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越:“才热了身,就不玩儿了?”容允城:“等会儿我还得去相亲呢。”“你就这样儿去相亲?真想找对象呢?”容允城长叹一口气:“那能怎么着,打扮得太好,万一我没相上人家,人家相上我了,我岂不是祸害人。”薄越:“你想得,还挺多。”容允城:“你这样子很过分,容易没朋友。”薄越:“嗯,知道了。”容允城:“……”薄越笑了几声:“你好好捯饬捯饬,指不定瞎猫撞上死耗子——”“你说谁是耗子呢?”薄越忽而想起了那天被老鼠给吓得坐他腿上的沈策西,轻笑了声:“我没那个意思,麻烦你,别随便对座入位。”容允城说他笑得怪渗人的,薄越扬了下眉,没答话。容允城随口跟他聊起宣鸿哲:“你上次跟我提起这人,我还想起来一事儿,他呢,啧,不知道怎么说。”上次在他家门口碰见沈策西,容允城想起他俩有个事,“那宣鸿哲挺喜欢跟在沈策西后边跑的,我有一次不小心——是真不小心啊,就是听见宣鸿哲跟人说,沈策西太缠人,他不迁就着他点儿,他就会发火,我感觉这人挺有心机的,他俩的事儿,挺复杂……我随口一提,就给你提个醒。”“嗯,谢了。”薄越明白他的意思。跟不跟沈策西说,随他,但他觉着最好还是别掺和,吃力不讨好。不管是那本书里,还是现实中,好像都是以外人视角,描述沈策西“痴恋”宣鸿哲。如果这事是假的,沈策西为什么不解释……一,是他不屑于费口舌跟人解释,二,是他解释了,没人信,懒得再解释。这是那个假设成立,薄越认为最有可能发生在他身上的两种可能性。在某一方刻意的营造下,的确很容易给人造成误解。人和人之间的误解本就很容易发生。而宣鸿哲订了婚,那种解释,会变成狡辩,要面子。容允城:“你现在住哪儿呢,都还没过去看看,好歹庆祝一下乔迁之喜。”“不太方便。”薄越说。容允城:“怎么不方便?还藏人了?”薄越拎着球拍朝场外走去,“改天吧。”容允城:“神神秘秘的……”薄越手机上有一条十分钟前的消息,沈策西发来的,消息上问他在哪儿,薄越给他发了个地址。“正好,我也在附近。”沈策西发来语音道,“一起吃个饭?”还挺巧。另一头,别墅,登堂入室的人坐在沙发上,拎着钥匙起了身,定位了下薄越发来的地址。二十公里。嗯,是在附近。不算远。第154章 压压惊人潮涌动的街头,薄越穿着件简单休闲的T恤,戴着顶鸭舌帽,刚洗了澡,头发还没干,光看那一张脸,跟个大学生似的。他站在街角,有人拍了下他肩膀,他回过头,闻到一阵甜腻的香水味,一个女人从他身侧探了过来,女人跟他问路,他微微倾身听着,余光瞥见一道身影,抬头,看到不远处双手揣兜的沈策西。沈策西今天还是穿了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薄越对女人摇了摇头,指了指另一侧。女人“啊”了声:“谢谢。”她走后,沈策西也没走过来,就站在那儿看着他。“认不出人了,沈总?”薄越走了过去。沈策西下巴抬了抬:“那人谁?”“问路的人。”薄越道,“刚到?”沈策西以为是他在说等了很久,说:“这地方不好停车,找停车位都快找了我半个钟头。”“哦。”薄越垂眸瞥了眼他脚上的拖鞋,“沈总今天穿得……挺不错。”这种俗气的夸赞,从薄越嘴里说出来,格外好听顺耳。沈策西很受用,哼笑:“你在这边干什么?”他还是第一次见薄越这种打扮。薄越说打球。他这么一说,沈策西就想起他那浑身蓬勃的肌肉,在床上时又硬又烫,像块铁一样儿,直要烫到人心里去。“篮球?”“网球。”沈策西对网球没什么兴趣,不过他还挺想看看薄越打网球的样儿。“是要保持运动维持一下自己的资本。”沈策西心不在焉道。薄越笑了声,没应声。打网球是兴趣,对薄越来说,他的兴趣很多很广泛,和沈策西上床也是。“打完球正好,走吧,带你去吃饭。”沈策西说。他走了两步,感觉不大对,低头一看,脚下踩着从薄越那儿穿出来的棉质拖鞋,他抬头,两人四目相对。沉默。薄越给他递了一个台阶:“要去买鞋吗?我还不是——很饿,附近有个商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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