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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内心惶恐不安,十分忐忑,他觉得自己得去哄一下,让谢钧开心一点。而且正好,秦时从怀里拿出两支花,回来前亚苏递给他两朵。看到漂亮的东西,不管哪个物种都会心情愉悦。这次秦时处理的很精细,工具找的很全,他在终端上搜了很久,又是剪又是拼拼凑凑还要浸染一下颜色,差不多忙了快一个小时,终于做好了。成品几乎可以以假乱真,花瓣层层叠叠拢着,新鲜娇艳,红得炽热,好漂亮。秦时愉悦地笑了,活动了下发酸的肩膀和手臂,把花背在后面,去找谢钧。谢钧坐在桌子前,还没有睡,窗帘没有拉,他在看月亮。秦时把花在谢钧眼前摇一摇。谢钧回了神,顺着花瓣看过去,看进秦时微笑的眼睛里。秦时眼睛很澄澈,没有一丝杂意,看起来很好欺负,语气是在讨饶:“送你,不要生气了。”谢钧低头看,花很漂亮,红得热烈,那种盎然的生命力,动人心魄的美,他忘了拒绝,接过去。虫族没有这种花,想来是秦时星球特有的品种。到现在这一刻,他内心那些悲观与不快乐几乎被冲散,秦时总是这样,能轻易引起他的情绪波动。秦时手臂放在桌子上,头枕在手臂上,懒懒散散,却又是那种岁月静好的陪伴,很包容,一眨不眨静静看谢钧。谢钧不懂自己现在的情绪,如同那晚在警戒司门口。他只是情不自禁问出那个似乎有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在你的星球,雄虫买这种花,送给什么虫?”秦时把脑袋撑起来,想了想:“嗯……分人。像那些正常的雄虫一般送给……”秦时有些苦恼,谢钧不一定知道什么是女朋友男朋友、老婆老公的,他得想个清楚易懂的代名词,然后突然灵机一动“送给喜欢的雌虫。”谢钧一直垂着头,没有说话。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后,秦时接着说:“不过,像我这种社会主义核心爱情观被狗吃了的,就随意一点,心情不好,狗都送。”不过秦时一大半的玫瑰,都抖给了教导主任。翻墙不利,每次被抓住都被训得跟狗一样,但他那时是学生,总是要尊敬师长的,而且写检讨简直是要了他的命,他总是非常没骨气的选择伏小做低。别的男人一般只有逢年过节才买玫瑰逗女朋友一乐,秦时是每天都要买n次,他喜欢这种花,怀里必须时刻装一朵,花心的明目张胆,人嫌狗厌。到最后,卖玫瑰花那个姑娘每次见他都想呸他一脸。还在门口贴了个标识牌:狗可以入内,秦时不可以。谢钧终于被他逗笑了,秦时看着谢钧笑也弯唇笑了,看起来比谢钧还开心。就像幼儿园时做好事被奖励了小红花一样,是很单纯的开心。他就知道谢钧一定也会喜欢这种花,那么漂亮。秦时眼睛瞟到了桌子上的钟表,已经快要九点了,于是他站起来,低头懒洋洋的对谢钧笑:“你笑了,我就当你原谅我了。不早了,快睡了。”谢钧一直看向他。秦时并没有注意到,他利落地开门,下楼去——衣服口袋里的终端已经震动了很久了,他得接个电话。盲猜是亚苏!秦时摩拳擦掌:又是发挥他作用的时候了!第二十九章秦时猜错了,是沈锋。他有些疑惑,靠在楼梯栏杆上,接通电话。沈锋难得没有咋咋呼呼,他沉默了很久,似乎在想该怎么开口,良久才说:“秦时,沈岚要嫁人了。”秦时一瞬感觉有些割裂,挺惊讶,脑袋有些懵,差点直接跌下去,问问题都云里雾里:“是吗?对方雄虫怎么样?”沈锋说:“是二皇子。定在十天后。”沈岚本来性格就更直爽火热,比一般亚雌精神紊乱严重得多,他十七岁时,雄父就想找个靠谱的雄虫,把他嫁出去了。可他偏偏魔怔了般,就是认定了秦时,不管谁劝都不听,追了那么多年……从第一面沈锋就知道秦时永远不会喜欢他弟,永远不会对他弟负责,放弃也好啊。二皇子是最好的选择了,他在虫族是为数不多温和仁慈的雄虫,而且,门当户对。最重要的是,他承诺不会欺负沈岚,会让沈岚像以前一样自由自在。他还需要沈家。只要沈家不倒,沈岚就会永远安逸平和的活下去。“沈岚说不要麻烦你,但我觉得,你该来一趟。最后送送他吧。”沈锋的声音是释怀。秦时感到喉头有些哽,不知该说什么,他垂了头。心中有一团情绪,那时一种苍茫的物是人非的孤寂。他很欣赏沈岚火热的灵魂,也一直觉得,沈岚要是在地球,是个可以潇洒一辈子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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