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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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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第275章</h1> “原翠莲、夏青青母女,经法庭审理认定,其犯罪事实明确,证据充实,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以及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犯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

对该行为的直接负责人、主使人夏青青,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责令其赔偿秦牧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32000元。

该行为的直接参与人原翠莲,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赵大海,因发表不当、谩骂言论,对原告秦牧施行语言暴力,传播范围大,点赞数达到了1200,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犯诽谤罪。

处以有期徒刑三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对秦牧、梁成斌、白雪兰、华立四人,分别赔偿2000,2000,2000,2000元。”

这一次的宣判……

直接创下了有史以来最长的宣判记录。

三千两百人的判决结果,陆续出炉。

案情严重,犯罪事实特别严重的,都是三年的顶格刑期。

案情轻微,适用于缓刑的,则大部分都判处了缓刑。

而那些没有参与诉讼环节,也没有请律师的被告们……

则是一律从严判罚。

无故不参加诉讼,严重点已经构成了藐视法庭行为。

判决结果对这种行为,自然没有姑息。

“太好了!缓刑!居然是缓刑!我们不用坐牢了!”

“以后我再也不再网上发言了,太吓人了!”

“我的缓刑是一年,你们的呢?”

“我的是两年,长了点,但不管怎么样,不坐牢总是好的。”

“……”

各个律师的麾下。

那些被告们,神情都十分激动。

在宣判结束后,和家人们紧紧相拥。

在即将失去自由的这一刻……

他们都深深感受到了自由的可贵。

对自己当初在网上肆无忌惮谩骂的行为……

也赶到了无比后怕和后悔。

这种后悔的情绪……

其实大部分是出于畏惧。

秦牧用实际行动告诉了他们,就算在网上喷人也是有可能进去的!

……

第三刑事审判庭。

原翠莲和夏青青也听到了自己两人的判决,站在原地。

茫然无神。

这个判决……

让两人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四周的法警上前,对每个被告的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比对。

原翠莲才面色大变,试图拉着女儿逃离法院。

“在各人身份未经明确之前,所有被告,禁止离开法院!”

而法警则在第一时间,封堵了法院。

想要出去,必须要确定身份信息。

每个人都需要领取到自己的判决书,以及后续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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