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 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第117节</h1> 叶笙不耐烦地重复:“把清平镇街边的景象拍给我。”
“哦。”洛兴言毕竟是在执行任务,也没说什么。
丢掉吃完的冰棒,摸了下脖子上的颈环。很快一个细小、白色的蒲公英似的摄像头,从里面飞了出来。
飞到他的身边,把周围的景象一五一十传到电脑上。
洛兴言说:“你看吧,这就是去时光书店的那条街。街上不是坑钱的杂货店,就是贵得出奇的民宿。我刚刚吃的那个雪糕二十块你敢信?二十块!虽然我有钱,但我不是傻子。要我说……”
叶笙已经关掉耳麦了,不想听这些废话。
他看着清平镇周边的景象。之前梦中灰蒙蒙的雾被风吹散,露出清晰真实的模样。
低矮古旧的平房,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两边曾经各种摆摊叫卖的糖葫芦、棉花糖,现在都成了旅游区用来坑游客的当地特产。白色的墙壁极具年代感,上面有不少小孩子的涂鸦。
转过街角,是一家饭店,饭店旁边就是当年的“时光书店”。洛兴言一边吐槽这里的商家把人当傻子,一边又屁颠屁颠再去买了个二十块钱的绿豆冰棍放嘴里。
叶笙看这一幕,不无阴暗地想,就是因为有洛兴言这种人,这种哄抬市价的傻逼雪糕才能卖的那么长久。
“我到了。”洛兴言啃着冰淇淋,到了书店旧址前。
这里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民宿,民宿的名字很有意思,叫“百年之约”。
不得不说,商家也是个鬼才。
一楼完全没装修,保留着时光书店原先的构造,腐朽的木质书柜上面摆满了不知道从什么疙瘩买来的旧报纸旧书籍旧唱片,墙壁上的海报也是百年前的影星,处处复古,处处经典。还不花一分钱。
毕竟对于当代年轻人来说,“怀旧”是一种流行。
一晚八百的价格有七百是为情怀买单。
洛兴言不缺钱,直接把整个民宿包下来。老板娘高兴地合不上嘴,就差喊他叫亲人。
洛兴言问道:“这个书店的原主人呢。”
老板娘对亲人有问必答:“原主人去市里面安享晚年去了。他两个儿子都做生意当了老板,没人愿意继承这间老书店,可不就只能卖了吗。不过开书店好像是老人家的唯一心愿,听说老人去市里郁郁寡欢,两个儿子无奈,又在市里给他办了间书店。”
洛兴言“哦”了声:“你们书架上的书哪来的。”
老板娘犹豫片刻,还是坦诚说:“这些都是我上网随便买的。店铺转让给我的时候,书基本都清空了。”
洛兴言咬了口冰棍,点头。
他走到书架中间,问叶笙:“这里真的能找到故事大王以前的线索吗。”
叶笙不知道,但他只要一想到梦境里那个男孩安静的双眼,就觉得浑身诡异。
他记忆力极好,指挥着洛兴言去到他梦中见到那个男孩的地方。
“洛兴言,你往前面走,一直走,到第四排的书架那里转角进去!”
洛兴言:“什么鬼?”
洛兴言的嗅觉敏锐,明确感知这里没有一点灵异值,故事大王死后肯定来都没来过这里!
真的能找出线索吗?
但他还是按照叶笙的话,一路往前。老板娘为了省装修费,什么都保留着原来的样子。
木质的窗户打开着,外面昏黄的光线照进来,空气浮动着明灭可见的粒子尘埃,旁边是书香墨海,走在这里,好像时光都慢了下来。
一、二、三、四……第四排,他转进去,往里面走。
两侧的书籍整齐摆放,高大的书柜投下阴影将人盖住,在尽头,有个不易被人发现的角落。
叶笙说:“你找找看,那个角落里有没有什么东西。”
“真能找出东西?”
叶笙没作声,他也不确定。不过当时故事大王确实是抱着书包,手里不光拿着书,还拿着笔。
洛兴言捏着鼻子,弯下身,开始去翻那一堆杂物。
这里堆了很多旧书,洛兴言挪开几个木凳,又捡起几把雨伞。动作快速而认真,一本一本地翻动书页。
突然,从一本旧书中掉下一张薄薄的纸来。
他愣住,把纸捡起来,发现这居然是个被压扁的纸飞机,被人用来做书签的。
洛兴言诧异,怎么有人在书店里放书签?
叶笙愣住,冷声说:“打开它。”
洛兴言把纸打开。
叶笙看到那熟悉的字迹时,瞳孔一愣,抿唇,浑身都紧绷起来。
洛兴言也是,两只猫科动物似的眼睛,瞳孔束起。
纸飞机跟怪诞ps的字迹如出一辙,用铅笔歪歪扭扭写下的话,却充满童稚和天真。
来自于一百年前,一个小孩子的日记。
*
【今天学了一篇课文叫《窃读记》,才知道原来我这样的行为被叫做窃读哇。不过,要是可以的话,我想在书店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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