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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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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想越头大,越想越搞不明白,苗飞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它终于在现实面前落败,看向发财。

躲在角落的发财小声哼唧道:“因为这里是书世界啊……跟外面本来就不一样,这里除了我们神卷大人外都是被人类塑造出来的,所以他们相貌、脾性还有武力值也都和书里描述的一样。”

难怪!苗飞指向变态猫咪……这人书里面是怎么描述的?

苗飞自认知道的还蛮多的,但是却很少看书,所以才有了今日这般尴尬遭遇。不然的话,它一定在那些:老子自小三界第一萌猫、五岁起打遍天上地下无地手、跨种族与九尾狐组cp(此处省略各种牛逼闪闪、荒诞无稽类形象描述一万字……)的‘金华之猫’跟前,一定缄口不语保持沉默严肃的猫神形象。

发财缩了缩脖子,“回金华大人,小的只是个侍鸟而已,了解并记得每个人的属性,那是神卷大人才有的本事。”

提到神卷,苗飞便很生气,“呜喵喵!”

变态猫咪以袖掩唇吃吃的笑了起来,“你何不问我呢?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自己,人家在《绝世花魁金华之猫》中的设定是果敢狠绝、状似温良实则腹黑、时而妩媚动人时而暴力凶残的双性小媚娃男.妓……”

苗飞挠挠另外一只爪子,听得一知半解。

变态猫抚腰轻笑,“据说我是因为轻薄妖界首领风隐的新妻夏三断所以才被打入凡尘……为什么是据说呢?因为我自己也不记得了,这可是现在书世界最流行的失忆梗哦!是不是很时髦?对了,还有我的功力值设定是无上限哦,就是遇弱者强遇强则更强,所以除了在床上之外,谁也不能奈我何,哦呵呵呵呵呵……”

轻薄白大人的老婆?光是想想都让人毛骨悚然汗毛竖立!这是哪个挨千刀作者的设定,简直命里□□五行缺日啊,这荒诞淫.乱的地方果真该速速和谐了好!

“我说这位猫伙子,你掳我们来究竟是想干什么,如果没有什么要紧的事,俺们是不是可以先走了?再不走糖葫芦就卖不出去了,家里还有十七个孩子等着俺回去做饭呢。”

苗飞斜瞥了眼破衣烂衫的小贩,简直震惊心寒。十七个孩子!现任天帝才不过生了六个孩子而已,这小贩都穷成这样了还生那么多,养的起吗?为什么不学学有些地方搞个计划生育什么的!

等等,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它该拿这群人怎么办?放他们走?自己会颜面扫地成为笑柄,强留着吧,看看那个变态猫,再看看那老少混搭的皇帝堆,怕是目前手段又留不住……

苗飞内心交战数番,最终拉下自尊,狠心挥爪,“喵喵。”

再见,再也不见!!

“年轻人就爱穷折腾,要不是俺糖葫芦早卖完了!”

卖什么糖葫芦?十七个孩子你就是卖八辈子糖葫芦也没法养活他们吧?!

“如此甚好,朕看你这猫还识些时务,这次就暂且放你一马。如下次再发生此等扰民行为,定斩不饶!”

识什么时务?随手一捞就逮到三个皇帝这小子还真把自己给当盘菜了,如果是在外面的话早将其碎尸万断虐成狗了喂!

“有空再来醉香楼玩玩哟,我是那里的头牌,你来消费我酒水全免。之前一直觉得我长相算是不错,见了你才彻底明白自己有多好看了,哦呵呵呵,对了,赶在每个月底来还能给你打个八折哦。”

苗飞挥爪,心如死灰,它觉得……自己来这里就是个错误的选择。

送走苗飞,恭喜和发财总算是暂时松了口气,急忙赶去见神卷。

神卷正窝在角落抱着一只胖兔子玩耍,神情愉悦完全不在意外面的血雨腥风。

“神卷大人,金华大人它走了。”

“哦,走的好。”

“大人……”

“还有什么事?”

“就是金华大人的事……”

“它不是已经走了么?”神卷一脸天真。

如若不是顾忌两人身份,发财真想扑上去捏狠捏他的脸,“金华大人走时神情不太好,万一哪天重新再来……”

“那就等它来时再说吧,我现在不想再听到关于这只猫的任何消息。”神卷对着怀里的胖兔子亲了下,意犹未尽的舔舔嘴唇。胖免知它素来贪吃,唯恐一不留神主意便打到自己身上,踮起脚尖欲逃,却被神卷胖乎乎的小手扯住尾巴,“不准跑!”。

发财犹豫,“可是……”

“不要听!”神卷捂住耳朵,乌溜溜的黑眼睛透着任性和倔强。

“那,算了,算了吧,”恭喜用翅膀比划着,骄傲的说,“怕什么,有大人在,三界之内,谁都不能把咱们书世界怎么样!”

发财到来书世界时间不算短,当然知道这里情况独立特殊,即便外面有些人对这里恨得咬牙切齿,却只能将满腔怒火心酸往自己肚里咽。

数千年来,纵使外面连年战火硝烟不代,朝代更迭沧海化桑田,书世界却兀自我行我素,繁华如故。只因书世界众人皆由书中文字幻化而成,故事完结各人物便纷纷脱离作者掌控,元神寄存于实体文本之上,文本不灭,则众人永生。

譬如发财,生于殷商时代一篇祭文,初时附身于一件青铜象首纹簠上,深埋于土中。后在阴晋之战中被人挖掘出来,又以不祥之物被销毁,按理来说本不该再存于世上,巧的图案却是熔簠时无意被人窥见,数年后此人又将它描述于《春秋兵器赋》,一时为众人观阅抄传,发财因此再获重生。

书世界是片神奇沃土,除非文字消失、人类灭亡、大地重归蛮荒,否则任谁都无法将其彻底灭亡,包括天界所有的神。

哦不,确切的说仅有那么唯一的一个人可以做到,那就是书世界的主宰者——神卷。

神卷是个头脑简单的家伙,他的脑容量所占比例是这样的:吃喝玩乐50%,钱财50%,其它均可忽略不计,你不能指望一本书会拥有太过复杂的人生理想。

从苗飞此行的遭遇来看,目前发财担心似乎是多余的。

苗飞走后,神卷再度开始轻松自在的生活,四处游历闲逛,也没什么目的,走到哪儿吃到哪儿。

这一天,他在外面转的累了,便钻进悦来客栈歇脚。这是书世界最大的连锁客栈,龙门客栈和来福客栈虽然名声也不差,但是服务质量却要差得多,尤其是门客栈,据说老板娘泼辣的很,来往的又全是携刀带剑的江湖人士,神卷有点害怕。

神卷先是预定了一间最好的上房,吩咐小二将床上棉被全部换成新的,并且要求了床铺一定要够柔软,房间一定要香香的,隔壁千万不能太吵。在它看来,睡觉是和吃一样重要的事,半点都不能马虎草率。

在小二布置客房时,神卷在楼下要了壶水果茶,慢悠悠的捧着杯子喝几口,然后从怀里掏出个锈花袋子,小心翼翼的将东西从里面取出来。

店掌柜见他一个小孩穿的颇为光鲜,出手也非常阔绰,对他行为便多留意了些,无意中瞄到他手中之物,却是连眼睛都看直了。

神卷手里捧着的,竟然是个四肢俱全的袖珍娃娃,五官清晰可辨,脸上笑眯眯的颇为可爱。

神卷先是嗅了嗅,只觉得一股清香扑鼻而来,嘴巴里口水顿时溢了上来,它擦擦嘴角,才要下口,却被店掌柜拉住手。

“你这孩子,想要做什么?”掌柜吓的心惊肉跳,原以为他是个富贵人家的孩子,没想到竟然是个食人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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