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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3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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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律师本色 第328节</h1> 这下好了,协查通报一出,谈培才算是彻底不用出派出所了,直接被“特殊保护”起来。

经卫润泉指认,谈培才被公安分局的刑警抓获归案,公安机关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后经法医鉴定,卫润泉左胸部被刺后导致休克、心包填塞、心脏破裂,损伤程度为重伤。

“你回忆下,当时打你的那个人,他手里是空着的,还是拿着东西?”方轶问道。

“当时他手里什么都没拿,另外两个人手里拿着一米来长的钢管。”谈培才想了想说道。

“你确定?”方轶再次确认道。

“我确定,当时他搂着我的脖子,另外两个人扭着我的胳膊,我根本就反抗不了,否则也不会那么容易就被他们拉到旁边的小树林里。

然后他就抽我嘴巴,左右开工,抽的我鼻子直冒血。他手里要是拿着东西,也不可能左右开工的抽我嘴巴子。”谈培才确认道。

“你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也是这么说的?”方轶追问道。

“是的。就跟刚才说的一样。”谈培才点头。

“你认识打你那个人吗?”方轶接着问道。

“不认识。”谈培才摇摇头说道,然后他直勾勾的看向方轶问道:“方律师,是他先打我的,要不然我也不会扎他。我会被判刑吗?”

“根据你说的,目前来看,你是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出手伤人,但是你把对方打成了重伤……有可能你会被判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但是应该不会重判。

你心里压力也不要太大,下午我会去检察院阅卷,等我看过案卷后,会再来见你,到时候会告诉你辩护方案。

你有什么需要我转告你爱人的吗?”方轶问道。

“麻烦您告诉我媳妇,我在里面挺好,没事。让她照顾好老人和孩子。”谈培才眼神复杂的说道。

第709章 防卫过当

出了看守所后,方轶和云乔上了车,中午在县里找了一家餐馆,吃了一顿驴肉火烧。

“师父,对方三个人,还拿着钢管等凶器,为什么您刚才说谈培才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对方三个人打谈培才一个,结果谈培才被打急眼了,掏出刀扎伤了对方,在这种情况下,谈培才有没有可能构成特殊防卫。

毕竟是对方先动的手,而且对方的行为应该算是行凶吧?”云乔啃着驴肉火烧,看向方轶,问道。

“谈培才确实是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才掏刀扎人。但是被害人手里没有拿任何凶器,只是空手抽谈培才嘴巴。

虽然被害人构成对谈培才的故意伤害,但远达不到致人重伤或死亡的程度。所以谈培才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方轶解释道。

“但是对方三个人中,不是有两个人拿着钢管吗?钢管不算是凶器吗?”云乔歪着脑袋,不解的问道。

“但是,实际上对谈培才进行殴打的只有被害人一人,另外两人并未动手,只是起到了威慑作用。

如果三人是奔着要谈培才命的目的去的,绝对不会是这个结果,可能第一轮谈培才就倒下了,不死也得重伤。”方轶说道。

“好像也有一定的道理。”云乔点了点头。

次日下午,彭华雁和田彩英再次走进律所会议室,来见方轶。

“方律师,按照您的说法,我外甥谈培才很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能做无罪辩护,只能做罪轻辩护?”在方轶分析完案情后,彭华雁看向方轶问道。

“是的,从目前的情况看,检察院认为您外甥谈培才与被害人之间属于互殴,您外甥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他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是我认为,您外甥谈培才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只是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方轶解释道。

“那这罪名不都一样吗?都是故意伤害罪。”田彩英的潜台词是,既然检察院和律师的意见都是构成故意伤害罪,那我请律师有什么用,这不白花钱吗?

“方律师,您别误会,彩英的意思是说,检察院认定的故意伤害罪和您说的故意伤害罪,差别在哪?”彭华雁急忙把话往回拉了拉,以免平白无故的得罪人。

彭华雁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商场老将,在待人接物上,绝对不是家庭主妇田彩英可以比拟的。

虽然方轶说的和检察院说的罪名一样,但是彭华雁却没有像田彩英那样不过大脑的去理解问题。她注意到检察院认定的是互殴,而方轶说的是防卫过当,这两种说法应该是有区别的,但是区别有多大她不太清楚,所以她想听听方轶的解释。

“没关系,田女士的心情我能理解。是这样,如果按照检察院的指控,双方是互殴,那么谈培才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对方被扎成了重伤,很有可能判下来刑期会在五年以上。

如果法院采纳我的辩护意见,认定谈培才属于防卫过当,虽然仍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应当减轻处罚。谈培才极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两者的区别在量刑上。”方轶解释道。

“方律师,不好意思哈,刚才是我没听明白。”听方轶解释完后,田彩英觉得刚才自己的话有些不太妥,急忙往回找了找。

“没关系,这个案子稍微有点复杂。”方轶客气道。

很多时候律师不能因为当事人的一句气话就疯狂的回怼,就好比狗咬你一口,你总不能再咬狗一口吧(关键是跟狗对咬,大概率人是咬不赢的),那样会让客户觉得律师很没有素质,也会得罪潜在客户。

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不跟当事人吵,直接回到问题本身,用案件事实、法律逻辑,和已有案例拍死对方,让对方服你,不敢再跟你呲牙。

如果拍不死、拍不倒怎么办,比如碰到混不吝的当事人,那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接受他的委托,以免陷入被动,案子办的一肚子气,搞不好最后还得退费。

“方律师,就按照您说的办吧,如果委托您出庭辩护,律师费多少钱?”彭华雁当场拍板道。

“一审律师费十万元。如果有二审,二审律师费五万元。”方轶说道。

“对了,方律师,我丈夫的案子,您有多大把握能让法院判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田彩英突然问道。

“呃……这个我真没办法给您保证。庭审过程中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出现。”方轶一怔,解释道。

“彩英,你还有其他要问的吗?”彭华雁看向身旁的田彩英,眼神中有些许的无奈,但后者却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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