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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清楚的记住这手镯的样子,也就会记住佩戴他的人。被抓住手的人惊讶的转过身,不是楚星。程雾没有见过楚星,却肯定他不会露出这样软弱的神色。他应该是清冷如皎月,高傲纯白。程雾的眼神一下就冰封了,松开了那人的手。那人惊慌失措,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大少,您有什么需要的吗?”程雾这才发现,他穿着的竟然是歌舞厅的工作服。“这只手镯是从哪里来的?”“是……是一个人送给我的。”“什么时候。”“两个月前。”两个月前,刚好那个时候他去了北平,不在海城,刚好,他们又错过。除了一开始的激动,程雾都将自己的情绪收的好好的,让人看不清他在想什么。“他……长什么样子?”程雾从很多人中听到了楚星的外貌描述,却还是想再听一次。“很好看,睫毛很长,眼睛像是会说话一样……耳朵上有一颗红痣。”是了,就是他。程雾摸过楚星的脸和耳朵,连他的脖子也摸到过。他清楚的记得楚星的耳朵上有一颗红痣,他曾经反复的抚摸过那个地方。“你叫什么名字?”“……丁怀兴。”他有些怯怯的看着程雾。“从今天开始,你就跟在我的身边。”*丁怀兴只是一个普通人,在他跟在程雾的身边那天起,他就收到了其他人羡慕与暧昧的目光。五年前,程家大少曾经大费周章的寻找过一个人。据说那个人是他的仇人,但随着程雾的寻找越来越疯魔,艳色的传闻也传播开了,据说,那人对程雾骗情骗色一走了之,程家大少才会性情大变。但无论是哪个传言,那人是个男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丁怀兴长得还算清秀,他以为自己一步登天了,然而程雾很少找他,哪怕是叫他过去,也只是盯着他的手腕发呆,对他这个人一点兴趣都没有。*“楚先生,这么早就来了。”“是啊,你也早啊。”男人将眼睛摘下来,轻轻擦了擦镜片上的雾气。邱武又看呆了,他真不明白,楚先生这么好看,为什么非要戴这个又重又厚的眼睛,将整个人都衬得呆呆的。第五十一次建议楚星换个眼镜。楚星笑着摇了摇头:“我觉得还是戴这个舒服一些。”他两个月前回到的海城,化名楚皛(xiao第三声),在一家报社工作。五年的时间,没有在他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就算他说自己十几岁都会有人信。相反的是他的穿着发生了极大的转变,古板的灰色长衫,厚重的黑框眼镜,一副老古板的打扮。一眼看过去毫无特色,只能记得他的皮肤很白,嘴唇很红。但这样的人,更让人想要扒下他的衣服,狠狠的在他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报社的工作并不多,一个小时后楚星就整理的差不多了,随后他看了一下时间,拿起笔开始写自己的稿子。这家报社在海城只能算是一个很小的报社,加上楚星一共两个员工,老板是一个大企业家,只负责给钱,从不出现。做完本职工作后,随便你做什么。楚星在国外的时候就开始写稿了,连续写了五年,在国内外都小有名气。“楚先生,闲云先生的稿子到了!”邱武激动不已。楚星将本子合上,看着上面自己的名字。“是啊,快点印到报纸上去吧。”这家报社实在是太不赚钱了,楚星来了半个月才知道它很快就要倒闭,没办法,只好用笔名寄稿子过来。有了他的加持,这家报社的名气大大增加,卖的份数也越来越多。结束了一上午的工作,邱武走路都是蹦的,“楚先生,一起去吃饭吧,街头新开了一家西餐厅,开业大酬宾呢?我请您。”邱武莫名的对楚星很尊敬。“请就不必了,你的工资也不多,一起吧。”西餐厅外排队的人果然很多,排了很久都不到他们,邱武都有些后悔了。吃个饭而已,干嘛弄得这么累。特别是看到楚星的脖子都被晒红的时候,更是后悔不已。可是排了这么久,再回去也不甘心。好不容易要落到他们了,餐厅的经理突然走出来,诚惶诚恐的跟在一个黑衣人的后面。“是程家大少,果然就是资本家,到哪儿都这样风光。”程雾去的是包厢,不会影响到他们。楚星没有抬头,在服务员的引领下走到了他们的位置上。程雾从未见过他的样子,更何况他现在的打扮,就算是程钰乍一看也认不出来,更何况是程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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