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官配小夫郎他又甜又软/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 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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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秋梧连连点头,“还真是,哥儿大了留不住啊,人在这里,心都向着外头的汉子了。”林芷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见好友都打趣他,拿他开玩笑,又有些羞恼。那都是一个月前的事了,既然答应了人家,云秋梧自然不会做那种言而无信的人,一大早上起来,就开始收拾打扮了,在这个冬日里难得的没有赖床。每到天气开始转冷的时候,云秋梧起床是没有那么积极的,即使是醒了,也还要继续在被窝里窝着,懒洋洋的,不想起床。给新人压床,要收拾得整齐些,最好是富贵喜庆些,云秋梧穿了件藕荷色的夹袄棉衣,头发挽好后斜斜插了一根银簪子,想了想,又翻出一只分量十足的金手镯戴在手上,把平日里戴的银手镯给换了下来。陆远好奇地.问道:“不是有金簪子吗?为什么不用?”云秋梧转过头来,有理有据地道:“财不外露,免得招人眼红嫉妒,再说了,今天的主角是芷哥儿又不是我,不能打扮得太高调了,我是去撑场面的,又不是去砸场子的。”至于手腕上那根金镯子,云秋梧是以防万一有人嘲笑他打扮寒酸的话,他就把金手镯给亮出来,好打对方的脸,省得被人瞧不起。其实便是银簪子,也不是人人都有的 ,陆远觉得自家小夫郎就是单纯地想要戴金手镯过过瘾。不过他没有点破,想戴就戴呗,买都买了,不就是拿来戴的吗,都是小夫郎的东西了,自然任随小夫郎处置,首饰不佩戴的话难道还要一直搁着落灰生尘吗。第213章 心大的林芷天气冷,团团和圆圆自然是留在家里面,没有让他们出门。云秋梧站在原地,扬起脑袋,乖乖地等着陆远给他戴毛茸茸的兔毛围脖。“好了。”说话的同时,陆远顺手捏了捏小夫郎软软的脸颊,然后两人手牵手朝外面走去。陆远把人送到了新房外面,便去和村里的其他汉子忙活去了,云秋梧则进入新房,帮着整理房间里的被褥装饰。陆星也是受了邀请来压床的,除了他和云秋梧,一起压床的还有村里的两个夫郎,个个都是好好地收拾了一番,看起来精神又喜庆。云秋梧第一次给新人压床,什么也不懂,陆星也一样,不过好在另外两个夫郎有经验,在他们的指点下,倒是也不会出什么差错。在新夫郎还没有迎进来之前,新房里往往会有些喜欢看热闹的人,哪怕自身没有什么事儿,也会来新房里看一看。这会儿房间里就有七八个人,众人一面交谈着,一面忍不住用眼角余光偷偷地去打量云秋梧。虽然大家都是同住在一个村子里的,但他们并不经常见到云秋梧,十天半月的见不到人都是常有的事,之前在养胎期间,云秋梧天天要散步,天气好的时候会在外面遛弯儿晃悠,那个时候村民们倒是时常见到云秋梧,隔三差五地总能见到一次,当然,有云秋梧出现的地方,陆远必定也在,两人总是形影不离,同进同出,还经常手牵着手,惹起旁人一阵羡慕唏嘘,都觉得这陆家汉子对他夫郎当真是再好不过。后来生产,休养身体,再后来天气开始转凉,慢慢地入了冬日,云秋梧这个怕冷的,只想每天都窝在火炕上睡大觉,再不然就是围着炭盆火炉烤火,几乎是足不出户,很少出门,所以还真没多少人有见过他。这次村民们见到云秋梧,猛然发现跟变了个人一样,一时间都是惊讶不已的,甚至最开始的时候,都不敢认。不过陆远就在旁边,还是那样细心呵护的姿态,和他从前宠夫郎的样子是一模一样的,村民们在惊诧之余,也确定了这个面容娇美,眉目清秀的哥儿就是陆家夫郎,那个曾经在村子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脸上有难看的疤的丑夫郎。可是丑夫郎如今不丑了,他脸上的疤不见了,人变得好看了,比另外一个陆夫郎,也就是那个嫁给陆明当夫郎的陶家哥儿还要好看。这下那些暗暗觉得云秋梧配不上陆远的人心里颇有些不是滋味,原本还能嘲笑人家长得丑,可连破了相长相丑陋无比这个可以嘲笑的借口也没有了,相反,村里如今谁不羡慕陆家夫郎,家里汉子宠他,孩子有了两个,上头还没有蛮横不讲理的婆婆管束着,自己就能当家做主,甚至连农活儿都不用沾手,十指不沾阳春水,常年请了帮佣在家里干活儿,这日子比起好多在镇上的人家户都要滋润,怕是地主老爷家的夫郎过的日子也不过如此了吧。云秋梧未必没有察觉到那些打量的目光,他的感觉没有那么迟钝,何况有些人的眼神就那么明晃晃的在自己身上扫来扫去,都没怎么隐藏掩饰,但云秋梧没有在意,反而是大大方方的,一点儿也不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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