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1> 第395章</h1> 而这次的视频……
也和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熊孩子有关。
他所在的小区,就曾经发生过熊孩子踢坏了二楼玻璃的事件。
不过损失并不大。
和划车这种“大事”,完全比不了。
而秦牧的连番操作,再加上对方的光速败诉……
使得熊孩子一家喜提114万的巨额赔偿!
现在论坛的几个板块区,都在讨论这个事件。
重新做人区。
“这次up有点不给力啊,居然只是赔款,以前高低得进去几个。”
“大家有没有发现,最近up好像变得仁慈了不少,我堂哥冤啊,去年瞪了眼up,现在还没放出来!”
“大家别造谣了,我上周遇到up,不小心喊了他名字,现在就在看守所关着,要不是有点关系,手机都用不了!”
“不造谣不传谣,up可能只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
这个区的段子手是最多的。
每天都有许多新段子产生。
讨论熊孩子事件的同时,都在为熊孩子默哀。
惹到了别人……
或许不会这么惨。
可惹到了秦牧,报应来的也太快了。
私了才七八十万。
直接硬生生涨到了114万!
这还是合理合法,法院判决的赔偿!
而在学法专区。
研究的方向,从奇葩刑法案例,悄然发生了转变。
“大家觉得,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合理吗?!”
“假设这个熊孩子没有法定监护人,那该怎么办?没有民事责任能力,岂不是不用赔偿了?!”
“我想的则是另一个问题,这次up遇到的事件,属于民事责任转移,由监护人承担,那如果当事人意外死亡呢?”
“细思极恐!孩子没了的话,是不是不用赔钱?!”
“这个触及我的知识盲区了……”
“……”
一个个十分离谱的情况,被网友们列举了出来。
诸如熊孩子突然去世,这笔赔偿该怎么算。
或者说现任法定监护人突然去世,这笔赔偿还要不要给……
总而言之。
要多离谱,就有多离谱。
这群学法的人,开始放飞自我,设想各种不同的结果。
马明一边筛选风险评论,一边看着这些帖子。
也对网友们的脑洞佩服不已。
有的网友……
甚至开始讨论孩子不是亲生的问题。
假设孩子不是亲生的,出具了亲子鉴定证书,证明无血缘关系,是不是不用赔偿……
……
山水花园小区。
入睡之前。
秦牧也刷了一遍学法联盟论坛。
同样被网友们提出的各种假想震惊到了。
比如说无血缘关系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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