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以前鹿城林家还在的时候,林大小姐也是名声大噪的,怎么现在自己落魄了,反而教训起我来了?”千怡君满脸嘲讽。林妤笙即便心里生气,面上也保持着平静,这是演员的自我修养。“我家只是搬离了鹿城,不是死了,凭什么你们都说,我不是林家的大小姐了?”千怡君一噎。林妤笙,“之前我被你激到,只是因为我太爱阿野,所以自觉亏欠和自卑,但现在我们已经互表心意。千怡君,你连我情敌都算不上,因为阿野从未喜欢过你。”“再纠缠挑事,就自降身价了,总统千金。”后面那句话林妤笙是一字一句的说的。她不否认千怡君的能力,但她也确实很讨厌这个人。这也是为什么她前世那副德行不讨人喜欢的原因吧。林妤笙在千怡君身上找到了点自己前世的影子,瞬间嫌弃的不行。她突然觉得陆峥野简直就是个天大的好人,那样被她羞辱过,还愿意对她伸出援手。林妤笙更爱陆峥野。“林妤笙,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千怡君气道。她高傲的昂了昂头,“如果不是我提议邀请你们,你们甚至连参加这个服装秀的资格都没有。”齐筱竹听到这句话,瞬间气的不行,“谁稀罕啊?你是不是煞笔啊?邀请我们来你安的是好心吗?还指望我们感谢你呢?呸!”千怡君没想到一个看起来一点不起眼的人都敢骂她。“你知道我是谁吗?你竟然敢这么跟我说话。”“我管你是谁……”林妤笙拦下齐筱竹,说:“别和这种人生气,媒体拍着呢,别到时候被黑成泼妇。”齐筱竹撇撇嘴,“就算被骂泼妇我也要拉着她一起,你看她刚刚那个表情,都崩了。”两人捂嘴轻笑。她们的话也提醒了千怡君,她不甘心的收起情绪,坐好。第214章 “见野”林妤笙微笑着低声说:“如果这场服装秀,我赢了你,你会不会气死?”“你在搞笑吗?”千怡君不屑。她的麋鹿是K国最知名的高奢名牌,而鸣旧,也早就和林妤笙一起淡出大众的视野了。据她所调查,鸣旧也只在江南地带比较有名气和受人欢迎而已。千怡君嗤笑一声,“你不会是觉得你粉丝数量庞大,所以受欢迎程度能高于我麋鹿吧?”“如果真是这样,我也没有脸说自己赢了你啊。”林妤笙道。现场有很多富人,她们看到喜欢的服装会直接和品牌方沟通买下。现场还会对外进行实时直播,以及设有投票赛道。每个品牌展示完后,哪一个销量、热度最高,其实是显而易见的。森*晚*整*理.千怡君,“那你是哪里来的自信?”鸣旧最火的时候也不过那一年,早就过去了。林妤笙,“既然你虚心求教,那我就好心给你解答吧,如果是在K国,我是绝对不会和你比的,因为我输定了,论知名度我鸣旧确实不如你麋鹿,但你好像忘了,这里是A国,A国五千多年的历史刻在我们每一个A国人的血液中,传统服装对于我们国人来说,有特殊的情感和意义。”“呵!”千怡君不以为意,“那都是旧的东西了,谁还会审美退步?”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鸣旧的所有人都不悦的看着她。林妤笙,“你这种人是永远不会懂的,因为你们国家也没有那么多历史得以沉淀,自然也谈不上什么国家情怀。”“没错,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只是旧了,不是没有价值了。”齐筱竹气呼呼的回。千怡君确实不懂这些,她气呼呼的留下一句,“走着瞧。”就不再多言。齐筱竹恼火的说:“我终于知道笙姐为什么说这次一定要赢了,气死我了,必须让她好看。”她是古装爱好者,最受不了别人诋毁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了。林妤笙,“别跟这种人生气,我们只需要把我们的作品展示出来就好。”其实林妤笙心里也没有底,毕竟这几年她顺从江南的风俗,把鸣旧的风格主要定在了旗袍上。这确实让旗袍和古装都在江南得以推广,并且大受欢迎。但江南本就保留着古韵,所以接受起来更容易,至于全国人民,林妤笙不敢保证。林妤笙毫不避讳旁边的千怡君,直接给陆峥野发信息。[交过锋了,你的桃花都聚堆在我身边了。]陆峥野:[我没喜欢过她们。]林妤笙勾唇,毫不掩饰自己的开心,她甚至为了引起千怡君的注意,手指敲屏幕敲到起飞。林妤笙:[我当然知道,江言柒就算了,过去式,不提也罢,但你后来都遇见我了,还能看得上其他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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