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若是陶哲是那种忘恩负义,抛弃糟糠之妻的人,我也无法可说。”若是这样最好,她的心里负担也小点。本来她就觉得陶哲这样的男人值得更好的,而她是想做喜欢的事,喜欢自由的生活。所以以后两人是要分道扬镳的,她能有什么心里压力?“你做的那些事,哪一件事不是给家里抹黑?”蒋氏说到这就生气了,本来陶家在村里挺受器重的,就是娶了这个媳妇,名声坏尽。若是有了功名,这样的污点是断断不能的。薛宛儿笑了笑,一眼看穿她的心思:“婆婆,你若是看我不顺眼,也得家里的条件好些,相公有了功名再说。现在想这些都太早了,还有,你就这么相信相公一定会高中?”“我儿子我知道,他本来就是个读书的苗子,要不是背了太多的包袱。”蒋氏没好气道。一个私生子,一个丑媳妇,都是包袱。面对妇人的自信,薛宛儿不反驳,只是笑笑,若陶哲真那么有出息,那就是她恢复自由之时,到时她也不用找借口,这婆婆会帮她达成心愿。这会陶哲兴奋的声音穿了过来:“娘,我去学堂办妥了,夫子知道我重新上学,十分欣慰。”原本还剑拔弩张的蒋氏,看到儿子回来了,立马丢下手里的活,激动的跑过去,给他理理衣裳。薛宛儿也看着他,好久没见这个男人这么高兴了,他说话的时候,眼睛里有光,表情神采飞扬,犹如冉冉升起的朝阳。若是忽略了那道伤疤的话,就是个俊美的男子。这伤疤那么长条,跟蜈蚣一样,普通的祛疤膏是没有效果的,得要定制的祛疤膏,贵族级别的。除去这条伤疤,男人的五官十分清朗,漆黑的眸子,挺直的鼻,那说话的样子十分俊逸。果然读书人身上都自带气质,给人满腹经纶的感觉。至于陶哲从书生变成莽夫,这条疤功不可没,还有这跛脚就大煞风景。她看的出神,跟陶哲的眸光对上,后者脸微微的红。全村就他一个秀才,他就是爹娘的骄傲,现在他重拾信心,他觉得只要奋力一搏,一定会有出息的。“媳妇,你跟我出去走走,我有话跟你说。”陶哲也不顾及老母亲在场,直接抓着她的手,往山脚下走去。“那你们别走远了,晚饭前回来。”蒋氏忙道,看着这两人越来越远的身影,不禁拧眉。真是娶了媳妇忘了娘,她这话还没说完呢。两人从菜地小路过去,来到了山脚下。这里风景优美,小河流淌,最主要是人少,是个说话的好地方。见陶哲还拉着自己的手,薛宛儿赶紧挣脱:“让别人看到,怪难为情的。”在心里头,毕竟是把他当恩人,这些属于夫妻间的举动,还是算了吧。“有什么可难为情的,我们是夫妻。”见这小媳妇垂下头,陶哲当她是害羞了。他想起刚牵她的手,软软的,虽然有点茧子,但不影响手感:“我们四处走走,还没好好带你看看云溪村呢?”“哦。”见媳妇语气淡淡,跟想象中的热情有些差距,他肯重新去学堂,那就有很大几率考上功名,等她成了官夫人,肯定不后悔现在的选择。可现在她的反应,太过于平淡了。“怎么了?”见他脸色不对,薛宛儿伸手在他跟前晃了晃。“没什么。”陶哲朝着隔壁村方向走去。薛家的回门事件,他是听娘说过的,对于薛宛儿的处理方式,还算欣慰。从她的态度来看,她确实放下了。两人各想着心事,陶哲停下来时,薛宛儿没注意,直接撞上他结实的后背。她摸了摸疼痛的鼻尖,一个书生的背这么结实,平时没少锻炼。“媳妇,撞疼你了。”陶哲转身,捧着她的脸蛋,盯着瞧,还好只是鼻尖撞红了。她的脸挺小的,只有他手掌那么大,黝黑的眸子跟一汪清泉似的,若不是脸上的这些麻子,想必她也是个清秀的姑娘。肤色的话,比刚嫁过来那会白了一些,整个人灵动许多,不像刚开始那么无神。微风徐来,吹乱了她的发丝,衣角翻飞,相互纠缠一块。四目相对,好像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薛宛儿打开他的手,不太喜欢他这种亲密接触,会让她不自在。“我没事,既然上学堂了,就好好读书,一定要出人头地,这是全家人对你的寄托。”薛宛儿的表情十分严肃,大有破釜沉舟的意思。以陶哲这坚毅的性子,断然会全力以赴的。“媳妇,你放心,你的寄托我一定会完成的。我会让你明白,你嫁给我是对的,我陶哲不比别人差。”陶哲想着下午去镇上,在村口上牛车,就遇到安河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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