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贻笑大方。别说原主和陶嘉压根就没关系,就算是有,原主已经不在了,而陶嘉几年前就已经嫁人了,现在活着的是他,绝不可能和陶嘉有什么的。动手动脚云秋梧嘴角微微抽搐,夫君可是个汉子,还怕别人对他动手动脚,说出去怕是都没几个人会相信 。不过夫君这么好的人,在家里都有人不知羞耻地要往他身上贴,在外面还得了,看来不止姑娘和哥儿,汉子出门在外也要保护好自己。“没听到吗,我夫君要你出去,这里是陆家,不是陶家,客随主便,要你走就别厚脸皮的赖着不走。”云秋梧觉得在这个时候自己没必要怂,完全不用怂,该硬气些。陶嘉仿佛没听见似的,用手指着云秋梧,一个劲地道:“是不是他,陆大哥,是不是他这个凶悍夫郎管着你,你才不和我相认的,陆大哥,我不怪你。”“你知道的,我心里一直有你,当年要不是你被征兵打仗去了,我们肯定就在一起了,可我等不起啊,哥儿和汉子不一样,青春年华就那么几年,浪费了就没了,万一陆大哥你没回来,死在战场上……”说着,陶嘉还呜呜哭了起来,装模作样的抹起泪来。要不是陆远有原主的记忆,说不定还真以为原主和陶嘉有过那么一段不可言说,有缘无分的过去,迫于现实劳燕分飞,各自婚嫁。可实际上呢,长大些后,原主和陶嘉话都没说过几句,跟陌生人没什么两样。碰上这种人,陆远都无语了。“行了,你有什么好哭的,谎话骗骗自己就得了,我记得很清楚,你以前见了我都是绕道走,话都不敢说,怕我怕得要死,你怎么可能喜欢我你要不是脑子有毛病,就是把我当傻子糊弄。”“你走不走,再不走我赶人了。”陆远环视了一下四周,拿起了扫把,一副要赶人扫地出门的架势。别和他来什么汉子不和哥儿动手那一套,对付一个死乞白赖,听不懂人话的哥儿,除了动手,还能有什么办法,一个装聋作哑的人,怎么说都是说不听的。再说他动手了吗?他动的是扫把。云秋梧也有样学样,找到一根竹竿。“要走不走被打出去很丢人的。”陶嘉惊愕不已,咋还有这么野蛮的人,说动手就动手,就没见过拿扫把拿竹竿赶人的,还是两个人一起上,以多欺少,欺负他一个 。丑哥儿野蛮也就算了,陆猎户一个汉子,居然对他一个如花似玉的哥儿动手,要赶自己走,他怎么下得去手,狠的下心,难道自己不比他那个丑夫郎好看多了吗?然而不管陶嘉多么想吐槽,他到底是要脸面的,连忙跑了出去,要是真让人拿扫把赶出来,忒丢脸。“陆大哥,我改日还会再来的。”陶嘉站在大门口,深情款款地看着陆远,一副痴心不改的样子。云秋梧嗤笑一声,乌溜溜的眼睛瞪的溜圆,“来什么来,你来一次,就赶一次,陶嘉,你好歹是个哥儿,要点脸吧,名声坏了能有啥好处,你要是想找个汉子,就正儿八经的找人过日子,别惦记有夫郎的汉子。”“还有,陆大哥不是你能叫的,一无亲二无戚的,夫君他才不是你大哥。”说完,云秋梧啪的一声把大门给关上了,头一扬,肩一挺,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像是一只得胜了的小公鸡。陆远拍了拍手,“夫郎威武,夫郎厉害,我家夫郎是最棒的,就是要这样 ,霸气。”云秋梧瞟了他一眼,语气不无得意地道:“那是当然。”也不看看是谁教的,是夫君教他的,夫君自己说过的,他喜欢自己有时候霸道一些。要是以前,遇上陶嘉这种主动要对夫君投怀送抱的,他多半会退让,会妥协,甚至是把夫郎的位置让出去都有可能,只要还能让他留在夫君身边,他就知足了。但后来,被夫君教过后,他就不那样想了。他是夫君的夫郎,夫君是他一个人的夫君,夫君喜欢他 ,宠着他,他有底气做个霸道的夫郎,要夫君心里只有自己一个人,而不是假装大度地把夫君推给其他人。他要夫君心里都是他,而不是夫君把一颗心分成好多瓣,他只能得到其中一瓣,甚至是得不到,连个位置都没有。陆远眼中笑意浓浓。不错嘛,小夫郎越来越有长进了。霸气侧漏的小夫郎,他喜欢。小夫郎拿竹竿赶人的样子好好看。小夫郎关门的动作一气呵成,好帅。今天的小夫郎比昨天的小夫郎更加迷人了呢。第七十四章 看夫郎好看“你看什么夫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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