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因为陆远和云秋梧是夫夫关系,还需要到官府领一张关系证明文书,相当于这个时代官方认可的结婚证。要是没有这结婚证,云秋梧就不能算是陆远娶的夫郎,而是无媒苟合,私相授受,被人知道了,是要遭人白眼和轻视的。第十七章 欢喜的小夫郎陆远觉得迁户籍也好,领关系证明也罢,都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不然一则是对云秋梧的不尊重,不重视,二则倘若真让外人知道了,他自己的名声倒是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可对身为哥儿的云秋梧来说,影响就大多了,走到哪里,都要被人指指点点的,连个正儿八经的名分都没有。不是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有的男子对官配的姻缘不满意,就不会到官府迁户籍,领关系证明,打心底就不把对方当成自己的伴侣,而是当成小妾小侍之流。涉及到迁户籍,领关系证明,云秋梧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如果可以,他想给陆大哥当夫郎,堂堂正正的当夫郎,而不是什么小侍。小侍和夫郎的地位天差地别,夫郎能当家做主,有资格管自己的夫君,小侍就不一样了,是个低贱的,供人取乐的玩意,一旦被厌弃了,碰上容不得人的,甚至会被卖给人牙子,辗转流落,不知道会被什么人给买走,又会过上什么样的日子。第二天,两人起了个大早,草草地弄了早饭吃了,就出发去镇上了。每逢二六八,是去镇上赶集的日子,这个时候地里的活儿不多,有时间,赶集的人比农忙的时候要多些,一路上,陆远遇到了不少桃溪村的村民。陆远本人不是社牛,并不热衷于社交,碰上了也就喊一声,最多问一下对方吃了没,便没下文了。桃溪村的村民们也不觉得奇怪,反而习以为常,因为在他们的认知中,陆猎户就是这么个独来独往,寡言少语,性子孤僻的人,他要是一下变得热情起来,对谁都笑嘻嘻的,那才反常呢。云秋梧算是第一次出现在桃溪村村民的视野中,因此被不少人或明或暗地打量了不少次。似乎还有人窃窃私语,在议论着什么,碍于冷着脸的陆远也在场,不好大声说出来。云秋梧感觉到了,大概也猜的到人们在议论什么,要说一点都不在意,那是不可能的,但也不至于到生气的地步。而且他心里高兴,因为他很快就是陆大哥正正经经娶的夫郎了,才不会为了一些不相干的人坏了自己的好心情。等陆远和云秋梧走远些了,众人忍不住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要我说,陆猎户的夫郎差了点儿,脸上那么大条疤,腿脚还有问题,配不上陆猎户,可惜了。”“官配的哥儿,要是啥条件都好,还用等官配吗?有这个样子就不错了。”“别说,那陆猎户对他夫郎还挺好,你们看到没,那穿衣裳是棉布的,颜色也好看,还有鞋,都是新的,可真是舍得。”要早知道陆猎户对自己夫郎这么大方,该把自家的姑娘/哥儿嫁给陆猎户的,还会便宜外人吗?这嫁给陆猎户,是多好的亲事啊,陆猎户是个有本事的,日子不会差到哪里去,还没有公公婆婆要伺候。现在还加了一条对夫郎好的优点。不少人别提有多闹心,多后悔了。“一个天煞孤星,他要是不对那云家哥儿好一点,万一那云家哥儿跑了,不跟他了,可不是要笑死个人。”说这话的人口气阴阳怪气的,明显是对陆远有些意见。众人循声望去,巧了,这不是陆猎户的三婶周秀芬吗?喔不对,陆猎户和陆家都断亲,周秀芬不是陆猎户的三婶了。一看是周秀芬,人们觉得她能说出那话便不奇怪了。陆猎户和陆家闹得势同水火,老死不相往来,村里谁不知道啊。周秀芬见没人搭理她,忍不住恨恨地想,这会儿刚进门,陆小子对那云家哥儿正是喜欢的时候,对他好一些是正常的,等时间久了,一个跛脚还难看的哥儿,谁会瞧得上眼,且等着吧,一时的好不算什么,要不了一年,云家哥儿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指不定要怎么被磋磨呢。到了镇上,陆远依旧是先去酒楼,把野鸡野兔给卖掉了,然后再去官府办事。普通百姓找官府办事,多少是要给些茶水钱的,不然办事就很难顺利,拖拖拉拉的,总办不好,俗话说,阎王好当,小鬼难缠就是这个道理,越是底层的官吏,越是爱摆架子。陆远是个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的,这点人情世故他自然是懂的,给了那办事的小吏一点好处,迁户籍和领关系证明的事很快就办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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