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却只能是徒劳地将手勒出深深的血痕,他挪动身子,扑倒在地,将报纸压得严严实实,仿佛这样就能将一切掩盖。宋锦末`冷然看他,忽觉可笑。他要是把网上那些人对他们家的嘲讽和奚落给他看,岂不是会发疯?可又觉得有些可悲。他以前,怎么会被这样的人欺负到活不下去?那些年在宋家,被母亲忽视,被父亲冷落,被继母严防死守地监控,被宋锦羽那几个杂碎合起伙来欺辱。宋锦末`似乎,从未遇见过善意。就连上学时候,那些暗暗对他投来或同情或怜悯的目光,都在宋锦羽一伙人的授意下,不敢再靠近他。他觉得自己这辈子大抵就这样了,从内而外烂透了,腐坏了,生活再看不到一丝光亮。谁也不知道,少年一开始心里还是抱有一点期待的。他总觉得,人不至于坏到如此地步吧?直到他十四岁那年,记不清什么原因,腿被宋锦羽弄伤了。不过也不也不用那么在意原因,反正他有事没事,都会找自己麻烦。对方明知他腿脚不便的情况下,运动会给他报了1500米长跑比赛,宋锦末`找班委和老师反映无效之后,拖着伤腿上场。不出意外,他没跑完,重重跌在跑道上。被送往医院的时候,那天宋望飞刚好在附近,从老师那儿得知他受了伤,许是仅存一丝亲情还没有幻灭,对方破天荒进来看了他。虽然只坐了一会儿就走了。可宋锦羽却因为这个,疯狂地报复他。明明他已经得到了全部的爱,却连这一点微末的关心都不愿意施舍。宋锦末`忘了自己又被拖进了哪个巷子,亦或是哪个厕所隔间,都无所谓。反正,他们也从未把他当人。忘了是谁架住他,又是谁把燃着的烟头在他的胳膊上一遍一遍烫过,直到溃烂流脓。只记得那个夏天很热,他的伤口会发出恶臭,像那些见不得人的脏东西,吸附在他的皮肤上,啃食他的血肉。宋锦末`的右手手臂上,至今还有一道道错落的伤疤,凹陷下去,像是被细小的勺子,一勺勺挖去肉块,经年日久,变成了可怖的黑痂。阿塞斯说,他们那个时代的植皮技术已经很完美了,他这样的伤疤完全可以通过手术愈合,他不想他的俘虏外形看起来这么丑陋。当然小红毛可没这么好心,他说带他去手术,条件是宋锦末`要帮他修飞船。修个屁!宋锦末`想。他要是会修那玩意儿,早上天了,能待在这种人间炼狱?不过他也没想做手术,一副皮囊而已,要那么好有什么用?好了就能抹去过去的伤痛吗?那是他和顾尘寰订婚不久的日子,从宋锦羽疯狂扭曲的神情中他看得出,对方不想让他好过一点,哪怕只是短暂的,被冠以“顾总未婚妻”的称呼。从他被屈怀远那几个畜牲带出去的时候,他就知道,他们又想了新招折磨他。不过无所谓了。宋锦末`突然觉得很疲惫,明明才19岁,却像是走到了暮年,失去了所有抗争的力气。那个克妻克子的未婚夫还不知道是人是鬼,他的一生也无非是从这个牢笼进入另一个牢笼。他唯一的价值,或许是生前供人取乐,死后让顾尘寰出于愧疚给宋家一点补偿,让他那个便宜老爹带着小三一家逍遥快活。这样活着,有什么意义呢?尽管他不止一次这么想。可那样的念头,却在那一瞬间达到顶峰。有那么一刻,他突然想问问那个女人,她走的时候,为什么不带自己一起走?少年瞧着面前盛着透明漂亮液体的酒杯,透过它看到了一张张恶心至极的脸,看到了这个色彩缤纷他却从未享受过的世界。他想着要是把它砸碎先捅进屈怀远的脖子好一点,还是直接了结自己?下辈子,就算做个孤儿也行,他不贪心,只求能过个安稳生活。宋锦末`这么想着,神情一恍惚,就趴在桌上晕了过去。顾尘寰在一旁瞧着他痛苦隐忍的模样,像是陷入了某种回忆。他走过去,出于礼貌问了句,“还好么?”宋锦末`眨了下眼,摇摇头,指着宋锦羽道:“你想问的在那个道士身上,能把他交给我吗?”看似询问,更像是通知。顾尘寰唇线微抿,宋锦末` 轻笑一声,“放心,不会死人,我保证。”顾尘寰跟身边保镖使了个眼色,让他拖起宋锦羽,“给你个帮手。”宋锦羽回神,惊恐尖叫出声,“你们要做什么?!”“放开我!”他意识到尖叫抗拒没用,又立马对顾尘寰道:“顾尘寰,你不能这样,你纵容他这么对我,要是那只兔子知道了,就不怕他觉得你残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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