唐家以前确实养过狗,是条京巴,那还是唐曼小学时候就养的,没等到唐曼结婚离开家,就先一步离开了人世。
“我更喜欢狗吧,狗比较粘人,让人有种被依赖的感觉。品种倒是无所谓吧,我看有的小土狗也很可爱呢。”唐曼享受着丈夫的贴心服务,回答道:“爸以前养过个京巴,叫东东。你忘啦?你第一次上门的时候,还挺怕它的呢。”
提到这,阮经海不禁尴尬了一下。
他小时候被狗咬过,有阴影,对狗有着心理性过敏....
不过重活一世,他心态发生了不少改变,至于说怕狗的问题。他觉得,他能克服。
“阿曼,要不咱养只狗吧?”
“啊?”唐曼还以为丈夫就是聊着玩的,万万没想到,竟会突然提出这样的提议。
阮经海没有忽略妻子眼底一闪而过的兴奋,看来阿曼和棠棠这母女俩,都很喜欢小动物,可惜他上辈子没有早点发现。
又或许,上辈子的他发现了,却不愿为了母女俩的喜好而自我牺牲。
阮经海心底自嘲地笑了下,轻轻摇了摇头,将那些过往的负面情绪从脑海中甩掉。
“我这次去矿区,看见两只黑背,可帅了!看得我也想养狗了,这要是拉出去遛狗,肯定特拉风。”阮经海这么解释道。
“大狗就算了吧....我怕养不来。”唐曼迟疑道。
阮经海接着便说,“所以咱们养个小点的,正好你喜欢,棠棠也喜欢。回头我去公司不在家的时候,它也能在家替我陪陪你。”
“你不怕狗了?”唐曼不太确定地看着丈夫问道。
都是一家人。
她虽然挺期待养狗,但可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丈夫的痛苦上。
阮经海十分坚定地点点头,甚至掏出手机给妻子看上面的照片,“你看,我还跟这个黑背合照了!”
“那就养吧!”唐曼终于被丈夫说服。
说实话,当初刚和阮经海组成自己的小家庭时,她就想过养个小动物,不过担心丈夫不能接受,便一直将这个想法压在心底,没有提起。
现在丈夫主动松口,唐曼也不禁开始期待起来。
想到女儿这时还在军训,唐曼便问:“要不等棠棠军训回来,咱们问问她的意见?”
“不用!”阮经海赶忙摇摇头。
问了还有啥惊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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