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 律师本色 第12节</h1> “她好像是在收拾衣物,我当时喝多了,记不太清了。我们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发生关系了,所以我就那样了。”钟文说完低下了头,眼泪流了下来。
“你的意思是说,你当时是在醉酒的状态下与楚红发生的关系,你的潜意识里仍然把她当成是你的老婆,对吗?”方轶问道。
“辩护人,请注意你的询问方式,不得引诱被告发言。”钟文刚要张嘴说话,法官打断了他。
“被告人,你有没有想过伤害楚红?”方轶不再继续刚才的询问,换了一个话题。
“没有,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伤害她,我们的关系之前一直很好,就是因为她父母传闲话才导致的我们关系恶化。我提出离婚是因为承受不住外面的风言风语。”钟文说着双手抱头,胳膊拄在前面的挡板上,痛哭了起来。
方轶停止了提问,看向法官:“我问完了。”
“被告人,平复下你的情绪。”法官淡淡道。
法官说完,一旁的法警立刻走上前去,拍了拍钟文的肩膀。钟文用手擦了擦眼泪,停止了哭泣。
“下面请公诉人出示证据。”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公安机关对被害人楚红的询问笔录;第二份证据,公安机关对被告钟文的讯问笔录,以上两份证据均证明被告钟文采用强迫手段对楚红进行x侵害。
第三份证据,法医的鉴定报告,证明被害人楚红存在被x侵的情况。根据体液检测结果,被告钟文为施害人……”陈检察员一份一份的宣读着证据。
“被告对证据有什么异议?”法官问道。
“没有异议。”钟文道。
“被告辩护人对证据有什么意见?”法官问道。
“没有意见。”方轶道。
这案件比较简单,钟文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证据虽然不多,但是却没有什么可提异议的地方,方轶也不好说什么。
“被告辩护人有需要提交的证据吗?”法官问道。
“没有证据需要提交。”方轶道。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辩论。请公诉人和辩护人围绕争议事实和如何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辩论。
请公诉人发表辩论意见。”法官道。
“我们认为,被告钟文采用强迫手段,与楚红发生x关系,已经构成强奸罪,但是鉴于楚红本人向本院提交了谅解书,被告钟文积极认罪,我们建议判处被告钟文有期徒刑三年。”陈检察员说完,向法庭提交了谅解书。
楚红出具了谅解书?陈检察员的话让方轶有些吃惊。楚家老两口一直没有打电话要钱,难道这事他们不知道?方轶一头雾水。
不管怎么说,有谅解书总比没有强。
“被告发表辩护意见。”法官看向钟文。
“我承认我有罪,但是我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钟文双眼带着泪花,不知道他是因为听到检察员的刑期建议为自己哭泣,还是听到楚红为自己出具谅解书后,真心悔过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法官似乎经历的多了,并未被钟文的眼泪打动,冷冷的看向方轶道。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对案件事实主动坦白,供认不讳,存在从轻处罚的情形。另外,被告人是在醉酒,意识模糊的情况下对楚红实施的侵害行为,在他的意识里楚红依旧是他的媳妇,而且侵害行为的发生是在家里,社会危害性微乎其微。
另外,公诉人提出的被告采用的所谓的暴力手段,其实并不严重,仅仅是轻微的软组织损伤,并未给楚红造成多少伤害,不应构成暴力。
最后,被害人楚红出具了谅解书,已经原谅了被告。被告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表现良好,从未做过违法犯罪的事,如果不是被外面的风言风语影响,也不会提出离婚。
该案件发生在夫妻之间,虽然当时法院已经判双方离婚,但是案发时判决书尚未生效,对于钟文来说他并不是有意要伤害楚红。
请法官考虑以上情况,从轻对被告进行处罚。我们建议判决被告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给被告以改过自新的机会。”方轶道。
“双方还有需要补充的辩论意见吗?”法官觉得这案子比较简单,不想浪费时间,只想快点把程序走完。
“没有。”双方回复道。
“现在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被告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钟文现在由你向法庭作最后陈述。”法官冷冷的看向钟文。
“我有罪!我深知自己的行为给我的前妻楚红造成了伤害,谢谢她能原谅我,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请法官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改过自新……”钟文双眼流着泪水,陈述着。
“……本法庭经过不公开审理,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听取了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辩解、陈述以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庭审理结束。
现在休庭十分钟,稍后进行当庭宣判,把被告人带出法庭。”法官道。
第26章 知人知面不知心
当方轶走出法庭大门之时,钟斌和钟家老两口走了过来。
“方律师,怎么样?”钟老爷子急切的问道。
老太太和钟斌也看向方轶,眼神中充满了期盼。
“庭审一切顺利,检察院那边建议判三年。按照之前咱们商量的,我建议判三缓三。
对了,楚红给检察院提交了一份谅解书。这事你们知道吗?”方轶问道。
“我爸去找过楚红,但是当时楚红没答应……”钟斌皱了皱眉,显然对方轶的话有些意外。
不用多说,方轶已经明白了,楚老爷子找到楚红,肯定不是简单的口头求情,估计是带着诚意去的,但是楚红没答应,为什么后来又给检察院提交了谅解书呢,可能楚红的心底里对钟文还有感情,又或者楚红不想父母得逞,想报复父母利用她!方轶不能确定。
十分钟后,书记员将方轶叫进了法庭,全体参加庭审的人员起立,法官宣读判决:……被告人钟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五日内法院会送达判决书。
法院判决后检察院并未提出抗诉,钟文服从判决,亦未提出上诉。
方轶走出法庭,将判决结果告诉了钟家人,钟斌和他父母对方轶千恩万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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