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倒是与往日那副“正装”员外郎模样截然不同,多了些……少年野趣。“见过林少卿。”浅绿禙子的少女见了两人似是有些惊慌,面色绯红,誊地站起来行礼,若不是女婢扶了一下,恐还要被那竹凳子绊倒。林柳却只淡淡颔首:“方二娘子多礼了。”拴马落座,又点了几碟兔丁,送了两杯陈皮乌梅饮子,四人相对无言。许三郎戳戳林柳,耳语道:“早知道能遇上,干脆就把那青团带来好了,何必白挨姨娘一顿数落。”林柳不理他,自顾自吃兔丁。冷吃兔的妙趣,就在这肉放凉之后口感反而更佳,酥香彻骨,却丝毫不腻,麻辣饶舌,方让人流连不止。再配上一口解辣的陈皮乌梅饮,微微的酸气中和了乌梅的甘,入喉清淡,却余韵留长。如坐针毡地吃了一会,林柳忽而抬起眼眸来,惊得方二娘手足无措,却发现林柳并未看她,而是看向了正在旁边给食客倒饮子的商贩小娘子。温声道:“小娘子可知自清明后,象福小市便要解除宵禁,开设夜市,市内所有摊铺只要办了文书,便均可摆摊至子时?”第13章 夜市怎可放过夜市?子时?江满梨把手里的饮子递出去,转头看着林柳,眨了眨眼睛:“郎……”忽然想起方才那位方二娘唤他林少卿,又想他来小摊的几次,都是穿着公袍往新政坊去的,而新政坊里的衙门不过大理寺、刑部和审刑院。如此说来……这位酒窝俊哥儿,莫不然是大理寺少卿?改口道:“少卿大人当真?竟有如此好事,可怎未曾见街道司张贴告示?”“待到休沐结束,应当就能看见了。”林柳微微笑了笑,而后避开江满梨的目光,端起盛着乌梅饮的小碗,轻啜一口,放下,便对上许三郎狐疑的眼神。江满梨听着夜市,心中其实是很有些兴奋的。夜市才是小摊,尤其是做吃食生意小摊的真正乐土啊!想想前世的炒面啤酒小烧烤,串锅冰粉铁板烧。试问哪个小摊贩会拒绝夜市?哪个小摊贩能放过夜市?再算算这一月来做朝食生意的收入,每日毛利三两有余,净利二两上下。虽也可观,至少吴家的租钱连带着那多给的一贯钱都已经还清了,可一会儿添置这个、一会儿添置那个,加上每月的摊租房租,多余的闲钱,还是没有几个。照此下去,何年何月才能在这京城置业养老?若是多个夜市的生意,利润或许能翻上一番,起码先赚下盘个小店的本钱,也好过每日拉着小车,风里来雨里去。可有些令她摸不着头脑的是,这位林少卿为何突然与她说这个?若是休沐结束就会张贴告示,届时她自然能够得知,又何须提前告知?难道是……“敢问少卿大人,这夜市的文书要请何处办?可十分费事?”林柳抿抿唇。薄唇翕动之时,牵着面颊上的肌肉,唇边的酒窝就凹下去,极其显眼。江满梨瞄见对面方小娘子眸子一闪,兀地半羞半喜地低了头,面红耳赤起来。不由得在心里偷笑,现代古代的年轻人啊,都是一个样。想想前世,江满梨好歹也是老字号私房菜传人,总店名扬四海,分店遍地开花,妥妥的富n代,不乏追求者。帅的美的,能歌的善舞的,放浪的端方的,见得多了,心中也就再没了这般少女情怀。遇到看得顺眼的,就多看几眼,你来我往几个回合,遇到合不来的,也懂得早早避开,不去惹些有的没的。后来自立了,能独当一面了,就更是把感情看得开,总归奉行一句话,好聚好散。因此这辈子偶然看见小女儿家那点青涩心思,还觉得怪甜蜜。然而林少卿本人似是没有察觉,只听他道:“恐怕是有些繁琐。”“此番取消宵禁、鼓励夜市的新政是交由街道司来管办,而据我所知,其中规定是,商贩须得先将写明户籍、家产的文书上交至街道司,申请允准在夜市开设摊铺的文牒。待街道司核查无误后批复钤印,方才可以入市。”林柳说罢,又低头去喝饮子,侧目瞥见许三郎仍是一脸怀疑的模样,轻轻咳嗽了一下。倒是方小娘子自言自语似的,把许三郎的心声给道了出来:“大理寺现在还管市井摊铺之事了?”而江满梨听出的又是另一番光景。呵,这般规定,表面上听着是为方便日后监管,可实际却不然。写明户籍、家产的文书,不消多说,定是要花些钱找坊正去办。然而申请后还要等待核查允准,便是街道司有绝对的权力拒绝一部分商贩,也就是说,整个流程需要钱财、时间以及——人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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