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人想上来把她拉开,她凶狠地看着其她人,“谁敢过来我就掐死她!”
于是没人敢上前帮忙。
韩火火把女人的酸水都打出来了,韩火火把她的脸死死地摁在墙上,贴近她的脸问,“服不服?”
“……服……咳咳……服了……”女人已经没了反抗的力气。
韩火火慢慢松开她,“现在,去把我的东西捡起来,洗干净,放回原来的地方。”
女人走过去,捡起地上的东西,放回了原地,摆好,“您好,这样可以了吗。”
韩火火冷哼一声,目光在房间里每一个人脸上扫过,“我不知道你们是因为什么被关在这里的,也对你们的过往并不关心,但你们有必要知道,我是因为杀人进来的——”
话音落下,房间里死寂。
这里的人大多是小偷小摸进来的,严重点就是抢劫,或者打伤人,不会像韩火火这么严重,杀人犯,向来都是让人惧怕,仿佛是一个标签,标在某人身上,别人看到了不会朝他口吐唾沫,因为害怕,只会绕路走。
韩火火在看守所孤独地过着日子,每天有两次放风的时间,在上午九点到十点,下午三点到四点。她不喜欢出去走,即便外面阳光明媚。
因为她觉得,在这种地方享受阳光简直是一个笑话,她应该坐在自家宽敞的阳台上,躺在那个舒适的躺椅上,身上盖着一条价格不菲的毯子,戴着墨镜闭着眼睛自由而惬意地享受阳光。
汪曼妮给她交了不少生活费,她得以享受最好伙食,但看守所的饭菜并不好,说不上难吃,但绝对不好吃,仅仅只是能咽下去罢了。
汪曼妮给她找的律师来过两次,律师是一个年轻男人,叫徐植遥,三十岁,微微有些秃顶。韩火火开始时候还在想,是不是c市没人了,怎么不找个老成点儿的来。
但随后,她发现,此人的专业能力还是很强,与人打交道能力也非常不错,两次接触下来,韩火火对他印象很好,心想以后汪曼妮和彭湃打离婚官司,他一定能帮上不小的忙……
第六天,大约是下午三点的功夫,她被通知嫌疑解除,可以出去了。
她洗了个澡,换上了来时穿的那套衣服。
深秋的天气微微发凉,她出看守所大门后,一眼便看到了倚靠在车门边上的猫姐和汪曼妮。
汪曼妮朝她挥了挥手,脸上笑容灿烂,但也掩盖不住神色间的疲惫,猫姐也是一样。看到她出来,朝她笑了笑,拍了拍她的肩膀,“你能出来,是路连诚的功劳。”
韩火火笑了,素面朝天的她笑容略显苍白,但脸上还是闪过一瞬间惊喜的神色,
“他把案子查清楚了?”
“走,先上车,上车后再说。”猫姐给韩火火打开了后车厢的车门,汪曼妮在前面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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