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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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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第632章</h1> 他望着被告席的各人,沉声道:“一,冯翠花老人年老体衰,不具备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劳动来获取报酬,需要各个子女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

“二,赡养老人,乃我国传统美德,除了经济支援之外,还需要对老人进行精神上的疏导、慰藉、陪护。”

他深吸了一口气。

说明了赡养责任的分派。

物质上,蒋大平四人都需要进行经济援助。

同样的。

精神上,四人也必须要进行陪护,不能进行冷暴力。

至于如何分派……

那就看需要结合各方情况,比如说经济条件、家庭状况、生活水平等等。

简单的说。

赡养老人,需要出钱,也需要出时间。

“现在,请各方陈述下各自家庭情况,以及打算承担的赡养责任。”

再接着。

周全民没有率先确立所谓的“牵头人”,而是直接让蒋大平四人陈述他们打算承担的范围。

一般而言。

在赡养协议里,是存在“牵头人”的。

牵头人,即赡养负责人。

但那是针对那些孝顺的家庭,都愿意承担赡养责任的家庭。

有个牵头人,可以更好的承担赡养责任。

而冯翠花的这个家庭……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即便有牵头人也没用。

只能强制规定。

很快。

蒋大平的辩护律师便站了出来,率先说道:“审判长,我方愿意主动承担赡养责任,每月给予冯翠花老人经济援助500元。”

“我方当事人的家庭,只是个普通小康家庭,人均年收入两万元不到。”

“每月500元,已经是极大的一笔开销了。”

“此外,因为我方当事人的孙子孙女众多,需要时时照顾,并无法给予冯翠花老人足够的时间,但可以保证每三个月给冯翠花老人主动拨通一次电话……”

当着法庭的面。

这个辩护律师说出了蒋大平的要求。

理由也给的比较充分,一是收入少,二是时间少。

总而言之。

只愿意每个月给500元钱,至于见面或者接到家里赡养,提都没提。

而他这番言论……

再次把旁听席的张清源等人给气炸了。

“好家伙!这种话都说出来了,每个月给500元,打发谁呢?咱们养老院的费用一个月都要三四千!”

“关键还每三个月打一次电话?我养这个儿子干嘛的?”

“只字不提接回家照顾的事情,万一翠花有个磕磕绊绊,医药费之类的,他也没提啊。”

“这是想用500元就给打发了?”

“……”

没能控制住情绪的他们,一下子爆发了。

血压上头。

声音也没再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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